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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市政府办文件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04〕86号 关于成立盘锦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27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04〕86号 关于成立盘锦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7 浏览次数:33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要求,加强对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的领导,推进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盘锦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刘家升(副市长)

    副组长  刘景森(市政府副秘书长、市金融办主任)、朱生辉(盘锦银监分局局长)、苏存(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行长)

    成  员  王景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曾兆平(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孙殿武(盘锦银监分局副局长)、张宝宏(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副行长)、王明珊(市财政局副局长)、许德富(市编委办副主任)、张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佟丽莹(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赵显忠(市建委副主任)、蒋立和(市信息产业局局长)、李玉萍(市农发局副局长)、孙兴福(市审计局局长)、孙宝明(市国税局副局长)、杨颖(市地税局副局长)、许树奎(市纪检委常委)、董桂林(市公安局副局长)、牛翠英(市工商局副局长)、张伟莉(市法院副院长)
    
    市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指导全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工作,研究解决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根据国务院和省改革试点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全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实施方案;在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各项政策、措施,推进全市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审定全市农村信用社改革过程中的风险防范预案,确保社会稳定。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刘景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在市领导小组和各县、区政府的领导下,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领导,精心设计,认真组织,积极推进本地区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各项工作。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