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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1年11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2-02 浏览次数:311


各县、区人民政府,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11月份,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能够按照网站考核标准对政府网站开展更新维护工作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账号138个,检查中发现11个政务新媒体账号未按照每周至少更新1次”的要求开展更新维护工作。分别是:“盘锦市交通运输局”“盘锦统计”今日头条,“盘锦交警”“盘锦应急”“盘锦出入境”抖音短视频,“盘锦出入境”“盘锦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盘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曙光微现”“兴隆台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扬帆渤海微信公众号。

(三)网友找错情况。11月份,全市“我为政府网站找错”栏目共受理问题3件,已全部办结。

  二、下步工作要求

1.继续做好2021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更新维护工作,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切实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准确。其中,政府网站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至少更新1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至少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至少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栏目除外)。政务新媒体账号每周至少更新1次。

2.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对政府网站栏目超期提醒连续超过3次的进行通报;对每周抽查时未及时更新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警告,对每月累计2次未及时更新的进行通报。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市政府政务公开办提前报备。

3.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根据《关于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与监管机制建设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1号)文件精神,集中围绕《通知》中的8类问题和“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第三方平台只开设一个账号”要求排查整改,对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要清理整合,确属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因上级部门要求必须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主管部门要做出维护承诺,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4.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每个工作日要定期登陆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查看“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系统提示信息,如有找错信息务必及时处理,如实填报,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保我市如期完成网民找错答复工作。

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12月8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本次通报指出具体问题整改情况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赵大平,电话:2280177,传真:2825267。

 

 

 

 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