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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3年4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5-04 浏览次数:100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4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83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政务新媒体考核标准对政务新媒体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个别部门未按照要求落实。其中:“盘锦市公安局大洼分局田家派出所”微信公众号4月份有1周未按要求进行更新。
  “盘锦出入境”抖音短视频、“大洼气象”微博、“双区市场监管”微信服务号已按要求申请注销和关停。
  (三)网友找错情况。4月份,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共受理问题3件,已办结。
  (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4月份,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基本能够按照市政府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落实,个别部门未按照要求落实。其中:市科技局和市退役军人局4月份未按要求报送《“五一”假期政府网站及在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和巡查值班表》。

    二、下步工作要求
    1.做好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及时更新。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其中:政府网站动态、新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条以上,网站首页栏目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栏目除外)。
  2.对未及时更新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通报。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未更新提醒每周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对政务新媒体未更新提醒每月累计2次的进行通报;对政务新媒体连续3周未更新的,坚决给予关停,规定时间内未关停的进行通报。特殊情况需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3.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积极做好信息转发工作。定期排查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情况,是否发布严重表述错误信息,是否发布或链接各类违规、虚假、错误信息,是否泄露国家秘密、内部敏感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信息等。同时,对关注度低和维护比较困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要进行注销和关停。
  对本次通报中提及的相关部门于5月6日(星期六)下班前将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对逾期未进行反馈的部门,年终考核将予以扣分。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邮箱:pjzwgk@163.com。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