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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2002年)

发布时间:2010-05-20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次数:593

法制工作

【地方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清理】 

    严格遵守WTO规则,保证法制统一原则、坚持非歧视性原则,市场开放原则、增强民主性和透明度的原则,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保证规范性文件有可操作性。共受理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12件,审核论证后报市政府常务会4件,经过论通过3件。经审查,主体不合格,设立处罚条款无依据,照搬照抄条款较多,退回5件,正在审理3件。在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工作中,召开论证会和征求意见会,认真吸取周边城市的经验,保证地方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全年完成省政府法制办交办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19件。组织全市性清理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工作。召开县区、市直各部门领导参加的工作会议,进行清理工作再动员。依据中办发〔2001〕22号文件确定的20条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对建市以后制定的各类文件46188份进行重新清理。其中,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政策措施3922份,地方规范性文件575份。年内清理市本级规范性文件122件。其中,拟废止45件,修改42件,继续有效执行35件。

【行政复议与应诉】 

    全年共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其中,决定不予受理7件,依法向有关机关转送1件,正在审理的2件。年内,接待法制咨询、来信来访40余人(件)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作为市政府诉讼代理人参加基层法院和中级法院的出庭应诉3件次,无一败诉。

    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排除行政长官意识,依法审理,及时裁定。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不断提高行政复议干部的办案能力和综合素质。在受市政府委托的市中级法院、兴隆区法院审理的吴家乡兴安村四组行政诉讼案件答辩及应诉工作中,认真查阅历史资料,深入实际调查、取证,召开涉案人员听证会,严格依法办理。经3次出庭应诉,法院依法支持了市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政府的形象。对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立档装卷,取得全省行政复议案件立档装卷工作第一名的好成绩。

【政府内部层级监督】 

    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继续实行行政执法举报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监督投诉案件的查处工作。年内办理行政投诉举报案件16件,办结15件。市民王×投诉的市烟草专卖局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行为被依法纠正。

    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评议考核制度。市法制办公室与市目标管理办公室共同确定参加考评的单位、考核项目和目标。制订《2002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方案》,并量化考核项目。

    开展专项法律、规章执行情况的检查。根据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市法制办公室与市财政局、市档案局等部门,对《实行罚缴分离及罚没财物处置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4部法律、规章进行检查。理顺两县档案管理行政执法主体;对罚没许可证发放、票据使用进行规范。利用1个月时间对县区及市直27家执法部门进行检查验收,从源头治理罚没收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杜绝无证罚没、私印票据罚款现象,保证罚没款及时缴入国库,增强罚没款项收缴的透明度,受到省政府检查组的肯定。

【协调执法争议案件】 

    依法界定海洋渔业局与土地管理部门滩涂权属问题、市技术监督局与市经委对油田特业人员管理问题、市房屋动迁管理权等问题。落实盘政办发〔2002〕85号文件,对“油地经济发展协调会”提出“明晰行政执法主体,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建立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报告制度”等4个论题进行认真调查、论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提供可操作的建议。完成市政府督查室交办的市人大代表提案1件。

【行政执法队伍培训与管理】

    全市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系统培训辅导4期,培训执法人员820人。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管理,开展执法证件的颁发和年检工作。分系统、分部门、分县区将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登记、存档。在油地经济协作发展中,解决地方对油田多头执法的问题,制定出行政执法事先报计划、事后备案等制度。

 

检查

【贪污贿赂检察】 

    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线索142件,开展初查61件,立案侦查41件。

    一、统一执法思想,保证反腐败查处大案要案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两级检察机关不断统一执法思想,通过召开全市反贪工作会议,把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党和国家、上级检察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上来,充分调动干警的工作热情。办案过程中,在人、财、物上向反贪部门倾斜,形成了检察长亲自抓、主管副检察长具体抓、各职能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制度。在案件侦查中,领导身先士卒,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保证了反腐败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工作正常开展。

    二、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查处中纪委“8·1”专案组交办的案件。检察机关将大部分精力投入到中纪委“8·1”专案组交办案件的查处工作中,从中立案侦查6件贪污贿赂案件。其中,原盘山县石化公司经理王某涉嫌重大经济犯罪被立案侦查后,干警历尽艰辛行程数万公里调查取证,案件已基本查清,将同“8·1”专案其他犯罪嫌疑人一并处理。8月,市检察院先后有6名干警被中纪委“8·1”专案组抽调参与办案,经过4个多月的艰苦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受到中纪委、监察部领导的表扬。

    三、更新执法观念,提高侦查水平。两级检察机关按照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会议精神,自觉坚持党和国家的刑事政策对侦查工作的指导作用;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不轻信口供;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不超时限办案,不侵犯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充分运用现有科学技术手段收集和固定证据,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

    四、运用检察职能全方位开展犯罪预防。在电台、电视台开辟法制教育专栏宣传有关法律方面的问题;结合办案搞宣传,深入发案单位帮助他们分析原因,加强制度建设;发挥预防职务犯罪网络作用,开展超前预防工作,并应邀为工商局、税务局、金融、房产等部门上法制课,扩大预防领域和范围。

    五、加强举报工作,选准突破口,积极拓宽案源。两级检察机关把群众举报作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来源的主渠道,精心组织,认真抓好。深入到金融系统、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筑行业宣传检务公开,以案讲法,增强干部群众的举报意识。 

【刑事检察】  

    两级检察机关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107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77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犯罪嫌疑人1028人,经审查提起公诉944人。

    一、明确工作重心,突出打击三类犯罪。在“严打”整治斗争中,全市检察机关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把有组织的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全年共批准逮捕上述重大犯罪嫌疑人564人,占批捕总数的64%;依法起诉497人,占起诉总数的52%。

    二、贯彻“从重从快”方针,依法适时介入。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检察机关坚持对重特大案件适时介入,及时掌握案情,做到受案后快捕快诉。其中,对公安机关首批报捕的11名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仅用1天时间就作出批捕决定,确保在检察环节不贻误战机。检察机关共批捕“5·13”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24人,包括首次批捕的3名韩国国籍和1名澳门籍犯罪嫌疑人,现进入该案的审查起诉阶段。

    三、坚持“两个基本,确保案件质量。在“严打”整治斗争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原则,“稳、准、狠”打击犯罪。批捕工作平均办案时限4天,比法定时限提前3天,批捕与不捕准确率均达到100%;起诉工作平均办案时限20天,比法定时限提前10天,起诉、不起诉准确率均达100%。

    四、标本兼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两级检察机关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上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在党委的统一部署下开展群防群治工作,认真开展“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结合办案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实行一岗双责开展综合治理;深入发案单位帮助章建制,预防和减少犯罪。

【渎职侵权检察】  

    两级检察机关坚持把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作为法纪检察工作重点,排除各种阻力和干扰,不断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全年受案32件,开展初查24件,立案侦查8件,这8起案件均发生在政法部门,涉案人员均为政法干警,目前已经移送审查起诉4件4人。

【监所检察】  

    两级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对监管改造场所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力度。在市人大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对全市27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进行认真细致的复查,对不符合条件的5名罪犯进行收监。对“集中清理纠正超期羁押”专项行动中发现的6件严重超期羁押案件全部予以纠正,并杜绝了检察环节上的超期羁押现象。与公安、法院联合出台《关于罪犯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工作的暂行规定》,此项工作步入正规化、制度化轨道。实行监所检察计算机网络动态管理,此项工作在全省已处领先地位,一些经验做法也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和推广。

【民事行政检察】  

    两级检察机关坚持“敢抗、会抗、抗准”和“公开、公正、合法”的原则,把判决、裁定明显不公作为工作重点。全年共受案73件,立案审查35件,提请抗诉5件,提出抗诉5件,法院改判2件,并做了大量的群众上访息诉服判工作。

【控告申诉检察】  

    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处理告急访、集体访和上访老户,积极负责的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1件,其中举报301件,占79%,申诉80件,都按管辖进行了分流,得到妥善处理。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当面解决群众的举报和申诉。在“集中清理控告申诉积案”专项行动中,对2001年以后受理的全部举报线索进行清理,对积压的署名举报线索逐个进行排查。采取以案说法、办专栏板报、散发宣传材料等形式认真开展舆论宣传。

【队伍建设】  

    两级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建院,从严治检”工作方针,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基层院建设,努力实行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一、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进行理论学习,提高驾驭和领导检察工作的能力;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了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增加了制约机制;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要求,以身作则,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威信。

    二、基层院建设继续加强。所有基层院在实现“五好检察院”目标后没有放松对自身工作的要求,均在较高起点上研究向更高层次迈进的措施,并在工作中逐步落实。盘锦地区监狱检察院在13个监区派驻5个检察室,在加强监狱检察监督方面进行有益的探索。市检察院加大对基层院的领导和指导力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对盘山县检察院和大洼县检察院检察长人选问题进行认真考虑,院党组配合市委组织部门从市检察院选派2名有较强领导能力的人员充实到两院,实现了检察机关组织人事工作的一次大跨越。

    三、开展各种学教活动,抓好自身反腐败工作。2002年,检察机关按照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以各种学教活动和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为契机加强了自身反腐败工作,严肃查处检察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年内受理举报检察人员违法违纪线索5件,立案2人,处分3人。

    四、加快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步伐。选派干警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报告会和知识讲座。开展岗位练兵和经验交流、理论研讨活动。抓好续职资格培训工作,已有17人取得续职资格。抓好学历教育,在读和已毕业的研究生10人,并有52人参加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法律专业远程教育本科班学习,检察人员的知识结构正在发生可喜变化。

    五、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检察机关的重大问题、重要案件和重大活动积极向党委请示。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对人大交办的案件责成专人按期办结。建立专门机构,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经常听取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对检察工作的意见、批评和建议。结合实际出台《盘锦市人民检察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暂行规定》,使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工作迈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02年,两级检察机关进行机构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中青年干部走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中层干部的年龄、性别、文化和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市人民检察院新聘任中层干部平均年龄40.4岁,较原来下降4.3岁,其中年龄在40岁以下的20人,占52%。中层干部具有本科学历的由原来的5人上升为15人,且均为法律专业。并有5名女干部被聘为中层领导,占13%。通过改革,广大干警的工作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

【典型案例】  

    罪犯韩德生,男,41岁,汉族,小学文化,住盘山县沙岭镇北郑家村,农民。1999年10月4日晚,韩德生因怀疑妻子牛××与被害人姚××有不正当两性关系,为达到报复被害人的目的,纠集韩××、刘××,找到姚××用刀将其手腕砍伤,被害人逃跑后3人又持刀追赶,姚××慌忙中跑到一水坑内,韩德生3人围堵水坑以“你上来就剁了你”等语言威胁,持续50多分钟,姚××因体力不支溺水身亡。韩××3人涉嫌间接故意杀人犯罪。一审判处韩××有期徒刑5年。市检察院审查认为法院量刑畸轻,属审判不公,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市中级法院依法改判韩德生有期徒刑10年。                  

    盘锦市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名单 

     检察长、党组书记
               王恩忠
     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
               卢云海(3月离任)
               李继先
     副检察长
               胡  玉(女,2月离任)
               张纯良
               马常忠(兼)

    附:盘锦地区监狱检察院 

    一、概况。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围绕“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为主线,以维护司法公正和法制统一为目标,在深化监狱检察改革、加强检察室建设和科技强检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的创新,监狱检察各项工作都取得较好的成绩。2002年被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二等功;被市检察院授予先进集体;被中共盘锦市委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被市直工委授予先进党支部。

    年内,共审查罪犯减刑卷宗1332件,撤销减刑不当2人,调整减刑幅度7人,建议撤销减刑裁定收监1人。受理提请批捕案件5件,5人,批捕4件,4人,不捕1件,1人,受理在押人员犯罪案件13件,13人,起诉15件,15人。查办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已侦查终结1件,1人,移送起诉1件,1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中,开展各项检察380次,发现问题59件,均提出纠正意见,纠正率100%。

    二、开拓创新,积极改革监狱检察工作机制,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抓住机构改革的契机,在监狱12个监区设立5个检察室,监狱检察工作有新的发展。(一)加强罪犯收监的监督,减少罪犯交付执行中的违法现象。各检察室共检察收监罪犯卷宗2079件,发现问题13件。严格依照罪犯交付执行的有关规定,强化罪犯交付执行的监督力度,分别对8名新犯因卷宗法律文书不齐备、执行通知书刑期记载有误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二)加强对罪犯减刑的监督,保证法律的公正执行。驻监区各检察室注重从罪犯减刑的呈报、审批、裁定、执行4个环节入手,坚持“三个必须参加”(监区拟报减刑研究会必须参加、分监区罪犯月评分会必须参加、监狱上报中法之前的减刑研究会必须参加)、“一个座谈”(召开罪犯座谈会听取对监区上报减刑人员的意见)的工作机制,减少徇私舞弊减刑现象的发。(三)加强监管活动的监督,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年内,共开展法律政策检察268次,发现问题31件,安全防范检察31次,发现问题28件,全部得到纠正。受理罪犯申诉控告案件18件,18人,全部结案。勘验罪犯死亡现场19件,19人。其中正常死亡15件,15人,非正常死亡4件,4人。各检察室紧紧围绕监狱生活卫生、接见通讯和安全生产工作,深入三大现场开展检察,依法纠正违反监管规定和侵犯罪犯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9月,为确保国庆节安全和中共“十六大”召开,深入12个监区,围绕“两防”(防罪犯脱逃、防虐待被监管人,为狱警、看押人员和年底前刑满释放罪犯上法制课,有700余名狱警、180名释前罪犯受到教育。第一检察室人员深入到二监区7个分监区就改造教育、经济发展状况和队伍建设等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对罪犯饮用开水、吸烟和通信问题提出3点建议。该监区领导高度重视,力抓整改,把热水线从墙外引到墙内,设立了罪犯吸烟的固定场所,制定扣压罪犯信件审批登记制度。(四)加强驻监区检察室建设,监督工作实现“四个转变”。6月,派驻监狱5个检察室在12个监区挂牌办公。在转变监督机制中,注重抓“四个建设”,监督工作实现4个转变。加强基础建设,5个检察室先后配置了电脑、打印机等设施,为及时、准确掌握在押人员变动情况及监管活动情况提供了保证。加强制度建设,用健全的制度规范检察室工作,先后推出了检察室工作规则和量化考核细则、检察室工作形成了竞争和激励机制。加强作风建设,把深入基层作为转变工作作风的切入点。院18名干警全部深入到检察室,每月每人在检察室工作不少于15天,改变过去浮在机关的人多,深入基层的人少的工作格局。加强素质建设,把干警掌握计算机操作及运用软件管理作为科技强检和培养复合型人才的重点。年内,已实现每个检察室有1台计算机,办公室干警每人1台计算机,45岁以下干警经过培训学习都能独立的应用计算机开展工作。工作机制的改革,使监督工作实现“由部门监督为全院监督,由纠正性监督为防范性监督,由单一性监督为多渠道监督,由静态监督为动态监督”的4个转变。

    三、积极参加“严打”整治斗争,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监改场所秩序的稳定。(一)坚持把严厉打击罪犯脱逃作为工作重点,依法“从重从快”办案。1~12月份,刑事检察科办理的15件,15人脱逃案件,平均办案时限为5天,有力的遏制了罪犯脱逃案件发生。监狱罪犯脱逃比去年同期的19件,20人下降了21%。(二)坚持公正执法,严把案件质量。市检察刑检部门坚持“严格审查、严格把关、严格遵循诉讼规则”的办案制度,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有进一步提高。(三)发挥职能作用,立案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年内,对监狱公安分局54起治安案件、12起刑事案件的受理登记逐个认真审查,还深入到狱内卫生所对80名病残犯和严管队15名禁闭犯进行全面的调查,同时抓住扫黑除恶专项活动的契机,走上街头发放“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宣传单3 000余份,接待群众来访5人,解答问题11件。

    四、集中精力,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处监狱干警职务犯罪案件,进一步强化侦查意识和打击力度。如查办市检察院指定院管辖的“801”涉案人员黄建春涉嫌行贿受贿案件,采取集中精力、集中食宿、集中办案,检察长亲自挂帅,指挥办案,并成立由分管副检察长任组长,12名干警组成的4个办案组。办案人员先后赴北京、大连、营口等8个省、市调取证据50余份,仅用1个月的时间便查清犯罪嫌疑人黄建春任市反贪局副局长(副处级)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办理贷款从中受贿人民币3万元、尼桑轿车1辆(折合人民币15万元),且为谋其职务变动向曹忠武行贿8万元的犯罪事实。按管辖,此案已报市检察院起诉。又如7月,监狱检察院受理三监区罪犯李志伟家属控告三监区狱警郎忠在教育管理罪犯时,采取粗暴方法,殴打被监管人李志伟,致使罪犯李志伟右臂尺骨骨折。为查清此案,惩治犯罪,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办案人员深入到该监区找受害人及知情人调查取证,并对罪犯李志伟伤情依法鉴定,经盘锦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为轻伤。9月4日,本院对郎忠虐待被监管人一案决定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郎忠已被取保候审,此案尚在侦查中。

    五、其他各项检察工作都有了长足进步。(一)加快“科技强检”的步伐。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部《关于检察机关与监狱、劳教所建立工作联系制度的通知》精神,在上年各科室配备计算机的基础上,又购进4台计算机,全院已经达到26台计算机(含驻监区检察室5台)。除专用计算机外,实现了干警每人1台计算机。(二)加强检察调研、信息工作。全院撰写调研文章11篇,省采用1篇,市采用2篇。检察信息17篇,省采用1篇,市采用4篇,为监狱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三)加强行政管理工作。2002年3月,经过积极努力,争取市财政专项拨款25万元,在原办公楼北侧接建了168平方米的二层楼,设有健身室、洗浴室、档案室、阅览室等,进一步改善了办公条件,丰富干警文化娱乐生活。环境建设进一步改善,粉刷了楼内墙壁,改造了办公楼内“三线”(微机网线、电话线、闭路线)和院内下水、路面等。后勤工作体现了“三个及时”(办公品供给及时、检察用车及时、为检察工作服务及时)。车辆、财务、档案等管理进一步加强,无一起事故发生。(四)加强狱内综合治理工作。在狱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18次,受教育2800余人,找危顽罪犯个别谈话56人次,有18人通过帮教转化。春节、中秋节期间,深入到12个监区召开320名“无家罪犯座谈会”,为他们送去牙膏、毛巾等生活用品,增强其改造信心,促进监改秩序的稳定。

    六、坚持从严治检,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一)坚持把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常抓不懈。院党组、党支部注重抓队伍的理论学习和政治教育,做到了有组织、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使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有机的结合起来。在全省政法系统开展的警示教育活动中,干警们都能紧密的结合实际,认真的对照检查,增强了自身的免疫能力。中共“十六大”召开以后,监狱检察院政治处组织全院干警在收听收看江泽民报告的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大讨论,使干警们提高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院党支部坚持在干警中开展“我为党旗增光彩”、“争做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等系列活动,活动中干警做好人好事45件,向贫困地区捐款6 150元,捐衣物50件。(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坚持中共党组中心组学习每月1次制度,学习有记录,有体会,理论联系实际,班子成员的理论素养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意识得到充分的发挥。坚持民主集中制,干部提拔、财经活动和其他重大事项都要通过集体讨论决策,增强了领导班子的团结和统一。开展“应对入世、加快发展”学教活动,该院领导班子按照市委制定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保证学教活动的健康开展。(三)积极稳妥的搞好机构改革。按照市委机构改革方案,5月中旬,监狱检察院机构改革开始启动,通过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和非领导职务人员双向选择,有7名正、副职中层领导经过竞聘走上新的工作岗位,9名非领导职务人员经过双向选择上岗。 

盘锦地区监狱检察院领导成员名单

    检察长、党组书记
               马常忠
    副检察长
               梁庆宝
               张春东

 

审判

【概   况】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152件,依法审结各类案件6799件,结案率95.1%。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921件,结883件,结案率95.9%。

【刑事审判】  

    全市法院继续坚定不移地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年两级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781件,审结777件,结案率99.5%。其中,市中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75件,审结75件,结案率100%;受理二审刑事案件77件,审结73件,结案率94.8%。

    严格执行“两法”,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全市法院坚持依法公正审判,严把刑事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对于罪行严重、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依法快审快判。市中院2002年共判处罪犯206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43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01人。

    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各种犯罪活动。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对涉及“法轮功”邪教组织案件的审判。全年共受理涉及“法轮功”邪教组织案件10件。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经济犯罪。共审结28件,判处刑罚42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市法院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公开宣判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全年召开公判大会8场次。结合审判,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全年共办理减刑1 761件、假释4件。以“四五”普法为主线,进行有效的普法授课,与盘锦有线电视台联办“法制视野”专栏13期。注重作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民商事审判】  

    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363件, 审结4289件,结案率98.3%。其中,市中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55件,审结55件,结案率100%;受理二审民事案件298件,审结298件,结案率100%;受理一审商事案件57件,审结56件,结案率98.2%;受理二审商事案件36件,审结36件,结案率100%。

    全市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区分不同案件,采取不同措施。在审理婚姻家庭、赡养、抚育等纠纷案件中,注意维护老人及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审理征地、动迁、拆迁、涉农等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案件中,以保护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指导,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国有企业改革,把破产案件的审理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加强审理破产案件的力度;在审理涉及金融领域的案件中,注重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规范金融秩序。

    加强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全市法院通过扩大简易程序的范围,简化普通程序的诉讼环节,注意发挥调解在民商事案件中的特殊作用,坚持庭前调解、庭上调解和庭下调解相结合,及时理顺和调整各种社会关系,防止矛盾激化,消除不安定因素。

【行政审判与国家赔偿】  

    随着行政诉讼法的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行政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年内,全市共受理行政及赔偿案件158件,审结155件,结案率98.1%。其中,市中院受理行政案件38件,审结38件,结案率100%。

    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审理国家赔偿案件。2002年,市中级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规定,在省内率先引入国家赔偿案件的听证程序,增加审理案件透明度。

【立案信访与审判监督】  

    注重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切实解决群众的“告状难”问题。年内,全市法院共审查收诉立案7152件。其中,市中院收诉立案921件,接待当事人个案访、群体访1600余次,涉访人员2980人次,审查申诉案件129件。市法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用60余万元。在依法及时收诉立案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申请,行使诉前保全19件。进一步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实施细则,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改进“院长接待日制度”,将当事人所访问题分类排队,分别由业务主管院长和院长专门接待。中共“十六大”召开期间,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的领导责任制,作好越级集体上访案件的跟踪处理工作。

    在审判监督工作中,对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或程序严重违法,可能影响案件正确裁决的案件,依法提起再审。全市法院受理再审案件94件,审结88件,结案率93.6%。其中,市中院受理刑事、民商事、行政及赔偿确认类再审案件67件,审结63件,结案率94%。受理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6件。

【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坚持规范执行,努力维护司法权威。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553件,执结1341件,执结率86.3%,结案标的额达3.76亿元。其中,市中院受理执行案件177件,执结152件,执结率85.9%,结案标的额达3.32亿元。全市法院通过规范执行活动,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作内部管理机制。注意根据各类案件的具体情况,出台相应的操作办法和规定,防止执行人员的暗箱操作。逐步尝试执行案件流程式管理,建立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完善提级执行、交叉执行制度。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全市法院认真扎实地开展执行队伍的教育整顿专项活动。通过成立组织、制订方案、查摆问题和检查验收,提高执行队伍的执行意识和执行素质,转变执行作风。

【深化改革 接受监督】  

    全市法院的各项改革稳步推进。市中院建立大民事审判的新格局,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体系;成立执行局,建立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新体制。

    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市中院结合自身实际,在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转变“审判作风年”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扎实进行案件质量检查,在全市法院举办案件观摩庭和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取得一定成效。

    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有新的进展。年初,市中院就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进行专门部署,制定《关于加强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的实施意见》。年内,市中院共登记违法审判线索21件,对群众举报、上级机关批转的案件,进行认真、及时查处。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全市法院始终把人大监督作为公正执法的有力保障,自觉将审判工作置于人大监督之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聘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执法监督员;对影响重大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积极办复人大代表的建议。对代表会议期间接访的案件认真进行办理。积极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情况的检查,就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整改,研究确定市法院关于贯彻行政诉讼法的工作措施。健全完善法院接受人大监督的具体规定,制定《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对司法机关个案监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室。全市法院通过公开审判、接受采访、案件审理排期公示和公告等形式,自觉接受舆论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进一步加大法院内部监督和对下指导的力度。继续加强法院内部的监督工作,制定《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下监督指导实施意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与监督。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进行调研,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监督,发现并纠正基层法院案件质量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对基层法院软硬件的检查督促力度。年内,大洼县法院重建田庄台、新开、西安等3个人民法庭的审判办公楼,法庭工作条件和基层法院的工作面貌得到改善。

【队伍建设】  

    开展以“应对入世、加快发展”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学教活动,大力加强队伍思想建设,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整顿和争创活动,注重队伍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举办庆“七一”、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演讲比赛活动,提高法官职业道德。按照《法官培训条例》和《全国法院2001~2005年教育培训规划》,开展法官培训工作。在完成法院内部计划培训外,积极鼓励干警自学北大远程教育和中央党校函授等法律本科,努力提高干警学历层次和专业水平。积极开展法律知识的专题授课和研讨,为审判工作的发展增添后劲。(周慧君) 

【盘锦市中级人民法院领导成员名单】

     院长、党组书记

               祝福祺

     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王正武

     副 院 长

               张德宏
               周志兴
               李雨时(12月离任)
               张伟莉(女)

     纪检组长

               徐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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