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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12-19
主 题 词:

盘锦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96

省政府办公厅:

  2016年,盘锦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抓紧落实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送报情况的通知》(辽政办公开〔2016〕102号)要求,将本市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室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3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2016〕23号)情况进行总结。现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落实情况

  年初以来,我市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从以下几方面落实:

  (一)领导高度重视,构筑政务公开工作良好格局。

  我市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今年初市委、市政府调整充实了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23个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承担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内设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分别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县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安排和协调工作,由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从而形成了健全的机构网络,真正做到了机构常在、人员专职,工作长期抓、主动抓,政务公开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制度建设,构筑政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为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今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同时,我们还下发了《2016年盘锦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通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公共咨询服务电话目录〉的通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盘政办〔2016〕23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分工的通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抽检情况的通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确定了政务公开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规定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出了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公开方式,做到有序、规范地向社会公开,积极争取“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

  (三)突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落实政务公开工作。

  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我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开展网上政务公开,注重及时准确发布政务信息,做到能够及时发布、更新全市重大行政决策、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和政务动态等各类重要政务内容,构建起了全市政务信息的网上统一公开发布平台。一是积极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市及县区两级政府部门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集中展示,对公开的重大政策,分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发布,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市参照省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调整,同时明确了责任部门。在原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9个栏目基础上调整为15个栏目。每个专栏信息量近100条,信息每周更新2条以上,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三是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市政府研究出台的政策性文件,各承办部门将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一同报批,解读材料在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主要负责人2016年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发挥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作用解读政策文件。2016年市政府主要领导解读政策1次,3名副市长解读政策4次,24名部门主要领导解读政策27次,文件解读42个。四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16年,全市回应政务舆情12次,市政府领导召开政务舆情研判会12次,召开新闻发布会38次。五是建立制度机制。2016年,制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相关文件9个,开展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3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围绕盘锦宜居乡村建设开展民意调查1次。六是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首先,在市政府网站设立“网上投资审批服务大厅”,建立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等投资服务体系,实施各级行政服务中心规范化、标准化、便民化建设,全市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服务环境、服务功能得到了提升。2016年实现市、区县、街道三级行政审批事项100%网上审批。其次,实现市、区县、街道三级网上审批系统与相关市直部门审批系统的横向链接。拓展了区县、街镇行政服务中心服务范围,除各类行政审批项目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以外,有条件的区县(经济区)将便民服务事项纳入了行政服务中心。推行街镇行政服务中心“一门式”便民服务模式,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社会管理等事项纳入街镇行政服务中心,打造便民服务街镇。方便群众办事,第一时间了解政府政策,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

  督权。

  二、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典型做法

  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有效的公开,我市积极做好重点领域方面政务公开的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公众看得到、能监督。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围绕经济发展推进政务公开,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百姓。

  发展是最大的民生,我们坚持把政务公开与发展经济紧密结合,让群众参与发展,共享发展。一是推进了经济社会政策公开。我市围绕落实“四个着力”、供给侧改革、中央关于全面振兴东北等工业基地的7号文件等方面,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一整套政策举措,涵盖了项目建设、融资担保、楼宇经济、人才集聚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并细化分解为近千项具体任务。这些政策措施是盘锦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举措。我们进一步加大了这些政策公开的推进力度,把政策送到企业、群众手中,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确保政策真落实、真落地、真惠民。二是推进了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我市围绕道路、水利、市政等基础设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建设等重点工程,全面做好审批、核准、备案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加大项目稽查、执法检查等执法信息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公共产品供给质量的提升。借助省级信息平台,推动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激发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三是推进了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在公共资源配置方面,我们实行了公共资源“一个笼子储存、一个平台配置、一个渠道收支、一套机制监督”的“四位一体”管理模式。今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交易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透明运行,依法公开交易公告、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实现了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和信息资源共享,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四是推进了减负降费信息公开。我市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制定并公开了《盘锦市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盘锦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切实降低了企业投资经营成本。

  (二)坚持围绕深化改革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我市以推进投资和服务便利化为总牵动,将改革与公开相结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最大限度激发活力。一是推进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我们进一步加大了公开力度,继续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市、县、区各部门、街镇制定了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社区村要制定服务事项清单和工作任务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更新动态,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二是推进了市场监管公开。围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我们在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领域,全面推行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机制,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实行“阳光执法”。三是推进了政务服务公开。重点是基于大数据中心建设,充分发挥了互联网优势,大力实施了“互联网+政务”活动。加快建设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全面推进了市、区县、街镇三级网上审批平台建设,同步向社区村延伸,形成直通车,实现了各项行政审批网上审批率达到100%。同时,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通过健全在线咨询、在线受理、在线办理等功能,提供个性化精准政务服务,让信息多跑腿、百姓少跑腿,进一步提高了行政服务水平。

  (三)坚持围绕民生改善推进政务公开,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民生改善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对民生领域的公开力度,以公开促民生改善。重点围绕社会救助、就业创业、宜居乡村建设、棚户区改造、环境保护及教育、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细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特别是全面推进了棚户区改造的规划、建设、管理等各环节信息向社会公开,加大了安全生产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力度,加强了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以信息公开倒逼民生“痛点”得到解决,让民生改善更精准,让民众更有获得感。

  (四)坚持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打造法治政府。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我市坚持以政务公开为重要突破口,提升了政府依法行政能力。我们坚持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积极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不断完善了专家咨询、政府法律顾问等制度,依法推进了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积极推进了政策执行情况公开,特别是要围绕年度政府工作报告,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深入推进了市、区县、乡三级财政预决算公开,让政府各项支出接受社会监督。

  我市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站、手机终端等渠道,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正确解读政策,引导舆论、推动工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新闻发言人”,要快速反应,及时发声,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虽然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政务公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的格式上还不够完全统一,上述问题有待于今后的工作中进行协调,加以改进。

  三、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

  2017年,我市要严格按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推行政务公开,进一步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作为公开的重点,进一步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把政务公开办成一个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具体安排如下:

  (一)认真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6〕19号)和《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室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办发〔2016〕3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方案》(辽政办〔2016〕23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规范政务公开行为,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政务公开。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双创政策汇编、就业咨询、财政预决算、减税降费、扶贫与救助、环境保护、住房保障、重大项目、教育信息、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转移落户、国有企业、审计报告等信息公开,明确公开的范围、内容、时限、载体、形式等要件,提升公开实效。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

  (三)加强市、县、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首先,设置县区政府政务公开专人负责制,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增强工作人员的操作技能,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其次,制定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邀请省政务公开办对盘锦市政务公开办及各部门政务公开负责人进行政务公开培训,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强化公开理念,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