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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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
市政府办文件 |
发文机关: |
盘锦市政府 |
成文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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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
盘政办发〔2005〕77号 关于设立盘锦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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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
2008-10-07 |
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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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政办发〔2005〕77号 关于设立盘锦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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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22号)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学和公检法机构移交协议》,经盘锦市人民政府与辽河石油勘探局充分协商,2004年9月10日,盘锦市人民政府与辽河石油勘探局签署了《辽河油田中小学整体移交协议》,辽河石油勘探局所属中小学整体移交给盘锦市。根据协议规定,辽河石油勘探局所属中小学移交盘锦市管理后,设立盘锦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为正县级事业单位。管理中心对油田中小学人、财、物和教育教学业务进行统一管理。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