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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2015年度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04-07
主 题 词:

2015年度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4-07 浏览次数:156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2015年,盘锦市食药监局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内起草并审定通过《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完成时限、协调机制一览》,以此为基础,严格执行各项信息地保密性审查、食药安全社会影响性审查,完成了13项机构职能、7项领导权责、6项三公支出、48项预算决算等基础性信息主动公开,完成67项权力清单、199项办事流程、812项行政许可、862项监督抽检、59项执法检查、84项行政处罚、27项责令企业产品召回、1345条新闻简讯等食品药品安全专项信息主动公开,受理依申请公开3次并在法定时限内办结完毕,年内218篇党政发文均定义了公开属性。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提升重视高度,建立具有食药监管行业特点的政务公开机制

    ——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内设机构变更,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确定局办公室具体承担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层层落实了责任,较好地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随时研究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具体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纳入工作要点。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局党组继续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项纳入市局《2015年工程化、项目化35条工作要点》,要求市局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遵照要点深入贯彻落实。

    ——制定机制一览。为更好的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市食药监局根据《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盘锦市政务公开2015年度年中考核工作要点》(盘政公开〔2015〕1号)考核要求,结合盘锦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通过部门建议征集、法制部门把关、局班子意见征求、局党组会议表决通过等严格程序,起草审定并发布实施了《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完成时限、协调机制一览表》(以下简称机制一览表),将政务公开指标细化、量化了政务公开指标,形成了责任明晰的机制体系。专门召开了全局各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政务公开工作会议予以传达落实。

    ——提升工作高度。根据《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共盘锦市人民政府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实施意见>的通知》(盘政发〔2015〕28号)关于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精神,结合“全市食药监系统推进党风廉政、推进依法行政”双推工作会议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公示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有效确保了依法确权、规范用权、科学配权、严格控权、阳光用权。改进了执法权限科学合理的配置,促进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推进了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贯彻,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努力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强化督察督办。局党组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始终坚持不让制度成口号,言必行,行必果。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随时进行调度,在全局强化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特例的工作原则,对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开展常态化督查。年内对1个单位、2个部门因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不力,下发正式文件进行通报批评,对全局起到了警示作用。

    二、加强社会宣传,营造政务公开与社会共治相结合的浓厚氛围

    ——加强集中宣传。年内,盘锦市食药监局结合“5.15政务公开日”、“全国食品安全宣传月”、“全国药品安全宣传月”、“社区大讲堂——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培训”、“六五普法宣传培训”、“全系统百课万人大培训”等活动,广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局领导班子上街头,现场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随机问卷调查、悬挂宣传条幅、召开座谈会、组织培训等形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宣传,增强活动效果。

    ——强化公开阵地。通过不断完善和更新盘锦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的框架和内容,及时权威的对市食药监局基本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进行了公开,通过1年多的努力,门户网站的架构基础及数据信息量均形成了量变到质变的提升,获得了政府公开办的高度信任,市政府将政府网站政务公开9大专栏中的食品药品信息公开专栏与盘锦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作了直接链接,形成了盘锦市、盘锦市食药监局政务公开的主阵地。

    ——拓展公开内容。一是结合年内简政放权、事权划分等重点工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及时开展行政审批项目优化和事权划分的公开,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公开,方便了机构上下衔接和群众来访办事;二是向社会公示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31及2812331及网上投诉举报平台,拓宽群众诉求渠道化解食品药品安全矛盾;三是有效落实了行政许可要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许可审查结果网上公示制度;四是及时将新修订的工作流程、办事指南等内容告知公众;五是扩大了政务公开内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考核结果、表彰情况、财务收支、干部任用情况都及时进行了公开公示。

    ——形成社会共治。设立政务公开咨询专线、与新闻媒体合办《食药新广角》栏目,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等新闻媒体和《食事药闻》简报、专刊等形式跟踪执法检查情况,督促执法办案进度,公开行政执法结果,形成了新闻媒体与执法机构联合共治的有机结合。有效提升了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四品一械”安全相关知识的宣传。强化了对行风热线等问政栏目的支持力度。年内与媒体记者共同赴现场执法30余次,在地方报纸广电等媒体刊稿110余次,网站发布食品安全相关简讯1345篇,印发《食事药闻》80期。通过媒体监督的政务公开形式及时解答了广大市民、执法相对人的关切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接受了社会监督,形成了社会共治机制。

    三、紧抓关键环节,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务公开事项内容

    盘锦市食药监局紧紧抓住涉及权力运用的关键部门、关键部位、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重点加以公开。一是强化窗口建设,提高社会效果。始终把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作为加强政风建设、推进和落实政务公开的突出重点。选派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过硬的干部担任窗口工作人会员,将清理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市局重新编印行政许可要件告知书,与项目办理示范文本一道在窗口陈列并免费发放;将行政审批和申报时所需的要件准备须知、责任办理部门、相关报表、工作流程图等电子文档上挂市食药监局网站,方便群众查询和下载。二是根据省局及市政府授权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按照新闻发布机制,召开食品药品安全抽检信息新闻发布会,并在报纸及网站上公开发布消费警示信息。三是积极做好盘锦市政府网站分配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发布工作。

    四、拓展公开深度,提升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对内监督公示作用

    局党组积极加强内部公开完善民主监督。一是抓好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戒免约谈等制度的公开公示;二是在经费使用上,做好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专项经费分配使用情况、项目招标投标等情况的公开,将经费收支情况通过单位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保障单位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三是在干部使用管理上,严格遵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管理条例》规定,坚持在民主推荐、党组研究、公开公示的基础上提拔使用干部,创造了公平公正,有为有位的用人机制;不断增强机关内部事务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以此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五、把握工作重点,全面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盘锦市政务公开2015年度年中考核工作要点》(盘政公开〔2015〕1号)文件要求和有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强化措施,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部署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结合实际,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得到落实;二是规范公开信息发布。按照《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内容范围、完成时限、协调机制一览》要求,对盘锦市食药监局门户网站公开网信息进行清查,做到逐条签字背书、逐条规范发布。认真落实市政务公开办网查结果反馈情况的要求,及时抓好落实整改;三是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要求,年内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关于调整行政处罚公开公示时限的通知》(法规文件20天公示)对《机制一览表》规定的行政处罚公开时限进行了修订。完善了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具体工作流程和认定依据;四是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先后制定了局内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文件属性定义工作等制度;五是将局机关办公室和公共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设置为本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方便了群众查询部门基本公开信息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公开信息;六是规范编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

    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做了大量工作,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提高的地方,如公开的信息内容、数量和查询形式需要进一步调整完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有待进一步统一等等。下一步,我局将以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根本,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有关要求,不断总结,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2016年度开展“政务公开——食品药品安全明窗助理工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关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透明度和社会认可度。

 

盘锦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