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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pjsrmzf-2023-000003 主题分类: 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1-05
标  题: 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05
主 题 词:

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5 浏览次数:733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滨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现就做好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把时间节点

  (一)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政府办)于1月30日前向本级政府办公室报送年度报告,同时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年度报告须于1月20日前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乡镇街道于1月30日前向县级政府办公室报送年度报告,同时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县级政府办公室汇总县级政府部门和乡镇街道年度报告,形成县级年度报告,于2月15日前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同时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四)各市政府办公室汇总市政府部门和县级年度报告,形成市级年度报告,于3月10日前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同时通过本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

  二、注意报告内容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进行年度报告编制,结合历年年度报告存在的问题,在编制 2022年度报告时,应注意以下方面内容:

  (一)报告标题

  1.部门年度报告标题,为“单位名称+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盘锦市教育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地区年度报告标题,为“地区名称+2022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盘锦市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盘山县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二)文字内容

  1.“总体情况”部分。主要包括①主动公开、②依申请公开、③政府信息管理、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⑤监督保障(即监督、考核、评议)等方面,重在聚焦主题、简明客观,篇幅原则上不超过 1000字。
  2.“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部分。重在实事求是、明确具体,避免笼统模糊、泛泛而谈。查找问题要有针对性,改进举措要有实效性,不得出现敷衍了事、年年雷同现象。
  3.“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部分。要报告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部署工作完成情况,以及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创新举措及取得的实际效果。

  (三)表格数据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等表
格数据,要真实、准确、可核查,涉及“总计”“本年新收”“上年结转”“本年制发”“本年废止”等数据需符合罗辑。并与上年报告数据保持连续性。

  1.各市政府办公室年度报告“规章”一行为本市政府规章情况,并与本市年度报告“规章”一行数据保持一致:“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行为以本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

  2.各级部门(除各县区政府办)、县级及以下地区年度报告“规章”一行全部填“0”;部门年报“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行为以本部门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情况。

  3.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决定数量,包括已公开和依法未公开的全部处理决定数量。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为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不统计其他行政行为的涉法涉诉情况。

  5.表格各项指标数据须全部填写,没有相关数据的,填“0”。

  三、优化展示形式

  1,各单位年度报告均要在本地区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发布。
  2.各级政府门户网站要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中,集中发布本地区年度报告、本级政府部门年度报告及下级地区年度报告。该栏目要以年度以及地区、政府部门、下级地区等多种维度进行设计,方便信息查找,不得简单以通栏形式进行信息堆积。

  四、加强指导监督

  向社会公开年度报告,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公众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年度报告经得起检验。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要对年度报告编发工作进行统筹指导,及时帮助解决行政机关在编发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省政府办公厅将在发布节点对各地区、各部门年度报告发布工作进行检查,对未按规定时限发布、内容存在重大错误的地区和部门进行通报。

  联系人:李香榕

  电话:0427-2825267

  邮箱:pjzwgk@163.com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https://www.panjin.gov.cn/html/2059/2021-10-18/content-104798.html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