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0 浏览次数:608

盘政发〔2020〕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盘锦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盘锦市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东北亚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的意见》(辽政发〔2019〕15号)精神,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加快推进盘锦与东北亚国家经贸合作,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为主线,以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为支撑,充分利用盘锦产业基础和对外开放条件,发挥区位优势,全面推进平台、投资、贸易、通道建设,加快形成与东北亚国家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经贸交流合作新局面,打造盘锦对外开放新前沿。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重要支点。加快辽宁港口资源整合,拓宽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打造东北地区最近、最便捷出海口。加强与周边港口的协同合作,推进外贸集装箱航线和外贸内支线等通路建设。积极发展港航信息、贸易、金融、保险、咨询等现代服务业,将盘锦港建设成为以先进的港口物流为核心,融商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一体的多功能、现代化港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港集团)

  (二)积极融入中蒙俄经济走廊。积极参与“辽蒙欧”、“辽新欧”通道建设,提升同俄蒙通道联通水平。加快发展以港口为核心的“公铁水”多式联运,逐步推进“盘满欧”海铁联运大通道运营。以我国东北振兴和俄罗斯远东地区合作对接机制为抓手,不断强化与俄罗斯重点地区的跨境通道、能源等领域合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盘锦港集团)

  (三)建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以辽东湾新区为龙头,加快推进沙特阿美与兵器集团合作的精细化工及原料工程项目、利安德巴赛尔工业公司与宝来集团轻烃综合利用项目、英国威格斯公司聚醚醚酮新材料生产项目、辽河储气库群项目,推进石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参与东北亚石化产业分工,构建石化产业开放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

  (四)建设东北亚石化物流和粮食物流基地。以盘锦港和周边港口为支点,规划建设输油长输管线和盘锦港后大型原油中转库区,形成港对港、库连库的管道路网格局,不断满足腹地客户开展大型原油船舶直接进口的需求。以进境粮食指定监管场地为依托,加强中储粮、益海嘉里、汇福粮油等与国内外粮食企业战略合作,形成粮食物流及加工产业集聚态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辽东湾新区管委会,盘锦港集团)

  (五)提升与东北亚国家贸易水平。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日韩投资贸易博览会、辽宁省跨国采购洽谈会、日韩消费品进口博览会以及中俄博览会等重点境内外展会,扩大农产品、精细化学品、新型建材、装饰工艺品等对日韩出口规模。支持石油装备企业通过设立境外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加大对俄市场开拓力度,提升产品及技术服务市场份额。鼓励企业进口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关键零部件和能源资源、原材料等产品,进一步扩大进口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打造高能级对外开放平台。发挥辽东湾新区龙头带动作用,强化高新区等省级开发区支撑作用,不断提升开发区开放水平和产业吸引力。发挥开发区集聚效应,引进一批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拥有核心竞争力的项目,完善开发区上下游产业链,拓展开发区建设的广度和深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

  (七)吸引日韩企业投资盘锦。加大盘锦形象宣传和投资环境、重点项目推介力度,面向日韩开展产业链招商、精准招商,围绕石化及精细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农业产业化、医疗养老、旅游等产业,引进一批引领性、标志性大项目。加强与日韩产业合作,支持开发区与日韩企业共建合作产业园,积极吸引智能装备制造、环保装备制造和医疗设备制造等日韩企业在我市投资兴业,不断扩大和丰富盘锦参与东北亚区域合作内涵。(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相关开发区管委会)

  (八)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建立海关、税务、外汇、商务等多位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一站式在线服务。大力引进知名跨境电商企业入驻,完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链。支持日韩俄等食品、化妆品、日用品领域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利用跨境电商模式加大农产品、装饰工艺品等对日韩出口。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引导制造业企业与亚马逊、速卖通、中国制造网等平台对接合作,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自建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创新模式,拓展渠道,扩大出口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盘锦海关,盘锦港集团,相关开发区管委会)

  (九)深化人文交流合作。推动我市与东北亚国家在文化、教育、旅游等方面交流合作,深化对外合作基础。鼓励高等院校拓展对外合作办学路径,实现学生互访交流新突破。鼓励职业院校与日韩等东北亚国家开展交流合作,拓宽合作领域。支持有条件的学校与东北亚国家开展校际合作及组织青少年互访、文体交流等。充分发挥驻外使领馆、友城、同学会、同乡会及华人华侨作用,巩固与日本砺波市、韩国仁川广域中区厅、俄罗斯晓尔科沃市友好城市伙伴关系。(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教育局)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各部门要加强与国家、省有关部门联系,积极争取国家、省对我市对外开放工作的支持和指导。借力我省在东北亚等国家逐步设立的辽宁海外商务办事处,密切与东北亚国家经贸交流互动。除国家、省另有规定外,积极争取扩大全市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政府分管领导、商务及负责经贸交流工作部门和各级经济开发区专业招商团队工作人员赴日韩俄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的频次。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大对东北亚经贸合作的财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相关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人才合作支撑。积极联系引进国内外智库机构,为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提供咨询决策支撑。建立完善东北亚经贸合作人才库,着力引进国际化、专业化人才,注重吸引海内外盘锦籍人才回乡参与东北亚经贸合作。加强专业外语翻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夯实我市经贸交流工作基础。(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

  (三)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对标国际规则、惯例和管理标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与东北亚国家和地区的商会联系,开展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倡导本地企业合规合法经营,树立盘锦市现代化、国际化形象。(责任单位:市营商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定期推出国别贸易异常产品清单及产业影响分析报告,为产业和企业决策服务,加强对国别、产业、买方、产品等风险识别、防控、保障。建立与东北亚地区合作企业库,提供定制化资信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