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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9〕18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26 浏览次数:233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的要求,坚决打好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突破水”工作部署,依据《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辽宁省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改善我市海洋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海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主攻方向,实现污染控制、生态保护、风险防范协调推进,确保海洋生态环境不再恶化,综合治理见到实效。


  (二)、治理范围。渤海盘锦市管理海域,海岸线自大辽河口至大凌河口,大陆海岸线全长107公里。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渤海盘锦段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省政府考核要求。


  二、重点任务。从四个方面确定了25项具体任务,并按职责分工明确了实施各项任务市直部门的责任分工。


  第一方面为陆源污染治理类,共9项任务,主要涉及陆源污染治理和污染防控,是渤海综合治理的陆源重点攻坚任务和实现约束性指标的保障任务。


  第二方面为海域污染治理类,共4项任务,主要涉及海水养殖、港口、船舶和海洋垃圾污染防治。


  第三方面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类,共8项任务,主要涉及海洋生态保护、海岸带保护、岸线岸滩生态修复、河口生态修复、水产种质资源养护、严格围填海管控、实施湾长制、加强自然保护区海域监管等。


  第四方面为风险防范类,共4项任务,主要涉及建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港口、船舶溢油风险防范和建立海洋生态灾害预警处置机制。


  三、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引领、建立稳定投入机制、提升科技支撑、强化监督考核、加强宣传引导六个方面,明确了渤海综合治理的保障措施。


  另外,根据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要求制定了《盘锦市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总体要求、排查范围对象、工作任务、工作流程、任务分工共六个方面论述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其中任务分工中明确了沿海县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及市直相关部门在此项工作中应履行的工作职责。


  四、任务分工


  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四个方面25项具体任务,并按职责分工明确了实施各项任务市直部门的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其中,牵头负责的7个相关单位,分别是市生态环境局(9)、市自然资源局(7)、市农业农村局(4)、市城乡建设局(2)、盘锦海事局(2)、市交通运输局(1)、市文旅广电局(1)。





  盘锦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7月23    



    原文:盘政办发〔2019〕1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