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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盘锦市2016年春季病媒生物消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28 浏览次数:120

盘爱卫字[201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区管委会、辽河油田矿区服务事业部、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盘锦市2016年春季病媒生物消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六年三月九日

 

盘锦市2016年春季病媒生物消杀实施方案

    春季万物复苏,各类病媒生物进入孳生繁殖季节,也是各类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当前,寨卡病毒疫情进一步扩散,我国已有输入性寨卡病毒感染病例。为有效防范和减少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改善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除四害标准》和《辽宁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动员全社会力量,扎实开展病媒生物消杀活动,确保我市蚊、蝇、蟑螂、鼠等病媒生物得到有效控制。

    二、时间安排

    4月5日—4月8日,全市统一开展灭鼠、灭蟑和熏杀越冬蚊蝇工作。各县区、经济区、辽河油田要分别制定实施方案。

    三、突出重点  全面防制

    这次病媒生物防制以辽东湾新区、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为重点区域,市爱卫会聘用专业队伍与辽东湾新区、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联合,对越冬蚊蝇进行重点消杀,具体的消杀区域由辽东湾新区、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自行确定。

    各单位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责任区域集中开展除四害活动,确保除四害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做好安全警示工作,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各县区、经济区、辽河油田自行组织有资质的专业队伍对本区域内的病媒生物进行防制,完善毒饵站建设,发挥基层爱国卫生机构队伍工作优势,切断疾病传播途径。

    四、几点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切实把病媒生物消杀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消杀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和做好培训,以电视台(广播)专题、报纸专刊、网络专版和社区专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普及科学防制和安全用药知识,提高群众除害防病意识,形成专业防控和群众参与协作配合的工作局面,各县区要组织好病媒生物防制培训。

    (三)要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控原则,结合城乡环境整洁行动重点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集中清理,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水沟,排除积水,以公共绿地、人防工事、暖气沟、下水道、窨雨井等公共地段和各企事业单位、居民区、集贸市场、宾馆酒店、餐饮饭店、食品加工厂的病媒易孳生点位为重点,清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市及各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适时做好病媒生物的监测工作。

    (四)要克服困难,保证资金投入,积极购置消杀药品及工具,完善毒饵站建设,保证消杀工作高质量完成。

    (五)各县(区)爱卫办要强化监督检查,进行跟踪督导,要做好自查。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部门成立检查指导小组,随时抽查各单位除四害情况。

    全市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迅速掀起春季爱国卫生运动新高潮,全面落实除害防病工作要求,为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提供保障。

    联系人:赵铁娟   联系电话:2820079

    邮箱:pjsc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