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 义务教育
索 引 号: | govsjyj-2021-037142 | 主题分类: | 义务教育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
标 题: | 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辽河绿水湾景区作为盘锦市中小学研学基地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 2021-01-07 | |
主 题 词: |
盘锦市教育局关于同意辽河绿水湾景区作为盘锦市中小学研学基地的批复
大洼区教育局:
11月26日,收悉《关于将辽河绿水湾景区申报为盘锦市中小学研学基地的请示》后,市教育局责成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对辽河绿水湾景区开展了实地调研。现提出如下意见。
1.盘锦市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作为“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营地”(以下简称营地),可以以营地身份和辽河绿水湾景区(以下简称绿水湾)展开合作,并且以授牌形式确立绿水湾为营地下设的实践教育基地。
2.绿水湾作为营地下设的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可分批、分期组织盘锦市中小学生到绿水湾开展研学实践活动,并根据研学活动效果和费用情况,综合考虑确定组织学生的批次和人数。
3.营地可在组织本市中小学生的基础上,有计划地接待外省、市学生到绿水湾参加研学实践活动。
4.绿水湾切实做好研学活动的交通疏导、课程设计和后勤保障等接待工作,并进一步加强园区内的安全防控、隐患整改,确保研学活动安全顺利开展。
5.营地可对绿水湾的课程开发及教师培训提供有力支撑,营地教师和绿水湾景区教师展开深度合作交流,绿水湾景区的相关课程项目也可作为营地课程的有益补充,以促进两家单位形成合力,优势互补,共同进步,共同提高,进一步提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效果,为盘锦市研学实践活动的发展形成助力,为我市中小学素质教育全面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盘锦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