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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政办发〔2004〕87号 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09-27
主 题 词:

盘政办发〔2004〕87号 转发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9-27 浏览次数:137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纠风办《关于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关于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推动纠风治软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省政府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04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议对象、内容及考核标准

    (一)评议对象

    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对象确定为72个部门和行业,分4类进行行风评议。

    1.执法监督类(19个)

    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交通局、司法局、地税局、审计局、环保局、工商局、建委、质量技术监督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物价局、国税局、海洋与渔业局、农机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草专卖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营口海关驻盘锦办事处。

    2.综合管理类(21个)

    市发展计划委、经贸委、教育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事局、国资办、信息产业局、水利局、农村经济发展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文化局、卫生局、计生委、广播电视局、乡镇企业局、商业局、旅游局、统计局、粮食局。

    3.社会服务类(22个)

    市房产局、房管中心、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城建局、人防办、供销社、邮政局、盘锦供电公司、盘锦通信分公司、盘锦移动分公司、盘锦联通分公司、盘锦铁通分公司、盘锦火车站、中国工商银行盘锦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盘锦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盘锦市分行、中国银行盘锦分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盘锦分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盘锦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险盘锦中心支公司、中国平安保险盘锦支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盘锦中心支公司。

    4.行风建设重点单位(10个)

    市交警支队、公路管理处、运输管理处、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卫生防疫站、招生办、物价检查所、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盘锦管理处、省交通征稽局盘锦征稽处、盘锦监狱。

    今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行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即省、市确定的评议单位,县、区也纳入评议范围。同时,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可适当扩大评议范围,并抓好乡、镇基层站所的评议工作。

    (二)评议内容及考核标准

    1.领导重视行风建设情况(基本分20分,每项达标5分)。

    (1)是否把行风建设工作摆上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作有计划、有部署,职责清楚、责任到位、落实认真;(2)是否坚持业务工作与行风建设“一起抓”;(3)是否把行风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紧密结合;(4)领导干部在行风建设中是否发挥了表率作用。

    2.认真履行职能情况(基本分20分,每项达标5分)。
    
    (1)是否实行政务公开和建立公示制、承诺制、首问负责制等各项规章制度;(2)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情况,是否认真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政策的各种规定;(3)是否认真解决影响软环境建设的问题,按规定的时限和质量要求完成属于本部门承担的任务。

    3.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情况(基本分20分,每项达标5分)。

    (1)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情况;(2)解决执法随意,有法不依,执法不规范、不公正等问题情况;(3)解决以职权之便吃拿卡要等问题情况;(4)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提出整改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对举报投诉是否认真受理、积极整改。

    4.查处案件,反馈情况(基本分20分,每项达标5分)。

    (1)对省、市政府纠风办交办、转办的举报件(包括来信、来访、来电)、要结果的案件及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反馈率达100%;(2)公布举报电话,受理的举报件办结反馈率达100%;(3)对“行风热线”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解决,反馈率达100%;(4)对市政府纠风办下发的《纠风通知书》和《纠风催办书》,按要求整改并及时上报。

    5.建立档案,材料齐备(基本分20分,每少报一条信息扣1分,其他每项达标5分)。

    (1)建立健全纠风工作档案;(2)对各专项治理、行风评议、信访举报、案件查处等工作进行规范管理;(3)每年上报信息不少于10条;(4)按质量和时间要求及时准确上报各种材料和纠风工作计划、总结。

    在完成上述五项工作中,纠风和治理软环境经验和做法被国务院、省政府纠风办、市政府纠风办采用或新闻媒体报道,每条分别加3分、2分、1分(此加分不计入综合满意率基数,将作为年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评议方法

    采取社会问卷测评,人大、政协、民主党派评议,主管部门考评的办法进行评议,在此基础上计算社会综合满意率。

    (一)社会问卷测评

    1.社会问卷按省政府纠风办要求统一设计样式,由市政府纠风办统一印制发放和统计。测评主体范围包括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外资合资企业,工人、农民、下岗职工、离退休人员、个体业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街道乡镇工作人员等多层面人员,测评主体的选择方法为随机抽样。

    2.问卷测评集中组织,现场填票。每张问卷分为5个档次打分:“好”为100分,“较好”为90分,“一般”为60分,“较差”为50分,“差”为30分,弃权的不计分。测评前将填票人集中,在介绍参评部门的基本职能和简要情况后,由填票人自行填票,即发即收当场密封。县、区组织问卷测评时,市政府纠风办派人参加,并统一收管。各县、区可不再重复问卷。

    市级被评议部门的行风评议综合满意率总分为100分,其中县级综合满意率平均分占30%,市本级问卷测评分占30%,检查评议组评分占20%,日常工作考核分占20%。

    (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评议

    市政府纠风办聘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民主党派、工商联的负责同志参加,组成检查评议组。一是年初日常检查评议。根据被检查部门的实际情况适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二是结合群众举报的重要线索进行暗访。三是对参评单位,特别是重点单位组织全面的检查评议。检查评议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暗访等形式进行,重点对被评议部门的窗口单位进行检查。对检查暗访中发现的重大不正之风问题,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馈。
    
    各县、区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对日常工作考核制定出具体细则,实行目标管理。考核主要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检查相结合、重点抽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办法,并建立纠风工作档案,做到考核有理、评分有据、客观公正。

    三、评议结果

    评议结果分四类:标兵单位、先进单位、达标单位、不达标单位。社会综合满意率在60%以上的为达标单位,低于60%的为不达标单位。市政府对本级行风评议标兵单位、先进单位给予奖励。连续两年被市评为标兵单位且位居同类被评议部门前两名的为纠风工作免检单位,可免评两年,但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继续开展,问卷测评工作继续对其进行测定。对各单位社会综合满意率情况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对全年的社会综合满意率排末位且低于60%的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参评部门对群众举报和市政府纠风办交办的纠风、治理软环境案件有意拖延不办,对重大问题迟迟不纠正、不解决,不接受政府纠风办监督检查的;领导班子成员及系统内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发生违纪问题,受到组织立案调查的;在系统内发生严重“三乱”行为或情节恶劣、产生极坏社会影响的不正之风和影响软环境建设事件,被市(含市)以上新闻媒体曝光的,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上取销当年评先资格。

    四、实施步骤

    (一)市政府纠风办从4月开始在盘锦人民广播电台开办“行风类热线”直播节目,各部门主要领导向社会公布本部门的职能、行风承诺,并回答和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各主管部门协调所属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参与“行风热线”,接受群众监督。

    (二)10月底以前各参评部门要对本单位、本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自查自评。

    (三)社会问卷测评于10月末开始进行,测评工作由市、县区分别组织实施,同时进行。11月末前检查组对重点部门进行全面检查。

    (四)12月中旬,全市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结束。各县区纠风办、各被评议单位将全年软环境建设和纠风工作总结报送市政府纠风办。

    五、评议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对行风评议工作的领导。民主评议行风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有效形式,对治理“三乱”、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各县区、各部门必须提高认识,把行风评议工作摆到重要日程;部门和行业要结合业务工作在本系统开展行风评议活动,并把带有行业作风建设的各项活动统一纳入行风评议活动中。

    (二)要注重评议实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在评议中,要认真搞好调查研究,重点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不正之风,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加强行风建设的良好氛围。各县区和各评议部门要把行风建设与软环境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和树立队伍形象结合起来,注意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展示和宣传纠风治乱、软环境建设的工作成果,通过行风评议,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盘锦市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四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