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盘锦市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盘锦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盘政办发〔2019〕5号 解读

发布时间:2019-03-18 浏览次数:2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加快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盘委办改发〔2018〕18号),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市政府办印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政办发〔2019〕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和重要任务。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国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引入非国有资本,有利于转换经营机制,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018年,省政府下发《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就全省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方栋市长在《实施意见》上作出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结构及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二)主要目标。提出到2020年底前,大多数竞争类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其中,市属企业中股权多元化企业户数占全部企业户数的比重达到30%以上,市属企业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取得突破。
  
  (三)工作任务。
  
  提出5个方面、17项重点工作任务:
  
  1.分类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包括:积极推进竞争类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引导公益类企业规范开展股权多元化改革。
  
  2.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包括:拓宽引进各类战略投资者的渠道;合理确定投资者条件;广泛发布引进投资者信息。
  
  3.采取多种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包括:大力推进资产证券化;积极引导非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合资合作;积极引入各类基金参与改制重组;充分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平台作用;规范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支持国有企业在重要领域入股非国有企业;支持国有企业与域内企业、高校等合资合作。
  
  4.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业治理机制。包括:完善混合所有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5.规范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操作程序。包括:严格规范操作流程和审批程序;健全科学定价机制;强化监督严格责任追究。
  
  (四)工作安排。提出市属企业2018年、2019年和2020年具体工作任务,同时对各县区经济区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
  
  (五)保障措施。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导考核;加快转变国资监管方式;积极推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优化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政策环境;建立混合所有制改革容错机制。
  
  三、创新性内容及需要审定的问题
  
  《实施方案》在充分借鉴省《实施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行一定创新。在改革范围上,不仅强调要加快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同时也将推进股权多元化改革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方向;在时间安排上,对市属企业、各县区经济区改革工作进行了细化。
  
  在市属企业任务安排中,提出2018年重点推进市农业集团运营调整、红海滩旅游度假区划入市文旅集团、指导各市属企业集团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等工作;2019年提出以市水务集团、市文旅集团、市农业集团为重点,研究推进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或混合所有制改革,各市属企业集团以核心业务板块为重点,至少各实现1-2户子企业股权多元化或混合所有制改革;2020年进一步扩大集团层面改革范围,研究推进其他市属企业集团股权多元化或混合所有制改革,各市属企业集团具备条件的子企业,全部实现混合所有制或股权多元化。
  
  在各县区经济区任务安排中,明确各县区经济区要在充分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各年度任务安排,建立工作台账,加快推进所属企业股权多元化或混合所有制改革。


    原文:盘政办发〔2019〕5号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