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盘锦市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盘锦市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盘政发〔2019〕8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19-07-23 浏览次数:317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19年7月23日)


  一、起草背景及必要性


  2018年7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政府配套出台了《辽宁省加快推进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方案》(辽政发〔2019〕5号),要求各市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和标准,完善优化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逐步实现全省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深度融合,全面实现全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结合盘锦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际,在广泛征求各县区、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和43个市直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盘锦市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已通过合法性审查,现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市政府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方案》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主要有建设内容和工作目标2项内容。


  建设内容有二项,分别为市政务服务平台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建设两个内容。


  工作目标按照四年规划分步实施:


  一是2019年底前,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和标准,完善优化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市、县区(经济区)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与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对接。


  二是2020年底前,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进一步强化,各县区(经济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业务办理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密等外,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平台应上尽上,100%网上可办,全市政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三是2022年底前,以市政务服务平台为总枢纽的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更加完善,全市范围内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与国家、省政务服务平台高度融合,全面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网通办”。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包括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公共支撑体系、优化政务服务方式”三个方面,明确了我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17项重点任务。具体包括: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全市统一政务服务事项库、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机制、统一网络支撑、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印章、统一电子证照、统一公共支付、统一政务服务中介网上交易、统一数据共享、拓展网上政务服务渠道、实行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推广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应用、完善政务服务咨询投诉功能、建立健全政务服务效果考核评价体系、加强政务大数据对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的支撑作用、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十七个部分,并对各项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有3项内容,从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强化安全保障和日常运行管理、加强培训交流和宣传推广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几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1.《实施方案》结合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进程,明确围绕政务服务事项面向企业群众的办事指南、受理人员的受理标准、审批人员的办理规程等关键要素以“最小颗粒度”细化量化,加快推进依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实施。


  2.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是政务服务领域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持续时间长,工作量庞大,我市作为省先期与国家平台对接的试点城市,需要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加大推进工作力度,抓紧完成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录入工作,以及后续网上审批服务工作,实现政务服务平台通过省平台与国家平台的深度融合。


  3.由于这项工作任务较重,这个《实施方案》具有一定的宏观性、总体性,各县区(经济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在这个《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能分工,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出台本地区、本部门具体实施工作方案,这样才能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原文:盘政发〔2019〕8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盘锦市加快推进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