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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 辽宁省渔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16-12-19 浏览次数:191
   一、《意见》制定的背景与意义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实施意见》以及省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关部署,增加有效投资、扩大有效供给、补齐发展短板,从服务经济发展、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行业管理入手,按“做优一产、做强二产、做大三产”的发展思路,进一步优化渔业产业结构,着力研究破解产业发展难题,调结构,补短板,做好渔业产业发展加减法,全力推进我省渔业提质增效、健康发展。在制定并出台了《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辽宁省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统筹全局,研究细化,指导部署全省渔业发展工作,制定了《辽宁省渔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
 
  二、《意见》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概括了“十三五”期间,构建具有我省特色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的指导性思路。发展目标列出了“十三五”时期,我省渔业产品供给、渔业经济、民生保障、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指标。
 
  (二)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一是加快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组织实施《辽宁省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行动计划》,以18个优势特色种类为重点,将每一个优势特色种类都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市场竞争力的优势特色渔业产业,全面提升渔业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二是推进捕捞业转型升级。控制近海捕捞,拓展外海捕捞,发展远洋渔业。
 
  三是做强水产品加工流通业。推动水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合理布局,加强水产品市场体系建设。科学规划水产品冷链物流产业发展,加强冷链物流基地建设。
 
  四是加强渔业特色品牌建设。鼓励水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自主品牌,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充分发挥区域品牌的作用和影响力。
 
  五是大力发展休闲渔业产业。组织实施《辽宁省休闲渔业“十三五”发展规划》,规划六大休闲渔业区域,打造十大类休闲渔业品牌。
 
  (三)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
 
  一是渔业良种化建设工程;二是渔业资源修复养护工程;三是渔业健康养殖标准化示范工程;四是水产品冷链物流工程;五是休闲渔业创建工程;六是渔船改造转产工程;七是数字渔业工程。
 
  三、《意见》的作用和影响
 
  《辽宁省渔业产业发展指导意见》的发布,必将促动我省现代渔业建设深入推进,推动渔业经济稳步发展,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渔业经济结构和产业布局得到优化,水产品安全保障和有效供给能力进一步提高,渔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产品竞争力不断提升,形成生态良好、生产发展、装备精良、产品优质、渔民增收、平安和谐的现代渔业发展格局。到“十三五”末,力争实现水产品供给能力稳定在520万吨左右,渔业经济总产值达到1860亿元,渔业经济三次产业比例调整到54∶21∶25。水产品出口额占全省大农业出口额一半以上。
 
  四、贯彻落实《意见》的措施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地方政府促进渔业转型升级的协调机制,积极争取各级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支持。
 
  二是加强资金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重点支持海洋牧场建设、冷链物流建设、现代水产种业、现代渔业园区和示范基地等工程建设。
 
  三是完善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渔业的信贷支持和多元化社会资本投入,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四是推进简政放权。加强渔业产业发展的软环境建设。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做好放管结合,推进统一行政审批系统管理平台建设。
 
  五是加快人才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与激励机制,培育一批水平高、善经营、懂管理的带头人。
 
  六是促进渔业创新。搭建渔业产业创新服务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创新营销模式,推进电子商务、冷链配货直销和渔业品牌智能终端APP开发与应用。
 
  七是加强质量监管。推进市、县级水生动物防疫和水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积极推进“三品一标”工作。
 
  八是推进渔村建设。以渔民民生、渔村建设为重点,以渔港建设带动渔区小城镇和渔村发展。
 
  九是强化渔业法制。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我省地方性法规,提高渔业从业人员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