中共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30日至11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12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委(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市供销社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中之重来抓,成立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中共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针对问题和具体表现制定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举一反三,切实抓好巡察整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与年度民主生活会合并召开,党组及班子成员结合巡察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进一步凝聚抓实巡察整改的思想共识。
党组书记郑斌同志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每月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对整改的问题进度、效果全程跟踪。通过查阅整改资料、建立台账和谈心谈话等形式,开展重点督查。加强思想教育,规范干部管理,严格制度执行,推动“两个责任”全面落实。经过集中整改,巡察反馈具体问题和具体表现,全部完成整改,无巡察移交件信访件。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有差距,理论指导实践效果不明显。
1.理论学习不深入。2018年至2021年,未传达学习中央1号文件精神,2022年仅在中心组自学和机关集中学习时进行传达,未进行学习研讨;对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中五篇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内容,仅以传阅代替重点学习;理论学习系统性不强,没有根据党的创新理论和工作实际科学系统安排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之间缺乏关联和衔接。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理论中心组对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中五篇涉及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内容进行专题学习,并开展有针对性的研讨。通过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李强总理批示和刘国中副总理的讲话精神,并研究部署市供销社贯彻落实意见。
2.贯彻落实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牢记为农服务根本宗旨,持续深化综合改革,努力为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重要指示精神不力。供销社基层组织“三农”服务“前沿阵地”职能作用弱化,数量少、质量差、分布不均衡,11个基层社中有6个僵尸社、3个“三无社”,无示范基层社和高质量发展社,盘山县是基层社空白县,严重制约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不健全。根据省供销社《关于印发<2022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的主要发展指标和重点任务要求,2022年市供销社系统应建配送中心1个、连锁网点100个。根据省供销社《关于印发<2023年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重点工作任务书>的通知》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目标要求,2023年市供销社系统应完成新建县域配送中心1个,新增乡镇综合超市8个。配送中心、连锁网点、综合超市建设任务均未完成,目前全市供销系统还未建设县域农产品配送中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全系统消除“三无社”,改造“薄弱基层社”。在盘山县新建示范基层社1个,基层社1个,扭转了盘山县基层社“空白县”的局面。市供销社积极优化县域农产品流通网络节点布局,新建盘山县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集采集配物流配送中心基地1个;通过配送中心逐渐带动供销超市发展,进一步完善了县域流通服务网络。
3.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8”“9·7”重要讲话精神不深入。党组只传达了总书记讲话内容,未立足自身实际形成工作方案、任务分解;履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职责不到位,学习借鉴浙江省“千万工程”经验不充分,再生资源产业发展停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发力不够,在2023年度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业绩考核中排名最后一位。无对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项目,没有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未融入全市发展大格局。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的实施方案》(盘供组字〔2025〕17号)文件,并进行任务分解。市供销社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下到乡镇检查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盘锦市供销社再生公司推动绿色回收站升级改造。市供销社系统全力深化综合改革,2024年盘锦市社在全省排名第12名,前进2个位次。市供销社招商引资,引入省供销社社有企业辽宁省化肥公司投资175万,成立合资公司。
4.主题教育学习有短板。2023年果品公司党支部、物回公司党支部均未制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习计划,支部书记均未按要求讲专题党课;党纪学习教育有差距,缺乏交流互动和共同探讨,部分党员干部在整改问题上没有具体措施和行动计划,影响整改成效。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果品公司党支部、物回公司党支部按照机关工委组织工作要求,拟定学习计划并通过在线和送书上门形式开展“三会一课”。机关第一党支部、机关第二支部、果品公司支部、物回公司支部以年度组织生活会为契机,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研讨,组织生活会后形成整改措施,并督促全体党员按时完成整改。
(二)贯彻执行党中央及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成效不突出,服务振兴发展作用发挥不充分。
1.农资保供能力不足。未建立农资保供、农资淡储机制,疫情、灾情应急处理有短板,疫情期间出现农资运输不畅问题;目前,三家农资公司全部处于歇业状态,全市供销社系统没有各级农资配送中心,2023年调运储备化肥仅1000吨,只完成年计划的三分之一。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市供销社与省供销社社有企业辽宁化肥公司、大洼供销社成立合资企业辽宁供销仓实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并建立配送中心。2025年上半年共销售化肥4626.8吨。
2.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2023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面积2万亩次/年,仅占全市总服务面积的(130万亩)的1.5%;金融服务能力差,未开展农村信用评价服务,农民资金互助服务体系尚未建立。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截至2025年上半年全系统实现社会化服务面积10万亩次。市供销社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金融服务。
3.优质农产品上行推进不力。申报辽供品牌工作进展缓慢,尚未实现零的突破;“互联网+”发展滞后,缺少线上销售平台的搭建,2022年、2023年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任务均未完成;电子商务业务量大幅萎缩,销售额从2020年的2006万元降至2024年的141.9万元。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供销社深度挖掘我市地域特色农产品,建立自主品牌,2024年已完成省供销社5个“辽供”品牌申报工作,并通过省社审核。盘锦市大洼区供销社在京东商城开设“洼米旗舰店”。已完成大洼区1个县域物流节点和3个乡镇物流节点的选址工作。截至2024年末,市供销社系统电子商务销售额1073.9万元。大洼区供销社“洼米”品牌在京东等平台销售。
4.社属企业经营管理不善。2021年至2023年,社属企业利润总额连续三年亏损;对社属企业监管不严格,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2021年至2023年,供销社未按照社属企业管理制度对果品公司、物回公司进行财务审计,果品公司、物回公司主要负责人离职时未进行离任审计。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4年社属企业利润总额扭亏增盈,实现17.39万元。2024年已对社属企业进行了审计,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下发了《<关于市供销社直属企业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补充通知》。
(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层层传导责任压力不到位。
1.落实主体责任有差距,政治生态遭到破坏。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缺失,未按要求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2018年以来,未召开以案促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且仅对受处分的一人进行通报,没有起到警示教育作用;2018年至2020年,党组未制定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主要负责人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党组成员因严重违纪两次立案查处,受到党政处分9人次;机关及社属企业受党政处分、组织处理人员18人,占比42.9%,查处人员多、影响大,队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劲头不足。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通过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召开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大会。机关第一支部、机关第二支部、物回支部、果品支部结合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以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按照党组领导和各科室职责分工制定《市供销社党组2025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将巩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反面典型,进行分析警示。通过机关集中学习,对系统违规违纪案例进行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观看《反腐为了人民》视频教育片。通过机关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成立70周年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供销社教育培训工程,提升干部职工工作热情和工作本领。
2.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党组主要负责人及其他党组成员未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2020年,党组主要负责人未与其他党组成员和基层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党组成员每年仅与分管科室同志进行一次廉政提醒谈话,抓早抓小力度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党组班子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并形成《关于市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党组主要负责人与其他党组成员和基层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党组成员与科室负责人,科室负责人与科室同志分别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切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监事会作用发挥不充分。规章制度不完善,《盘锦市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则》中,缺少“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相关工作内容;工作监督不经常、不到位,未对理事会发出工作提醒;监督力量不足,2021年7月以来,未配备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制定完善《盘锦市供销社监事会工作规则》,明确“社情民意信息联系点”相关工作内容。参加理事会三届二次全会,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形成三届二次监事会工作报告。在市委编办的指导下,完成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备案工作,已完成配备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4.财务管理有漏洞。社属企业存在“白条”入账问题,果品公司、物回公司垃圾清运等劳务费用“白条”入账;报销手续不齐全,采购程序不规范,2021年乡村振兴博览会费用未执行三方询价,2023年乡村振兴博览会费用安排下属企业支出;部分资产未按规定登记入账。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白条入账问题立行立改,2024年9月26日,对企业职工开展了警示教育,再次重申坚决杜绝出现“白条”入账行为。对报销手续不全问题立行立改,2024年10月24日举办系统内部审计专题培训,再次重申报销需要的相关材料,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2025年3月12日,对直属企业果品市场院墙维修一事,规范采购程序,进行三方询价,并签订制作安装合同,形成详细方案,明确了权责分工。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严格规范采购程序。机关未入账的资产按要求记入资产账;果品公司资产于2024年末调入到市社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年末由资产公司统一建立台账。
(四)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规章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较差。
1.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有不足。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果品公司发放东厢房租金等事项未上会集体研究;开展党的组织生活质量不高,4次民主生活会中,15人次的批评意见存在照搬照抄。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善《中共盘锦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职责、决策与执行等方面内容,并严格执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直属企业研究同意后,报资产管理委员会审议,1月22日由资产管理委员会向党组会递交“为果品公司东厢房库房产权方发放今年租金”的议题,由党组会进行研究,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同志列席会议。2月6日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等内容,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2月12日,市供销社召开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方案要求,会前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主要领导亲自督促把关,全面提升相互批评意见质量,做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
2.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2020年4月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领导小组会议中,未由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主要领导在了解民主推荐结果后直接确定考察对象人选;2020年5月2名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动议酝酿党组会未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有关规定及当次选拔任用工作方案要求提出人选意向初步建议;2021年1月8日对9名科级以下人员晋升职级讨论决定党组会中,2名非党组会成员参会并发表意见(同意推荐)。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善《中共盘锦市供销合作社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党组职责、决策与执行等方面内容,特别是对末位表态制进行强调。2025年1月10日,党组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及动议工作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党组会参会范围,杜绝出现非党组成员参会及发表意见情况。2025年1月10日党组会,在讨论动议酝酿四级调研员推荐人选的议题中,就提出了人选意向初步建议。2025年2月18日党组会,在研究四级调研员人选考察对象的议题中,主要领导实行末尾表态。2025年2月24日党组会,在讨论决定晋升四级调研员人选的议题中,参会人员为党组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组组长,无非党组成员参会。
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扎实。2020年5月、2021年1月2批次干部选拔任用和职级晋升过程中没有按照《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进行政治素质考察;2020年5月2名正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中,考察材料未体现干部“四必”审核情况中的信访举报查核结论;2021年1月2名正科级干部试用期满后,市供销社党组未进行试用期满考核,没有形成考察材料。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5年1月10日,党组会专题学习《辽宁省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办法》,明确政治素质考察具体工作要求、信访举报查核结论的必要性和期满考察工作程序要求。会后办公室组织负责同志和具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盘锦市公务员审批备案业务办理指导手册》,明确选拔任用具体工作要求,吸取以往错误经验教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2025年2月在对四级调研员人选考察对象进行政治素质考察时,组织机关全体针对考察对象表现,进行正反向评价,出具《政治素质评价意见》并进行党组书记、分管人事领导双签字;出具廉洁自律结论性意见,并进行党组书记、纪检组组长双签字;对干部“四必”进行审核,由派驻纪检组出具廉洁自律情况复函,对是否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和信访举报提供查核结论。目前机关暂未进行选拔干部程序,在今后选拔干部期满后,严格进行期满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吸取以往错误经验教训,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4.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5名具备发展党员条件的机关干部均未列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对象,2018年至今未发展党员;党费未足额收缴,6名党员少缴纳党费2025.2元;换届纪律执行不严格,2024年改选党总支书记未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机关第一支部等4个党支部选举程序不规范;民主评议走过场,社属企业2名党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年,民主评议评为合格。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善《市供销社关于加强非党干部职工的管理培养办法》,将非党干部职工纳入总支学习范畴,将非党干部职工全部纳入机关集中学习当中,和机关党员一起接受学习教育,与非党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引导非党干部职工向党组织靠拢。按照党费收缴标准计算党费,6名党员共补缴党费2025.2元。机关总支和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等方式,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掌握换届选举程序要求,提升党组干部实务技能。对2个支部2名党员的民主评议结果进行纠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主要领导与其进行严肃谈话;以点带面对各支部民主评议情况进行梳理排查,经排查其他支部不存在此类情况,形成处理报告,报送组织部相关科室。
5.作风建设有差距。工作谋划不积极主动,2019年至2021年,基层社、村级综合服务站、为农服务中心等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停摆;2018年至2023年,党组成员每年平均下基层调研不足2次,专业合作社少、社有企业管理不规范、基层人才不足等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工作纪律执行不严格,2019年,一名合同制人员因未执行请销假规定和外出报备手续、未按单位规定签到问题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2022-2024年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站10个、为农服务中心6个。按照省供销社要求,明确调研课题,制定调研方案。市供销社新领办创办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县区社加强制度建设。市烟花爆竹公司已于2025年3月份完成剥离关系;市再生物资回收公司推进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市社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加强资产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推进社有企业党组织建设,在章程中完成党组织前置内容,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吸纳农村人才加入到供销社队伍中。完善《盘锦市供销社机关考勤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通过总支学习传达《市直机关纪律作风监督检查情况通报》。召开“作风建设年”启动大会,对照六个方面全面加强作风建设。
(五)巡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成果运用和持续推进有欠缺。
1.党组对巡察整改的跟踪力度不够。党组未把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长效化机制不健全,缺乏狠抓落实的钉钉子精神,统筹调度、督办指导不到位。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通过党组会、机关总支集中学习等方式认真学习党中央关于巡视巡察的规定精神,领会精神实质,对巡察整改结果进行常态化监督,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2.部分问题应改未改。长期未发展党员、烟花爆竹公司未剥离、未开展农民培训、果品公司和物回公司党支部长期不召开支委会等问题应改未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完善《市供销社关于加强非党干部职工的管理培养办法》,将非党干部职工纳入总支学习范畴,引导其向党组织靠拢。市烟花爆竹公司已于3月份完成剥离关系。市再生物资回收公司推进经理负责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开展党务干部培训,再生物回支部、果品支部按期召开支委会。
3.个别问题出现反弹。“白条”入账1个问题出现反弹。
整改结果: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对果品公司、农用物资公司、再生物资回收公司3家社属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坚持杜绝“白条”入账。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不懈地增强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中和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对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认真总结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及时把巡察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成果,逐步建立健全管理配套制度,对已出台的各项制度再进一步修订和完善,使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3.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为供销社事业提供动力。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开展常态化谈心谈话,提高班子凝聚力,发挥班子集体领导力,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按照巡察整改方案持续发力,盯住问题不变,持之以恒抓巩固、抓提升,真正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促进供销社综合改革上,为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新的力量。
中共盘锦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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