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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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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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盘政办发〔2005〕96号 关于组建盘锦食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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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8-10-08 |
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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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政办发〔2005〕96号 关于组建盘锦食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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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批准,盘锦食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建设项目已经启动。园区采取市、大洼县共同投资、经营、管理,并按投资比例共同受益的原则运作。为加强对园区建设、招商引资、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组建盘锦食品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晓辉兼任管委会主任,有关管理人员由市县共同协商解决,总人数控制在10人以内。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