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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05〕94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10-08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05〕94号 关于印发盘锦市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08 浏览次数:30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公安局拟订的《盘锦市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日

        盘锦市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进一步提高人口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人口管理证件化、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统一部署,现就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换发对象

    (一)年满16周岁首次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二)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因证件污损等原因需换证、补证的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三)外地迁入我市尚未换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的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四)第一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未满,本人自愿换领的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五)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本市常住户口人员。

    二、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5年11月20日前)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和组织宣传活动、办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开展户口核对。做好信息采集、数据录入等工作,同时对居民身份证号码重号、错号等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纠正。

    3做好人员抽调及业务培训工作。培训户政业务骨干,为换发工作提供人员保障。

    4完成系统安装及调试工作。完善各项技术标准和管理措施,做好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功能模块加载工作,为批量换发工作创造基础条件。

    各级财政部门要落实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需设备购置费、人员培训费、办公费、交通费、宣传费和管理经费,确保资金到位。

    (二)集中换证阶段(2005年11月21日至2008年10月)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同时停止办理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5年全市要完成6.1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

    (三)总结阶段(2008年10月至12月底)

    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切实解决好人、财、物和技术保障工作。为加强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盘锦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全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亦应成立相应组织,负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的组织指导。各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换发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各县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要落实责任,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充分利用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有利时机,完善户籍管理资料,促进全市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及时了解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的意义。对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办理程序、办理要求、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信息予以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四)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全市金融、保险、工商、房产、财政、物价、教育、人事、劳动、电信、民政、国土资源、卫生、邮政等部门要按各自工作职责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做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本部门的变更、使用和推广工作。

    (五)严格把关,确保质量。要把严格质量管理贯穿始终,并落实到各个环节。在户口核对、公民身份证号码的清理纠错和门(楼)牌编制工作中,要确保信息准确一致;要着重抓好申领、受理、群众照相、信息采集处理、数据传输等基本环节,防止出现疏漏。要严密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严把质量关,确保群众领到合格证件。

    (六)加强工作联系,严格检查验收。各县区必须在每月15日、30日以书面形式,向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程,特殊情况随时报告。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工作进度。阶段性工作完成及全部工作结束后,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要进行工作总结,并上报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盘锦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副市长)

    副组  长王春明(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继章(市公安局副局长)

    成员  李奇(市发改委副主任)、张锐(市财政局副局长)、齐作忱(市民政局局长)、姜学中(市教育局副局长)、许德富(市人事局副局长)、庞素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周铁(市信息产业局副局长)、刘福安(市物价局副局长)、贾卫军(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郭永新(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具体实施全市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支队长王聚广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