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网站检查通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12月份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1-07 浏览次数:234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12月份,市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力度,现将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情况


  (一)网站检查情况。盘锦市政府集约化网站群共计34家网站在网运行,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政府网站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更新维护工作。但有个别部门网站更新时间集中,出现更新断档和文件格式发布不准确等现象。其中:盘锦政务服务网空白栏目数量超过5个。


  (二)新媒体抽查情况。全市目前共有政务新媒体19个,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政务新媒体能够按照要求开展政务新媒体维护工作,未发现不合格政务新媒体。


  二、下步工作要求


  根据国办、省办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实际,对近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继续做好2020年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要按照《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及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网站各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其中,动态、要闻类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1条以上;首页中栏目每周更新1条以上;其他页面栏目每月更新1条以上(规划、计划类栏目、年度报表除外)。要及时清理整合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无力维护的政务新媒体。1月13-14日,市政府办公室将到各县区对政府网站建设及信息更新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并对有关问题予以通报。


  二是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政府网站年度报表填报发布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9〕1号)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和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的编制工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1月7日—10日)。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要按时填报《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通过盘锦党政移动协同办公平台报市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办。


  (二)审核(1月11日—13日)。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县区、经济区及各部门报送的报表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填。


  (三)发布(1月14日—15日)。已审核通过的政府网站(未收到退回通知),登录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进行填报,并在本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公开发布。


  各部门网站栏目更新工作今后作为市政府办公室日常网站检查的重要部分。对本次通报的问题网站,涉及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整改,并于1月13日前将存在的问题整改达标。


  联系人:赵大平,联系电话:2280177,传真:2283041。


  附件:政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样表)及填写说明.docx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