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7-11 浏览次数:2978

盘政办〔2019〕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1号)精神,根据市委《盘锦市关于关心关爱干部减轻基层负担的意见》要求,全面规范全市政务值班工作,切实提升我市值班工作能力和水平,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加强值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值班工作重要性


  值班工作是政府联络畅通、履行职责、高效运转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对于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及时妥善应对各种重要紧急情况、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有值班任务的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的重要性,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健全定位清晰、责任明确、作风优良的值班队伍,加强值班力量,提升值班水平,确保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责任


  各县区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是向市政府报告重要紧急情况(含突发事件信息)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向市政府报送重要紧急情况信息负责。有值班任务的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向市政府报告本部门的重要紧急情况。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坚决杜绝联络不畅、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要不折不扣执行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等规定,确保值班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三、积极推动值班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统一值班形式。值班期间实行全员轮流依次值班,即在工作日非上班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日)期间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编在岗)值班。全员参与值班(驻外挂职干部及有特殊工作任务等同志除外),女同志不值夜班。法定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时期安排领导在岗带班。


  (二)统一工作规则。制定《值班工作规范》,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值班工作。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值班工作的关系。轮值期间,如果与日常工作冲突或本人因故不能值班的,相关人员可自行进行协调串班,并提前报办公室备案。


  (三)统一值班轮值。每月底前,由各单位办公室统一编制本单位值班人员轮值表,并发送给有值班任务的领导和值班人员。


  四、落实值班待遇


  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1号)关于“统筹安排好值班人员补休和值班补贴发放,加强生活保障,解决实际困难”的要求。实行值班带班补休或补贴制度,补休和补贴不可兼得。补休标准按照值班一次休息一个工作日执行,如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补休的要发放值班补贴,值班补贴标准按照法定节假日300元/(人·班次)执行,双休日、法定节假日调休日、工作日非工作时间统一按照200元/(人·班次)执行。要切实加强补休补贴管理。有值班任务的各部门安排值班要在市政府办备案;各县区、辽东湾新区所属各单位安排值班要向各县区政府办公室、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备案,未经备案不许随意安排补休或发放补贴。各单位要做好值班期间生活保障,解决好值班带班人员的工作、休息、就餐等实际问题。


  五、严肃工作问责


  值班员和带班领导在值班期间出现脱岗、漏岗、擅离职守、重要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等问题,将依据情节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盘锦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予以问责处理,推动值班工作规范化运行。


  六、强化组织领导


  各县区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有值班任务的各部门要进一步把值班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加强值班管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明确专人分管,落实专人负责,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承担值班工作。市政府总值班室要加强值班点名,采取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加强对值班工作的指导,督促整改发现的问题。


  本意见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


  附件:值班工作规范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值班工作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值班工作,保证值班工作正常、高效、有序运转,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本规范。


  一、工作任务


  (一)负责政务值班工作,承担值班期间来文来电、传真、接待接洽、来信来访等办理,协调保障行政运行,指导、检查下级单位值班工作。


  (二)协调办理重要紧急敏感事件信息,全面、准确了解和掌握突发事件等重要紧急情况和动态,按要求向单位主要领导同志及相关部门报告,并报送上级值班室。


  (三)认真落实本单位领导同志处置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的批示、指示。


  (四)协助本单位领导同志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五)负责向上级值班室报告本辖区、本单位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其他重要紧急敏感信息。


  (六)负责办理值班期间本单位领导同志外出、请假等向上级报批报备相关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值班带班。各单位值班工作由办公室组织协调、统筹安排,工作日非工作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日)统一安排工作人员(在编在岗)值班。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日)实行两班倒。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日)和重要敏感时期安排领导在岗带班。各单位办公室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值班带班人员在工作日非工作时间、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含调休日)轮值相对均衡。


  (二)交接班。值班员要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员要详细填写交接班记录,对已办事项和待办事项要作出说明。接班人员必须逐项核对交接内容,了解重要值班信息,及时办理待办事项。


  (三)值班记录。值班员要认真记录值班情况。详细记录工作事项办理情况,要记录什么时间、什么事项、结果如何。要字迹清晰、内容完整、要素齐全、记录准确。认真办理交接班并签字。


  (四)设备管理。值班室办公设备由办公室负责。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电话机等设备,要定期维护保养。值班员要对耗材、设备和网络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情况及时报告、处理,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五)文件管理。值班期间形成的各种文档,当班值班员要在交接前进行认真整理。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清点、收回,并进行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的双备份,以备查询。


  (六)印鉴管理。值班期间使用印鉴,一般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并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加盖,存档备查。重大事项、特殊情况要报经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七)涉密保密。值班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服从值班安排,承办上级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值班事项。


  (八)卫生管理。值班室要始终保持整洁有序,值班员要爱护值班室通讯设施,确保设备正常运作,交接班前做好卫生清理。


  (九)紧急到岗。值班期间本单位相关人员要随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突发紧急情况、接到到岗通知或通过其他渠道得知有紧急情况发生时,要以最快速度到达工作岗位,受领任务。


  (十)应急和突发事件。凡发生较大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和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发事件,要严格按照报告程序上报。同时,加强值班员的业务培训,严防迟报、漏报等现象。


  三、工作分工


  值班工作由带班领导、值班员承担,实行紧急重要情况下按要求加强值班。


  (一)带班领导主要职责。


  1.指导、协调和督促值班工作,了解值班情况。


  2.负责值班期间政务工作,处理重要紧急敏感信息。


  3.发生重特大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时,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二)值班员主要职责。


  1.承担值班期间来文来电(传真)、接待接洽、来信来访等办理,及时向带班领导请示汇报,及时交办并跟踪办理。


  2.核实、研判重要紧急敏感信息,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按领导批示、指示跟踪落实,并按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反馈,跟踪续报。


  3.详细记录值班情况,编辑值班信息,做好值班期间的文件归档、设备管理与维护、值班室环境卫生等工作,办理值班交接事项并签字。


  4.承办单位领导、带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加强值班。如接到上级加强值班通知,或本单位因工作需要加强值班,要严格按照要求,增派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力量。


  四、业务办理


  (一)来人接洽工作。


  1.接待外来人员要热情、礼貌、谦虚,树立良好的形象。凡能解答和办理的事项,要按有关规定或领导意见立即办理,无法解答、办理的事项,要向来人耐心解释清楚,不得敷衍、推诿。


  2.公务或私人来访,要问清来人姓名、单位及来访事由后及时办理,重要或特殊事项须请示有关领导,按领导意见办理。


  3.来人要求面见单位领导同志的,要及时与带班领导沟通,按领导意见办理。


  (二)来文接洽工作。


  1.收到值班信息和有关文件,要认真核对,详细了解有关情况,需要办理的,及时报带班领导,按领导指示办理。


  2.收到通过“辽宁省涉密文电安全交换系统”传输的涉密文件,要严格按保密要求办理。


  3.收到领导或上级批示和指示,要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按要求转办,认真做好记录、存档工作。


  4.值班期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需要请假的,及时按相关规定向上级报批报备。


  (三)来电接洽工作。


  1.上级值班室询问事情、了解情况,要认真准确做好记录,必须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根据要求按程序办理。


  2.接到领导交办任务的电话,要认真准确做好记录,按要求迅速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向领导汇报。


  3.接到要求与领导同志直接联系的电话,要问清来电人的单位、姓名、电话号码和有关事项,及时与有关领导联系沟通,按领导指示办理。


  4.凡涉及重要事项的电话沟通、询问、报告、请示等,要认真记录并仔细复核,必要时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传真、电子邮件,确认无误后,经请示带班领导后才能回复,不能擅自解释或回答。涉及单位全局性的工作,要请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后再根据要求按程序办理。


  5.接到电话会议通知,要问明来电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准确记录,按照有关程序办理。


  6.接到人民群众反映情况或要求解决问题的电话,认真作好记录后,立即报告带班领导,按要求办理。


  7.接到询问相关部门、个人等事项的电话,答复时要注意保密,在核实其身份后,酌情予以回复。


  五、工作要求


  (一)值班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工作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按要求办结,严禁互相推诿,贻误办理时机。带班领导是值班工作第一责任人,当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


  (二)值班员要熟悉本单位工作规则、领导分工、“三定”方案和值班业务,熟练掌握和使用值班管理系统、涉密文电安全交换系统等操作系统和相关设备。了解近期值班注意事项和重要值班信息,特别要仔细阅读上一班的值班记录,遇有不明事项要及时问明。


  (三)值班员要按时到岗进行交接班,坚守岗位,如因故不能到岗或中间离岗,要安排好接替人员并经请示带班领导同意方可,同时及时向办公室备案说明。


  (四)值班员在办理来人、来电、来文事项时,要认真审核,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五)保密文件妥善保管,密级事项保密处理。机要重地未经许可严禁私自进入。涉密计算机不得连接外网,严禁外接移动硬盘、U盘等非密存储介质。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