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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2026年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6-03-03 浏览次数:25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辽宁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2月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对全市在运行的33家政府网站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各县区、经济区及各相关部门网站基本能够按照考核要求,持续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工作,稳步推进常态化监管工作。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对全市57个政务新媒体进行全覆盖检查,各县区、经济区及各相关部门基本能够按照考核标准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照检查指标要求,虽未达到扣分标准,但仍存在亟待整改的问题。“盘锦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动态要闻”栏目有一周未按要求更新;“盘锦民政”微信公众号未按要求更新。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立即开展整改。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全面自查整改。存在具体问题的地区和部门于3月5日前,将整改情况通过邮箱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

(二)提升内容发布质量。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健全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内容准确、权威、及时。强化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的同步发布、相互关联,运用图表、视频等多元形式,增强解读亲和力与实效性。

(三)加强基本信息动态管理。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建立完善的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基础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开展排查清理工作,及时撤换失效过时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与有效性。账号名称、主体、负责人、URL地址等信息发生变更,或账号注销、停更,必须第一时间在国办报送系统及所有相关平台中更新报备,确保底数清、信息准、无死角。

(四)加强微信群管理工作。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严格控制“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普查群”和“盘锦市政务新媒体检查群”的人数,每个群最多安排3人以内入群(原则上为分管领导和负责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A、B岗,其他人员请退群),如有工作调整,新人入群后原工作人员退群。同时要严格实名管理,群内人员使用统一群昵称格式“单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请于3月6日前,完成群内人员规范管理工作。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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