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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6年3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4-08 浏览次数:64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3月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对全市在运行的33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各县区、经济区及各相关部门网站基本能够按照考核要求,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稳步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对全市5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县区、经济区及各相关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考核标准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照检查指标要求,虽未达到扣分标准,但仍存在亟待整改的问题。“盘锦市司法局”“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盘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存在严重表述错误问题;“盘锦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微信公众号更名为“盘锦文旅”后,未按要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备案。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存在具体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于4月10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邮箱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二)严格落实主管主办职责。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要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主管主办责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运维,坚决杜绝“只开设、不运维”的现象。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监测机制,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定期巡查,重点盯防更新滞后、内容重复、账号“断更”等问题。

(三)严格执行内容审核机制。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重点核查政治表述、固定用语、法律法规、敏感词及数据精准性。强化时效意识,建立稿件日期核查机制,对发稿日期超期、内容时效性偏差等“零容忍”,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权威。

(四)持续规范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政务新媒体账号全流程管理,强化互动功能管理,严禁未经审核随意发布互动信息。要定期检查服务菜单、功能入口链接有效性,确保办事服务功能可用。

(五)强化网络安全和值班值守工作。各县区、经济区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在重要的时间节点和节假日期间要建立信息发布和24小时巡站值班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值班人员,确保发生网络安全事件能够快速响应。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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