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文件 > 盘锦市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7-10-11 浏览次数:227

     2017年3月31日,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三五”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对《工作方案》做如下解读:

    1.《工作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和《辽宁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十三五”工作方案》,2012年,市政府印发了《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十二五”期间,我市按照市政府意见严格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全市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用水效率稳步提高,水功能区水质逐年好转,各项指标全部达到省对我市的考核要求。为巩固“十二五”我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成果,推进“十三五”工作,按照省水利厅确定的我市“十三五”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和逐级分解“十三五”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的要求,根据我市水资源管理实际,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
    2.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因地制宜为基本原则。
    3.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13.93亿立方米以内,削减城镇地下水开采量0.168亿立方米,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和15%,全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60,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50%,并将控制指标分解到各县区。
    4.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主要任务
    一是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通过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严格控制取用水总量、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实现全市用水总量控制。二是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通过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发展农业节水、促进再生水利用、推动海水利用、推进水价改革,实现全市用水效率控制。三是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通过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实现全市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
    5.《工作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
    全面实施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建立责任和考核制度,健全完善监控体系、政策法规、投入机制及社会监督机制,明确和落实各项任务的牵头和配合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