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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文机关: 盘锦市政府 成文日期:
标  题: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7-03-13
主 题 词:

盘锦市畜牧兽医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13 浏览次数:118
2017年3月10日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精神,以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全局办事执政透明度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增强,畜牧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干部职工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意识显著增强,有力地推进了我市现代化畜牧业建设,多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务公开机制
    为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市畜牧兽医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与畜牧兽医工作紧密结合,共同研究、共同部署、共同推进。成立了市畜牧兽医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长作为组长对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同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作为副组长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并积极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明确了办公室作为局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发挥组织协调作用,确保专人履专责,统筹做好政府政务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处置、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盘锦市畜牧兽医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修改完善,尤其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制度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并及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公开信息的质量是政务公开的重点,严把公开信息质量关,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水平,是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关键。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以及已公开内容存档备查工作。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从政府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
    1、2016年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16年重点公开了机构职能、资金信息、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政策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方式、办理时限,有关便民措施及重要警务活动情况。
    2、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16年,我局共办理建议提案1件,其中主办0件,会办1件。我局已于3月2日通过盘锦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1件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和答复情况。由于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广、数量多,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权利人向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人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2016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9次,其中现场接待5人次,咨询电话接听54人次。 
    4、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本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案件。 
    5、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我局对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暂免收费。2016年我局没有产生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三、创新形式,完善政务公开载体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依盘锦动物卫生监督网、媒体、盘锦市行政服务中心、我局政务公开栏等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开设政府信息、政务公开等专栏,内容涵盖组织机构、法规文件、计划总结、工作动态、办事指南等政务信息资源。我局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和新闻媒体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一是门户网站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在盘锦动物卫生监督网发布信息447条,在市政府网站发布信息7条,在省畜牧兽医网站发布信息54条,局网站顺利通过了国家、省、市政府网站普查考核;二是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情况。2016年在局机关制作了政务公开栏和党务工作公开栏各1期,及时通报我局有关工作信息,同时按照双公示要求,在网站公开了2016年行政处罚案件数3件;三是新闻报道公开信息情况。依托《盘锦日报》等新闻媒体,制作一期宣传专版,用于刊登我市现代畜牧业发展情况及我局有关业务工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注
    (一)统筹运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发布信息,及时发布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扩大发布信息受众面,增强影响力。2016年5月25日,我局上线“行风热线”节日,针对“畜牧业发展新常态”等相关问题于广大市民进行互动交流;7月25日,在盘锦日报发表“保障菜篮子供给 让群众吃上放心肉”的专题文章,针对猪肉价格上涨这个涉及社会民生的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表明行业管理部门的态度,将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持畜牧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性信息,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等方式予以展现,增强政策解读效果。今年以来,推出了盘锦畜牧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100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100问等专题,及时解读政策,解答群众问题。针对畜牧养殖的特点,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持续发布动态信息,先后发布了《畜牧业抗灾救灾知识问答》、《洪涝灾害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南》等信息,让群众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保障畜牧业正常生产。
    五、强化指导监督,确保公开落到实处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近期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政府和公共资源配置等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重大决策注意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三是接受财政资金群众监督。我局及时将局机关、局属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和2015年部门决算在门户网站信息公告专栏、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财政预决算专栏公开,同时公开了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数据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在部门预算中,向社会公开了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和2015年“三公”经费执行数,对增减变化进行了说明。在部门决算中,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总额和各分项数额,并对包括“三公”经费名词解释及相关的公务用车费用、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次数、公务接待等有关情况说明。同时在门户网站公开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清单涵盖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主要信息,具体包括收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收费依据、收费文件、收费范围和对象、收费标准、执收单位等栏目,方便群众可以一目了然地了解我局涉企行政事业收费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认识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存在被动应付现象;二是工作力度不够平衡。有的科室(单位)政务公开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有待下一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三是公开内容亟需进一步规范。表现在少数科室(单位)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
下一步,市畜牧兽医局将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
    (一)抓考核促提高。一是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把政务公开纳入政风、行风评议的范围。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不履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义务、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二)抓制度促规范。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重点抓好公开形式、公开实效等规范化建设和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即定期公开和临时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和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告制度,促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三)抓督查促落实。一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的监督,特别是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等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以完善投诉信箱、监督投诉电话等形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基础上,通过局门户网站进一步拓宽便民的监督形式和方法;二是规范政务公开监督员队伍建设,完善政务监督员工作机制,发挥政务监督员作用,听取工作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四)抓重点促深化。一是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按照有关规定,根据市公开办有关要求,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突出政务公开的重点环节。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信息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使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深化。
    (五)抓保障促实施。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各项基础建设,将政务公开和为民(政务)服务所需经费统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安排好设施设备维护、工作运转所需的经费,使公开工作能够切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