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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第三十三批)

发布时间:2017-06-05 浏览次数:158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 情况
1 6420 大洼区平安镇新屯村一村民的养猪、养狐狸和养鸽子的大棚,产生的异味扰民,排放的污水污染周边环境。 大洼区 大气污染、水污染 5月30日,盘锦市大洼区环保局会同平安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经核实:1、“大洼区平安镇新屯村一村民的养猪、养狐狸和养鸽子的大棚”举报属实。平安镇新屯村四组现有4户养狐狸、5户养猪、1户养鸽子大棚。养殖规模较小,养狐狸最多1000只、养猪最多230头、养鸽子4000只。2、“产生的异味扰民,排放的污水污染周边环境”举报属实。10家养殖户均无污染治理设施,粪便水直排到边沟中。 属实 盘锦市大洼区平安镇政府建大棚为种植蔬菜,与承包者签订合同,也为种植蔬菜。目前,养殖户属于擅自改变大棚使用用途进行养殖。2016年平安镇政府已经将养殖狐狸的养殖户,向大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大洼区人民法院已经判决,解除种植合同,现正在依法处理中。
以上10家养殖户均无污染治理设施,平安镇政府针对现阶段养殖现状,制定如下整改措施:1、养殖户立即建成有“三防”措施的粪便暂存池。2、必须每天对养殖舍内进行消毒灭蝇。3、养殖产生的粪便定期清除,送到自家蔬菜大棚使用或外卖。4、为了彻底消除污染,平安镇政府近期将对养猪户和养鸽子户提起诉讼,停止其养殖,恢复种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