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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就业创业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政策---创业失败宽容与援助政策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06-05
主 题 词:

扶持大中专毕业生创业政策---创业失败宽容与援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05 信息来源:市人社局 浏览次数:20

   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经市人社部门核准认定后,可将剩余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交付给本人:创业满2年以上但失败的,比照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保补贴。(盘政办发[2015]127号)

  备注:关于鼓励毕业生创业的政策还有:税费减免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