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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2-12 浏览次数:304
  一、起草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调整一批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辽政发〔2024〕16号)文件精神,按照依法依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调整工作。

  二、主要内容

  《决定》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是正文,明确盘锦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调整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共计393项,其中,取消108项、合并20项、承接18项、上收省级5项、新增74项、调整168项。说明本次调整相关单位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的法律依据,并要求各单位做好事项相关内容落实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事项库,积极有效开展培训指导,准确编制调整办事指南,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确保职权事项接得住、用得好、落得实。
第二部分是附件,以表格的形式登记项目类型、事项名称、实施主体、设定和实施依据、改革方式等要素,明确各部门调整行政职权及公共服务事项内容。

  解读部门:盘锦市数据局
  解 读 人:刘伟
  解读电话:0427-669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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