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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2004年)

发布时间:2010-05-24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次数:1283

城市建设

【城市规划】

    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城市规划综合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进行了核心区概念规划研讨,编制了《渤海分区调整规划》、《城北小区详细规划》、《商业网点规划》、《盘锦北站站区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石油大街、兴隆台街东段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完成了《中兴路及周边区域交通改善规划》,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开展市域4 071平方公里1∶10 000地形图航测、城市规划区300平方公里1∶1 000地形图航测、城市建成区70平方公里1∶500地形图航测等城市地理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期准备工作。全年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55件、规划用地许可证81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82件。


【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城市建设安排各类项目35个,续建工程7项,新建重点工程项目9项以及部分便民、利民项目。计划投资4.26亿元。到目前为止,7项续建工程中,文化广场、化工广场已竣工并投入使用,螃蟹沟东段改造、城北广场、魏家泵站已基本完工,双兴路(北段)和城北街道路基础工程已完成。9项新建工程中,除兴隆大街西出口、惠宾大街(西段)、石油大街(东段)、兴隆大街(东段)4条路因土地停办农转用暂缓建设外,市府大街(西段)、生态园道路等项目均按计划完工或基本完工。便民、利民项目除完成计划安排的5条断头路建设、2条道路亮化工程,还追加修建8条断头路,多亮化3条道路。针对2004年城市建设任务重、资金严重不足的实际情况,开拓视野、拓宽思路、发挥土地资产的作用,积极筹措建设资金。采取政企共建、油地共建、吸引民营资本、利用银行贷款、土地和项目捆绑等多种途径筹措建设资金,缓解了重点建设项目资金紧张的局面。对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分解,明确项目主体,落实项目责任,各项目主体单位的主要领导亲自抓项目的实施,实行了“包项目、抓落实”责任制。编制了工程形象进度表,合理安排开工计划,科学确定阶段目标,规定完成时限,对工程进度实施跟踪督办。针对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征地、动迁、资金落实等难点问题,多次召开有相关部门参加的调度会、现场办公会,及时通报工程进展情况,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改善城市环境】

    一、继续开展“绿叶杯”竞赛活动。2004年是全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评比年。围绕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住宅小区、公用设施管理等内容,制定竞赛方案,分解落实任务,各部门密切配合,以整治铁路沿线(城镇段)、整治市容环境为载体,进行综合治理。使城市环境面貌又有新变化,得到省检查团的好评。

    二、认真开展“爱我城市、清洁家园”活动。重点解决小街小巷、校园周边及公共场所环境脏、乱、差等问题。整治占道经营40余处,清理出头市场12处、出店经营300余处,清除市场内外各种非法广告、商幌及标语180余块,规范施工工地围档2 500延长米,清除施工现场垃圾残土170立方米,清理非法占道劳务人员650人次,市容整顿取得显著成效。

    三、加大监察管理工作力度。从加强市容管理,加强街巷路脏、乱、差治理,重点开展“绿叶杯”竞赛,重点管理步行街入手,对兴隆台区步行街、石油大街、市府大街、双台子区红旗大街、双兴路、胜利街等重点街路进行集中整治。全年拆除违章建筑345处、18 764平方米,制止私扒乱改15处、237平方米,清理占压各种管线堆放物21 000平方米,取缔露天烧烤295处、流动商贩5 475人次,规范广告牌匾294家、条幅432条,拆除违章设置的大型柱式广告牌2处,清除乱贴乱画、乱拉乱挂1 207件,城市面貌有明显改观。

    四、加大执法宣传工作力度。创新宣传手段,充分利用城建监察网站、报纸、电台等传媒,采取知识问答、专栏、专题等形式,出动宣传车40台次,设立宣传板24块,刊登文章及稿件270余篇,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听取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处理市民投诉865件,办结852件;接听市民电话投诉179件,办结171件,投诉办复率99.4%,办结率98%。

 

城市管理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2004年,共完成中标、新建、续建工程43项,主要包括抚顺市新城路道路改造工程、兴隆大街西出口道路工程、金城小区道路排水工程、人民路南段道路工程、建设街道路排水工程;续建城北街道路排水工程、辽河南路道路排水工程、魏家泵站工程等。全年共完成黑色路面542 678平方米,完成道路长度45 823延长米,铺设排水管线9 752.9延长米。全年补修路面坑槽2 542平方米,维修、调整和更换道路边石12 782延长米,改造维修人行道板40 897平方米;维修排水管线检查井306座、雨水井620座;补换排水管线检查井盖168套、雨水井箅子339套,清掏排水管线6 600延长米,清淤3 216立方米;新建路灯429基、808盏。市政工程建设和设施养护维修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30%,亮灯率平时达到96%,节假日和特殊日达99%,维修及时率95.5%。


【城市绿化】

    2004年,全市计划绿化工程量达到历史最高水平,在资金严重匮乏的情况下,市城建局积极拓宽筹资渠道,通过采取招投标、联手共建等方式,圆满地完成年度绿化量。全年动员全市各阶层人员参加义务植树12.5万人次,市区植树40.69万株,植绿篱2.1万延长米,垂直绿化2.2万株,铺草坪13.17万平方米,栽草花204.07万株,摆盆花14.2万盆。全市新增绿地面积112.97公顷,绿地总面积达1 579.97公顷,绿地率达30%,绿化覆盖总面积达1 831公顷,绿化覆盖率达到34.96%。新增公共绿地面积28公顷,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67.4公顷,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8.7平方米。

    年内实施重点工程7项:(一)世纪广场绿化,栽草花10万株,在喷泉开放前期完成基础设施的维修工作,使广场功能发挥完备。(二)街路绿化,重点实施泰山路南出入口、辽河南路、辽河路北出口、兴油大街北侧等街路绿化工程,新增绿地面积15.67公顷,植树1.81万株。(三)住宅小区绿化,全年重点完成瀚新、西水湾、人和、城中花园等10个住宅小区的绿化,新增绿地面积11公顷,植树1.45万株。(四)公共绿地建设,重点建设化工广场、城北广场、文化广场、物探广场及螃蟹沟带状公园东段等绿化工程,栽植各类乔灌木3.41万株。(五)花卉街建设,建设和完善石油大街、市府大街、惠宾大街和红旗大街4条花卉街路,共摆放盆花14.2万盆。(六)防护林建设,城区防护林新增绿地面积31.8公顷,植树28.01万株,其中完成油地共建的赵家国堤景观带绿地面积15.6公顷,植树5.01万株。(七)单位庭院绿地建设,新增绿地面积19.9公顷,栽植各类乔灌木3.88万株。

    坚持以严格的标准养护管理绿地,按步骤开展除草、修剪、补植树木,及草坪抗旱排涝、病虫害防治、卫生保洁等项工作。全年对草坪普遍修剪8次,绿篱修剪6次,灌木修剪5次。街道补植各类树木522株,补植草坪20 382平方米,补植绿篱1 137延长米,及时清理绿地内的残土和杂物1 660立方米。

    为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市城建局绿化管理处科研所壮大组培队伍,开展组培研究,通过筛选最佳配方,紫叶矮樱组培初见成效,已形成紫叶矮樱组培苗,2005年可望大量扩繁。引进新植苗木5种,166 800株,大荒苗圃移植苗木83 500株,通过调整地块、科学灌溉等办法,苗木生产基地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圃地田间管理实现规范化、科学化。科研所繁育草花12万株,生产五色草20万株,完成市区立体植物花坛的栽植和花窖基础设施工作。


【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月活动】

    为迎接建市20周年,按照《盘锦市迎接建市20周年,大力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在整治露天烧烤工作中,对城区内街路两侧、重点部位、住宅小区等处的露天烧烤予以取缔。整治占道经营,以泰山路、双兴路、兴隆大街、石油大街、市府大街、惠宾大街、红旗大街、胜利街、长征街、辽河路、双兴北路等街路为重点,同时加强对小街小巷、生活小区的监察。共清理占道商贩3 200余人次,清理门前堆放物877处,清理出店商品160余处,900余平方米。


【“绿叶杯”竞赛】

    2004年是辽宁省城镇“绿叶杯”竞赛活动的评比年。围绕赛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住宅小区、公用设施管理几项竞赛内容,以开展铁路沿线(城镇段)整治活动和开展“爱我城市、清洁家园”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协调各责任单位,不断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城区环境卫生、市容市貌、交通秩序、公用市政设施管理。得到省检查团的一致好评。


【规划监察】

    按照“控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工作要求,加大规划监察力度。在控制增量违章建筑方面,规划直属大队加大对公建项目违章建筑的监察工作力度,在对公建检查过程中,新建公建项目现场介入率、新建公建项目全程跟踪率、新建公建项目建档率均达到100%。全年共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86件,使新增违章建筑得到有效控制。在两驻区大队对村屯、城乡结合部的民建以及建成区内扒窗改门行为,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共拆除增量违章建筑33处、2 170平方米,制止私扒乱改15处、237平方米,未出现一起增量民建违章建筑和私扒乱改行为。在减少存量违章建筑方面,市城建监察总队先后拆除违章建筑312处、16 594平方米,清理占压管线堆放物21 000平方米,有效规范了城市建设秩序。


【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年内,将清理整治学校周边环境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对全市中、小学校周边不断加大整治力度,取缔了各种乱摆乱卖,清理占道经营商贩。特别是在高考期间,以市第一完全中学、兴隆中学、市重点高中、盘山县高中、市第三完全中学等考点学校为重点,安排专人,死看死守,维护各考点学校的周边环境秩序,确保考点学校1 000米以内无流动商贩、乱设摊点等违规现象的出现,确保高考顺利进行。


【投诉处理】

    全年受理市民投诉中心转办的市民投诉共865件,占全市投诉工作量的1/3,共办复860件,办复率99.4%,办结852件,办结率98.5%。共接听市民电话投诉179件,办复178件,办复率99.4%,办结171件,办结率95.5%。建立催办制度和保密制度,提高了效率,全年未出现一起督办事件。先后解决双台子区建设街光明委渤海住宅楼一楼住户扒窗改门、铺设超稠油管线、赵家段存在违章建筑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投诉问题,并安排专人收听盘锦电台的市民热线,不断拓宽信息渠道,先后就20余件城市管理方面的市民投诉做出及时处理。由于业绩突出,投诉处理工作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步行街管理】

    步行街综合执法办公室成立以来,加大整治力度,取缔步行街及其周边8条断头路占道经营、露天烧烤、煎炸食品、室外堆放、乱悬乱挂等违章行为;设立停车场,禁止非批准车辆驶入步行街;拆除新赛特购物广场售楼处,并对擅自设立、移位的流动商亭以及广告牌匾、条幅等进行清理、规范。启动夜间值班制度,管理人员参与将工作时间延长到22点,有效遏制夜间违章现象反弹的出现。通过整治工作,工作重点已从集中突击整治阶段转变为长效管理阶段。


【螃蟹沟沿岸建筑物动迁】

    市建委委托城管总队对兴隆台区螃蟹沟西段油气桥至东跃桥段南岸的沿岸建筑开展动迁工作。为避免暗箱操作,将动迁的情况张榜公布,让居民全面了解动迁工作情况。在审验房照和其他房屋证件的过程中,动迁工作人员按照市建委指示,耐心的将各类房屋手续进行分类,到各个审批部门进行验证,确保拆迁验证工作严谨、有序进行。该项工作基本完成,共有39户居民签订拆迁协议,共拆除房屋5 252.56平方米,保证螃蟹沟西段改造工程的实施。


【公园建设】

    为了提高湖滨公园的整体功能,市城建局在资金紧张的条件下,拓宽投资渠道,先后吸收社会资金近60万元,增加激光战车、跟踪追击战车和旱冰场3个游乐项目。同时对原有的碰碰车、脚踏车、高空观览车和自控飞机等游乐设施进行维修。全年接待游人55万人次,游人满意率达98%以上。为了改善园内的环境,全年共改造绿地8 460平方米,植树8 606株,栽种草坪3 260平方米,栽种草花17.7万株,更换客土2 500平方米,积肥600立方米,摆放盆花2.5万盆。动物园全年无疫情发生,繁殖动物百余只,引进黑熊2头,动物繁殖率达到98%,成活率达到95%。


【城市供水节水】

    2004年,完成供水量2 591万立方米,销售收入2 409万元,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100%,设备完好率100%,设备利用率50%,维修及时率100%,用户满意率99%。为了保证全市供水事业规范健康发展,修订和完善企业的管理制度,重新制定全面、规范的工作岗位责任制及考核标准;完善《关于水表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换表操作规程及工具的管理规定》,对新旧水表的管理、换领、报废以及更换水表的操作规程及工具的管理等做出详尽的规定;编制《盘锦市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规划》和《盘锦市自来水“十一五”供水发展规划》,并完善《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工程管网及附属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调和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范围、管理权限、交接程序和服务标准,杜绝私接乱改现象的发生。全年共为用户新安装水表4 000块,维修648处,其中义务维修103次,改线2 000多延长米。维修周转表4 000多块,校对新表4 691块,累计接待用户362次,便民服务700余次,用户满意率为98%以上,处理市民投诉640多件,办结率100%,反馈及时率100%。

    根据“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的方针,市城建局按照省、市有关节水文件精神,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积极开展科技节水,使城市节水管理工作得到加强,城市节水整体水平显著提高。2004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居民用水情况计量率94%,工业及公共生活计划用水率达到95%。利用每年节水宣传周之机,开展多层次多方位,有声有色的宣传活动,提高市民的节水意识,营造出爱水、惜水、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宣传周期间共发放宣传品5 000份,宣传单6 000份,接待群众咨询、提供技术服务15次,临街醒目处张贴节水标语50条,发放节水警示贴4 000张。通过执法检查,及时处理违章用水、浪费用水行为,查封3处擅自取用地下水的洗车场,处理群众举报案件2起,减少对水资源的浪费。

    加大管理力度,对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实行微机管理,设立科室,加强人员配置,严格执行计划用水考核制度,对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实行科学的动态管理办法,使用水管理得到进一步增强。加强违章用水、拒缴加价水费的执法力度,为了维护地下水的开采秩序,对12家擅自抽采地下水的建筑单位进行处罚,没收其开采设备,同时对拒缴加价水费的3家单位,诉讼至法院,进行强制执行。推广节水卫生洁具和改造非节水卫生洁具,全年共推广节水卫生洁具1 000套,改造非节水型器具3 100套。实行中水回用。2004年12月,在市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一处中水处理站,投资65万元,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实际处理量为200吨,4年可收回成本。


【城市环境卫生】

    2004年,以爱国卫生清洁月和“绿叶杯”竞赛等活动为契机,有效治理城区脏、乱现象。先后清理兴隆农场平房区、八里村、杨家村和于家村等地区的环境卫生死角,共出动车辆600余台次,清运积存垃圾8 000余吨,清掏排水沟800延长米,并加设50个垃圾箱和3个垃圾房。市环卫处利用休息日组织职工开展奉献日活动1次,出动铲车2辆、运输车5辆,职工们发扬“宁愿一人脏换来万人洁”的精神,不畏脏苦,顶着炎炎烈日,清理陈冷公路两侧的垃圾与杂草共计400余吨,清、涝排水沟50延长米,使该条重要路段变得洁净起来,受到周边居民的广泛赞誉。为了让市民改陋习、树新风,进行文明祭奠,开展禁止在城市区域焚烧纸钱活动,共阻止烧纸行为7 000余起,收缴冥纸40余压缩车,最大限度地控制在城区街路焚烧纸钱的行为,净化了城区环境。

    随着对环卫专业队伍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加强,“日检月评”制度也由原来的一日一检改为一日两检,做到“不脱检,不漏检”。同时拓宽检查区域,新增加对街道、社区和物业的日检和月评比,每月的检查结果同街路日检查结果一同刊登在《盘锦日报》上,并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及时与各社区联系、协调,帮助解决问题。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采取岗前培训、专题培训等方法,提高其依法行政能力。建立执法岗位责任制,实行按职责分工,形成一套完整的责任制,做到问题有人管,办案有程序,责任有追究,信息反馈快。针对运输散体物质无苫盖和乱倒垃圾车辆昼伏夜出的特点,建立健全日夜监察网络,进行8小时内正常巡查,8小时外突击检查,重点部位蹲坑守候,严格查处违章车辆。全年共查处乱倒垃圾行为200余起,交通运输污染城市道路环境卫生行为2 000余起。

    全年完成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量13.5万吨,处理量13万吨,设备完好率达96%,服务合格率100%,实现连续9年安全事故频率为零的目标。全年完成有毒有害废弃物收集量和处理量3 302吨。


【公共交通】

    全年,完成行车里程1 005万公里,车厢服务合格率、车厢整洁率、车辆完好率、正点发车率均已达标,重大事故间隔里程90万公里,行车事故发生率下降10%。新开辟线路3条,更新改造车辆28台,较好地改善了城市公交线网结构和广大乘客的乘车条件。切实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充分体现“服务市民、奉献社会”的当代公交精神。市城建局在广大司乘人员中深入开展“公交之星”为您服务活动,以星级服务竞赛推动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通过一系列的评比,有44名司乘人员当选首批“公交之星”。在“公交之星”的影响和带动下,全行业掀起文明服务的热潮,公交整体服务水平明显提高。


【天然气供应】

    2004年,完成天然气供气量775万立方米,气量回收率达到58.84%。安装天然气用户11 729户,建设2座调压站、3个调压箱,新敷设中低压管线共17 067米。为完善供气设施,对储气罐、输气间及加溴站等供气设施进行了维修,对各调压站进行检查、整改。除对管网正常维修处,另外进行8处管线改造,共计2 566延长米,室内楼板眼改造5户,为217户无集中供暖户加装表箱。

    为落实省建设厅安全会议精神,吸取燃气事故教训,在入冬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查隐患、查窃气、宣传用气常识、发放宣传单,提高广大用户的安全意识,及时整改所发现的隐患。年内,通过营业人员、供气监察人员及定期普查,共查出违章户12家,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为保证天然气计量表有效运行,计量站共检在用表2 255块,查出有问题气表129块;营业部门室内故障维修846次、管线所维修575次,抽水10 511次,无水堵事故,管线检测95次4 394孔,查出隐患4处,灶前压力测试1 608次,抄表、收费、维修、检测的及时率和准确率达100%。为提高社会效益,继续履行《规范服务制度》,加强“110”昼夜值班,做到用户有事随叫随到,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在“社会监督员座谈会”上和《征求用户意见函》中,用户对市天然气总公司的供气服务工作满意率达98.5%。


【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

    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意见》,市城市建设管理局首先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改变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对所属单位或行业的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转变为间接管理,从管行业转变为管市场,从对企业负责转变为对社会负责、对公众负责。调整管理职能,理顺行业管理体制,使城建局真正具备管理市场,对社会、对公众负责的职能。推进公用企业市场化改革,拓宽融资渠道,改变投资结构,采取合资、合作等形式,授予特许经营权,推进公用行业的3家企业作为独立法人,面向市场,参与竞争。根据市自来水总公司售水部分管网老化、设施陈旧、回收率低、亏损严重等情况,确定两条改革思路,一、在制水的基础上同中法水务继续合作;二、实行内部机制,方案正在制定中。根据市天然气总公司的实际情况,先后与香港中燃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百江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多次洽谈,并多次实地考察。年内已经完成协议前一切工作,已上报市政府。

    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精心运作,盘锦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于3月9日正式成立。其中,国有股占49%,集体股占41%,发起人股占10%,有1 056名职工入股,投入股本金1 530万元,518人按失业并轨的有关政策给予妥善安置。改制后的公司,队伍稳定,运营状况良好,运营里程由改制前的800万公里,增加到1005万公里,运营收入由改制前的1 600万元增加到2 480万元,干部收入增加20%,平均每月增加150元~170元。目前正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完善其法人治理结构,国有股也在逐步减持,尽量尽早退出。第一污水处理厂实行市场化运作,由大连东达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恒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收购,目前已缴入库资金1亿元,于8月27日实现试运营,12月2日大连东达环境集团公司正式接管运营。污水处理率达48%。

    积极推进事业单位企业化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建管分离、管养分离”的原则,为达到剥离事业单位的政府职能,放开投资市场和市政设施维护、园林绿化养护、环境卫生保洁的作业市场的目的,按照省人事厅、市人事局关于事业单位的干部制度、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精神,市城建局将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绿化管理处作为改革试点单位,已初见成效。


【依法推进城市管理】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借鉴省内外先进城市的经验,制定本市地方性实施细则。先后制定出《清雪令》实施细则、城区街路门前四包实施细则、城区内井箅子、井盖管理实施细则、综合环境卫生方案实施细则、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污水收费办法。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了给市民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推进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本市城市建设与管理面临的形势与任务,研究符合本市城市管理的途径和办法,制定管理城市公用事业市场具体方案、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实施办法、城市燃气市场管理方案、城市供水市场管理方案、城市公共客运市场管理方案。

 

房产

【法规建设】
    年内,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出台《盘锦市建立城市供热专项调节资金及困难群体采暖费补贴办法》、《关于追缴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商品房交易管理的规定》、《盘锦市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销售管理的实施意见》等法规制度。


【房屋产权产籍管理】
    依法登记房屋14 873件,面积175万平方来,分别是年计划的151%和184%。确权发证房屋现场满绘率100%,增籍灭籍房屋登记率100%,拆迁房屋审核率100%。装订整理档案10 680件,是年计划的108%,发证房屋档案输入微机率100%,收缴管理费220万元,是年计划的110%。绘制完成23个地块的房屋分布图和150余幅地形图。


【房地产交易管理】
    年内,办理房地产交易5 100件,交易面积58万平方米,成交额6.85亿元。收取管理费290万元,是年计划的160%。房屋拆迁管理审批发放拆迁许可证10个,实现拆迁1 648户,面积12.7万平方米,实现货币化补偿占拆迁总量的80%。


【物业管理】
    2004年,全市取得物业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112家,物业管理企业取得经营资质率100%。全市持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证书人数达182人。开展《物业管理条例》和政策法规宣传工作。进一步理清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发展思路,明确了县、区物业管理部门的业务范围,理顺了工作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归集维修资金1 673万元。开展住宅小区达标复检工作,取消3家省级优秀小区称号,对16个小区限期整改。积极开展创建卫生城工作,完成了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供热管理】
    加大全市供热行业管理力度,建立健全行业调度、社会监督、安全生产等供热运行机制,落实设备、管网改造资金7 000万元,改造主管网70公里,检修锅炉设备1 000台次,完成分户改造80万平方米。市房产局与有部门共同起草《盘锦市建立城市供热专项资金及困难群体冬季采暖费补贴办法》,保证了全市6 000多户困难群体的冬季供热。认真排查解决全市城区供热工作中诸如“冷楼”等系列热点、难点问题。


【存量房屋管理】
    存量房屋共44万平方米。全年完成工作量295万元,是年计划的100%,房屋维修及时率达98.5%、合格率达100%,房屋完好率达90%。


【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全市累计建立职工住房档案19 500份,其中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建档11 000份,建档率100%。全年发放住房补贴4 000万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县区其他单位各2 000万元,出售公房61户,回收资金62万元。集资建房确权审核归档5 200户,已购公有住房二次上市出售突破500户、4.2万平方米。住房公积金制度普遍建立。

 

村镇建设

【概况】
    2004年,全市各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村镇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指标,村镇规划日趋合理,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改善。编制和指导了田庄台镇河畔小区、田家镇镇南小区、高升镇北方住宅小区和政府小区4个详细规划和34个中心村规划。全市村镇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近2亿元。全市村镇共修柏油路501公里,砂石路110公里,暗排22公里,混凝土排水22公里,安装路灯927盏,植树300万株,栽种草坪3万平方米(含县城)。全市村镇共修建房屋44.5万平方米。其中,楼房23.5万平方米,公共建筑13.5万平方米,生产建筑3.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3亿元(含县城)。中心镇建设有新突破。修建公共建筑7.7万平方米,生产建筑1.06万平方米,建楼房5万平方米,暗排12.3公里,柏油路21.1公里,安装路灯533盏。村镇环境整治见成效。继续开展以修建道路、混凝土排水沟、标准院墙和绿化、美化、规范“四进院”为主要内容的村镇环境整治工作,清理了不规范商幌牌匾和积存垃圾,查处和纠正了一些违章建筑。全市已有85%的小城镇和75%的村屯基本达到省规定的标准。

 

建筑业

【概况】
    2004年,全市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总产值37.9亿元,比上年的39亿元,减少2.82%;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72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170万平方米,增长1.17%;竣工面积152万平方米,比上年107万平方米,增加45万平方米,增长42%;建筑业企业劳动生产率为81 300元/人,比上年的96 000元/人,减少13.4%;完成建筑业增加值7.9亿元,比上年的13.6亿元,减少5.7亿元,减少41%;实现利润总额7 577万元,比上年的9 600万元,减少2 023万元,减少21%。全市建筑业有亏损企业14家,亏损企业亏损额421.1万元。


【规范管理】
    严格招标投标管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实行阳光工程。建设工程报建进入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设立服务窗口。在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中,实行市场的清出和准入制度,强化对开、评、定标活动的监管,培育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积极推行无标底投标。全市已全部推行工程量清单记价方式招标。2004年,共招标工程71项,建筑面积38.20万平方米,投资金额29 578.76万元。报建率和招投标率均达100%。继续深入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确保《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落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两次组织全市在建工程及参建相关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大检查。建立工程参建责任主体档案,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注重发挥材料检测、市场准入质量把关,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材料进场抽样检测的通知》,有效防止不合格材料流入工程。2004年,新开工工程48项,其中房屋建筑工程46项,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优良品率35.9%,获4项省优质主体工程。

    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培训企业安全管理人员840人。加大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档案。下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对建筑文明施工和塔式起重机械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建筑施工管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在建施工现场61个,查出问题及隐患567项,下达隐患整改意见书58份,确保生产安全。净化建筑市场环境,严惩建筑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发挥市场监察职能作用,按照《盘锦市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在建工程进行跟踪检查,重点查处在建工程不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问题,查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的问题,查处在建工程规避招标、假招标的问题。查处违规建设的裕华商厦、东油小区、云祥小区、园丁新村、新赛特等项目,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规范开发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严格执行《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审制度》、《房地产开发项目资本金管理制度》和《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制度》。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行为,重新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制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备案书》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暂行规定》。夯实开发资质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全市7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资质年检,经省建设厅批准,年检合格企业61家。其中,二级企业10家,三级企业31家,暂定企业20家,限期整改企业10家,吊销资质4家。年底,全市现有在建开发项目33个,开发总量117万平方米,开发土地面积213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2亿元,其中住宅面积9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9.6亿元。竣工房屋面积83万平方米,其中竣工住宅面积68万平方米,空置房屋面积11.47万平方米。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自2004年起,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制定了《盘锦市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清理工作力度,防止新的拖欠,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抓起,下发了《关于切实解决我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已清理2003年以前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 750万元,清理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11 025.16万元,占政府项目拖欠总量的60.8%,清理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工程款2 531.7万元,占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总量的88%,清理其他项目拖欠工程款2 783.1万元,占其他项目拖欠总量的61%,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三年清欠阶段性目标。


【行业管理及审核工作】
    2004年,全市共签发施工许可证105个,单位工程152个,总建筑面积80.7万平方米,总标价6.52亿元。勘察合同备案79项,设计合同备案63项,监理合同备案85项。按有关规定审批核准出市施工19项,出省施工22项,进驻辽河油田29项,入盘锦市施工18项。


【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
    对全市117家企业进行资质年检,共有115家企业参检,1家企业缓检,1家企业没检。年检合格企业114家,基本合格企业1家。


【建造师和项目经理过渡期考核】
    对全市符合一、二级建造师考核条件的项目经理进行了全面考核。全市共有10名一级项目经理和128名二级项目经理符合申报条件,已上报省厅待批。


【勘察设计管理】
    一、勘察设计资质年检。对现有29家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年检,合格单位25家,基本合格单位4家。

    二、勘察设计单位评优。2004年,全市上报省厅4家市优单项工程,参加全省2003年优秀勘察、设计项目评优,三项参赛项目分别荣获省一、二、三等奖。

    三、注册考试。全市全年共有75人次报名参加注册考试。其中,一级结构师7人,二级结构师28人;一级建筑师5人,二级建筑师12人;岩土工程师23人。经市初审,全部参加全国注册师统考。


【建设监理】
    按辽宁省建设厅要求,对市内5家监理企业进行年检,5家企业全部被检合格。全市有11名监理工程师参加全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考试,取得了执业资格证书,已通过省注册中心审批注册。为加强监理工作,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委托市监理公司编制了《建设工程监理实施手册》,使监理工作有章可循,走向规范化轨道。


【抗震防灾】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继续开展城市规划区内的新(改、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抗震设防审查,全年共审查新建建设项目50项,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年内,与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合作,进行盘锦市城区液化场地土抗震对策研究工作,该项工作已接近实验室数据整理阶段。已完成“盘锦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状况普查及GIS信息管理系统”编制。联合沈阳建筑大学对我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建(构)筑物进行全面的抗震普查工作,对市区范围内的所有建成的(含1989年以后的)建(构)筑物进行登记普查,坐标数据录入工作已结束。创建GIS信息管理系统。年底,省建设厅在盘锦主持召开项目鉴定会。



    附一:盘锦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一、融资工作。2004年,在向银行申请贷款工作取得突破。

    (一)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金额为44 500万元的总借款合同,2004年第一批贷款11 998万元已全部到位。

    根据2004年8月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与市政府签订的《信用合作协议》,经与开发银行方面多次协商,将盘锦市贷款主体进行整合,由公司作为贷款主体统一承担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政府信用贷款主体之责。并将申贷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专门成立申贷小组,制定申贷方案,精心策划和筛选申贷项目。最后确定市府大街、怡华路、兴隆大街、双兴路北段、惠宾大街西段、石油大街东段、中华路、管廊街8条城市道路和地下管网项目,总投资83 880万元,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44 500万元。2004年12月,获国家开发银行批准贷款,签订金额为44 500万元偿还期为10年的总借款合同,共分三年发放,其中2004年第一批贷款11 998万元已全部到位。

    (二)为项目建设成功申请市合作银行贷款5 200万元。

    为保证市重点工程—盘锦市公安局监管场所的顺利建设,根据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在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的大力支持下,严格履行申贷工作的各项程序,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在7月下旬获合作银行贷款1 200万元,为该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为保障盘锦飞马汽车板簧项目的顺利建设,根据合同规定,需由市政府协调解决4 000万元的项目建设资金,市政府决定由公司作为贷款主体,2004年9月,再次向市合作银行申请贷款4 000万元。

    (三)积极向世界银行申请长期贷款。

    向世界银行申请盘锦市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双台子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贷款7 350万美元。其中,盘锦市城市道路建设工程总投资为69 773万元人民币,拟利用世界银行贷款4 130万美元,双台子区集中供热工程总投资为28 900万元,拟申请世界银行贷款1 710万美元,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投资额25 480万元人民币,拟申请世界银行贷款1 510万美元,全部贷款有望在2005~2007年获得批准。

    二、自营项目。抓好自营项目——北方新天地国际商城及地下管网项目的建设及销售工作,使之成为投资公司的利润来源,作为城建资金的重要补充。

    北方新天地国际商城项目,是通过对市政府相关部门几次开发运作中兴路北段区域未果原因的分析,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科学论证分析而提出建设的。并引入国际流行的Shopping Mall现代商业模式,打造集购物、美食、休闲、娱乐、展示、文化、社区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都市商业中心,使之成为盘锦市乃至辽西地区的商业新坐标,改变盘锦市目前较为落后的商业形象,牵动盘锦市经济发展再上一个台阶。经过2004年运作,项目的规划设计、融资工作、招商工作、政府审批、市场商圈等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均按照公司制定的项目工作计划顺利完成,项目启动的前期工作已经准备成熟。该项目占地面积12.5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84万平方米,计划分两期开发建设。一期规划建筑面积21.72万平方米,预计投资为7.8亿元,其中一期土建工程建设期为20个月,预计2005年5月开始动迁并施工建设,2006年底竣工,经过6个月的装修期,一期项目预计在2006年末投入使用,进入营业阶段。

    2004年,建设长度为3公里地下通讯管网,投资近100万元,实现销售收入30万元。完成盘山县境内地下通信管道施工图设计及规划审批手续,总长182公里。

    三、工程。根据全市城建维护及资金安排计划,作为城建项目建设的主体,以项目法人方式组织城建项目的实施。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城市建设项目的预算、决算的初步审核工作,做好城建项目从立项到竣工结算过程中各个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和监督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有限的城建资金,发挥城建资金投放效益。

    (一)“代建制”工程。一年来,认真履行职责,配合各业主单位,积极组织项目的实施,及时处理所遇到的新问题。克服代建工程资金不足的难题,完成市殡仪馆后期及送配电工程,保证殡仪馆正常的工作,完成党校培训楼工程及市中心血站工程的后期建设任务,完成市公安局监管场所主体工程。

    (二)市府大街西段道路、给排水工程。市府大街西段道路工程是盘锦市城市靓化的重点工程之一,项目计划总投资1 150万元。该工程资金短缺、任务重、涉及面广(包括民房动迁及通信、电力线路改造任务,特别是油田设施的动迁改造任务更加繁重)、工期短、要求高,通过公司上下工作人员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超常规地努力工作,在2004年10月30日顺利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按期投入使用。在严把质量关的同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实际完成投资852万元,比计划投资额节约298余万元。



盘锦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导成员名单

    董事长

      柏荣久(8月离任)

    董事长、总经理

      王尚君(8月任董事长)

    副总经理

      赵士文


    附二: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一、概况。2004年,强化项目管理,全面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加大市场开发力度,探索企业体制、机制改革新思路,开拓进取,取得成效。经营与工程承揽取得突破,市场开发势头良好,施工能力有提高,项目管理闪现亮点,各项改革顺应形势的发展,得到广大员工的认可和拥护。企业资质等级扩充至: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桥梁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一级,铁路铺轨架梁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水工隧洞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年末,公司员工总人数2 330人,干部889人。其中,技术干部831人,技术干部占干部总数的93%;工人1 441人,其中技术工人905人,技术工人占工人总数的63%。施工队伍分布在全国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拥有机械设备1 291台,原值9 625.5万元,净值3 844.7万元,总功率28 534.8千瓦,新度系数0.4,人均动力装备率12.58千瓦/人,技术装备率1.7万元/人,完好率90.3%,利用率72.5%,机械化施工程度达到85%以上。年末,全公司固定资产原值1.22亿元,净值0.57亿元。

    二、工程建设。2004年,在建项目总数36项,新开工项目12项,续建项目24项,竣工项目6项。在建重点工程包括:都汶公路、重庆至长沙高速公路水江至界石段高速公路项目第A8合同段、邵怀公路、青藏铁路、黄延高速公路、江黄公路、绍兴市曹娥江大闸闸前大桥工程第二合同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南岸接线工程第7合同段、沪杭涌高速公路拓宽工程沽渚至宁波段301合同段、云阳至万州高速公路M合同段。完成工程任务总额95 557万元。主要实物工程量:土石方580.9万立方米,隧道8 442折合成洞米,桥梁2 821折合米,涵渠2 579横延米。

    三、经营管理。2004年,全公司承揽任务16项,合同总额12.6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0%。全年三大主材的降低率达到预期要求,钢材、木材、水泥的降低率分别为2.4%、3.7%、2.7%。大力推行项目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通过强化项目管理,提高创效水平;建立“三大市场”,探索管理创新,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强抓机遇,进一步巩固扩大经营承揽及市场开发成果;高度重视,全面落实清欠工作目标;加强作风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工作,树立项目新形象。重新修订出台《项目承包经营责任制管理办法》、对下承包示范合同文本等,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2003年,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2004年2月10日,长城认证中心完成对公司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认证审核工作。2004年,全检查完成路基土石方580.9万方,合格率100%;制作砼试件16 317组,合格率100%;制作水泥砂浆试件3 426组,合格率100%;完成分项工程2 164项,检查评定1 812项,优良项数1 792项,合格率100%,优良率98.9%。根据年初的工作要点,本年度拟定8项创优项目。各创优项目全部围绕创优目标,制定创优规划和措施,依据创优规划,加强质量管理,较好地完成了阶段性创优目标。宝兰铁路获郑州局优质工程,滨博大桥和双台子河大桥被评为铁道部火车头优质工程。



    中铁十三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领导成员名单

    董事长兼总经理

      秦树春(11月离任)

      周长斌(11月任职)

    党委书记兼副董事长

      武 敏(11月离任)

      张幸六(11月任职)

    副董事长

      汤新华(8月离任)

      杨青山(8月任职)

    副总经理

      孙国景

      杨国华

      刘健身

      王德志

      甘荣军

      崔永军(2月任职)

      魏利韧(2月任职)

    总工程师

      齐占国

    总经济师

      毕树峰(2月任职)

    总会计师

      刘长义

    党委副书记

      李鹏年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王家福

    工会主席

      曹中桃


    附三: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

    一、概况。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是专业生产改性沥青防水材料的企业。生产规模具亚州之首,是同行业最大的改性沥青防水材料生产厂家。集团下设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禹王建材有限公司、武汉禹王防水建材有限公司、三河盘锦禹王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四个改性沥青防水材料生产基地,以及盘锦禹王化工涂料有限公司、江苏禹王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在全国设有56个经销施工单位,总资产3.48亿元。全套引进意大利、西班牙技术与设备,年设计卷材生产能力4 600万平方米,涂料类防水材料3万吨,石化建安产值8 000万元。禹王系列改性沥青防水材料共8大种类,百余品种,于1994年首次通过ISO 9002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近年来,先后取得专利证书38项,获国际、国内各种荣誉证书、奖章等百余项,并参与编写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集生产、科研、施工为一体的具有综合实力较强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其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物屋面、地下建筑物、道路、桥梁、隧道、涵洞、水利设施的防水、防潮、防渗和管道防腐等工程。

    二、经营情况。2004年,产品总销量1 000万平方米,涂料类产品5 000吨。在防水材料行业以绝对的优势取得各项指标的第一名,产销量稳居全国第一位。

    全年完成工业产值1.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比上年增长15%;利税2 4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新增固定资产2 0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

    2004年3月8日,三河盘锦禹王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完毕,并取得营业执照。至此,禹王集团第四个生产基地正式建成。在三河盘锦禹王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自行设计安装一条多功能生产线。年内,治理沥青烟设备正式投入使用。该套设备是该集团技术部门与大连环保设备厂联合设计制造的,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双组分聚氨酯涂料试制成功。参加辽宁(武汉)商品展销暨经济合作洽谈会,为提高禹王产品在中部地区的占有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参加由中国建筑防水材料工业协会及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和美国屋面工程协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建筑防水技术展览会。顺利通过生产许可证的现场验收工作。集团通过方圆认证年度监督审核。禹王产品成为行业首批国家免检产品,成为辽宁省内唯一获此殊荣的防水材料生产企业。


    盘锦禹王防水建材集团领导成员名单

    董事长、总经理

      詹福民


    常务副总经理

      张建华


    董事长顾问

      滕宝生


    副总经理

      王 辉

      王贺华(女)

      张成安

      陈力平

      吴和民

      高书东


    总会计师

      王桂君(女)


    总机械师

      王崇明


    总经济师

      张海燕(女)


    总工程师

      韩春风

 

环境保护

【全市环境质量全面提升】
    2004年,通过狠抓循环经济、清洁生产、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以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等一系列环境重点工程,全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全年城市空气质量基本保持在国家Ⅱ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达344天,比上年提高5.5%。水污染物排放强度明显减弱,COD、SO2和烟尘等指标分别完成“十五”削减任务的95.5%、89.6%和97.5%。城市噪声全部达标,城市废水、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辽河盘锦段水域及近岸海域污染状况明显好转,全海域达标率66.7%,比上年提高55.5%。全市环保工作的各项指标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名列前茅。2004年度主要河流水质考核全省第一,比第二名的抚顺市高出12分,空气质量全省排名第四。


【环境监督管理】
    按照国家和省环保局的部署,开展打击非法排污企业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 300余人次,检查企业400余家,依法取缔小钢厂4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15家重点污染企业采取限期治理、关停治理和搬迁等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巩固了“一控双达标”成果。顺利完成全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放射源)清查搬迁工作。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在实现污染源控制中,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治理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制度,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全年共审查、审批建设项目103项,全部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对24 642辆机动车进行尾气检测,合格率83.5%,比上年提高6.5个百分点。在排污费收缴工作中,严格执行收费标准。2004年,省下达排污收费计划指标为1 850万元,实际征收排污费2 315万元,超计划25.1%,收费水平创历史新高。2004年,盘锦市环保局被国家环保总局评为全国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先进单位。


【生态市建设】
    实施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15项重点工程。村屯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面源污染得到控制,农村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全市涌现出一批市级生态乡镇村。其中,盘山县高升镇被省环保局命名为“辽宁省环境优美乡镇”。2004年10月,国家环保总局将盘锦市列为全国首批“生态市创建单位”。有机食品基地建设进一步发展。有机(转换)种植面积达1.53万公顷,有机猪认证发展到12 000头,分别比上年提高21%和77.5%。有机水产品达3.33万公顷,有7家企业获得有机加工认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成绩斐然。23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除3家企业跨年度审核外,其余全部完成审核任务,提前一年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十五”期间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开始起步。《盘锦市发展循环经济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了专家论证和市人大审议。项目建设和园区建设已经全面启动。一批中水回用、硫磺回收、秸杆制气、废物利用等项目陆续立项、建成和投入生产。2004年12月,盘锦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列为全国创建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创模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全国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作为盘锦市十五期间重要环保目标,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市环保部门,实现城区机动车禁鸣,交通干线噪声和区域环境噪声分别达到“创模”标准。日处理能力为10万吨的城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已正式投入运行,出水水质COD、SOD等指标达到排放标准。90%以上的学校实现环境教育进课堂。城区绿化覆盖率首次突破国家环保模范城标准。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果,建成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住宅园区98个,国家优秀示范区8个。在“创模”28项指标中,已有24项指标基本达到了国家考核标准,占考核指标总量的86%。


【信访工作】
    环境信访工作得到高度重视。“12369”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开通。对重点问题建立责任制,分兵把口,变上访为下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建筑噪声、歌厅噪声、油烟污染等热点问题,组织专业执法队伍,经常深入现场,及时解决环境扰民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工作的力度。2004年,市本级受理信访案件932件,案件处理率100%,结案率98%以上。


【环境科研】
    全年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37份(个)。开展《水田复合稻糠生物除草剂》、《辽河盘锦段水质调查与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其中有两项获市政府科技进步二等奖。


【环境宣传与教育】
    邀请环保知名人士作环境教育报告,采取图片巡回展出的形式对市民进行直观的环境教育,在全市开展首届“六五”奖章评选活动,评出10名对环保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利用各种媒体,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宣传先进典型,倡导绿色消费理念。开展“绿色创建”评比活动,全市涌现出绿色学校75所,环保小卫士630名,绿色社区21个,安静小区6个,绿色军营5座,绿色家庭114户,绿色幼儿园10所,绿色养老院10家。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市民的环境意识提高,在全社会范围内初步形成节约资源、爱护环境的生态文化理念。


【自身建设】
    按照国家环境标准化建设要求,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和环境执法队伍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统一名称、统一职能、统一执法装备,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监测能力达标验收工作和计量认证复检,在国家局和省局的支持下,市环境监测站分别通过国家环境监测总站、省环保局的抽检验收和辽宁省技术监督局评审,已具备第三方监测能力,两县监测站也分别通过了省局验收。加强硬件建设,建立全局信息中心机房,实现党政信息网和国际互联网对接,全局系统办公自动化水平提升,市环保局被辽宁省环保局评为“信息化工作先进单位”。


【环境质量状况】
    2004年,环境质量与上年同期相比,总体形势趋好。

    一、河流水质。辽河盘锦段2004年与2003年年均值相比,主要污染物COD和总磷两项指数略有上升,升幅为3.99%~5.26%;高锰酸盐指数持平;其余3项化学需氧量、石油类、氨氮指数均不同程度下降,降幅为17.01%~38.16%。水质有所改善。详见下表。

    二、环境空气。2004年,盘锦市环境空气质量较2003年度有所提高。总悬浮颗粒物年日均值0.182毫克/立方米,较2003年下降1.09%;二氧化硫年日均值0.027毫克/立方米,较2003年下降10.0%;二氧化氮年日均值0.024毫克/立方米,较2003年下降7.69%;一氧化碳年日均值2.48毫克/立方米,较2003年下降1.59%。四项污染物平均下降5.0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44天,比上年同期多18天,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率比上年提高5.5%。

    三、海域。2004年,全海域达标率66.7%,比上年(11.1%)提高55.5%,主要污染物呈下降趋势,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石油类、活性磷酸盐及无机氮下降幅度范围为4.29%~70.59%。详见下表。

    四、噪声。(一)功能区噪声。2004年,功能区噪声年度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为58.9dB(A),超标率10.4%,与上年基本持平;夜间等效声级均值为48.5dB,超标率17.2%,比上年下降1.4dB。(二)交通噪声。2004年,全市交通干线平均等效声级(加权平均)67.9dB,比上年下降4.6dB,环境噪声比上年明显好转。(三)区域噪声。盘锦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3dB,比上年的56.9dB有所降低。

 

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科研与合作】
    5月,继续与日本合作开展黑嘴鸥调查工作,调查统计黑嘴鸥6 071只,环志黑嘴鸥雏鸟200只。自然保护区与市芦苇研究所合作,进行“红海滩”保护与翅碱蓬生物学特性研究,根据红海滩退化的原因,进行实验栽培,取得可喜成果,专家鉴定该课题的研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年内已向市科技局申报奖项。自然保护区与辽宁大学生命科学院合作继续进行“丹顶鹤不迁徙种群技术”的课题的研究工作。承担辽宁省南迁白鹤监测项目调查,该项目作为“中国境内白鹤迁徙路线上白鹤及其它国际重要意义水鸟监测子项目”的辽宁省部分。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有明显改进变,春秋迁徙期间在保护区停歇的鸟类种群数量比往年有所增加,仅迁徙到保护区的丹顶鹤达760余只,停留筑巢20余对,停歇时间延长至10余天。年内,发现“疣鼻天鹅”等新鸟种,保护区的鸟类已增至259种。7月,经省市两级政府的同意,正式申报将双台河口保护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使保护区真正成为国际性最重要的自然保护区之一。


【宣传与保护】
    采取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与保护。2月,鸟类迁徙期间,发放宣传手册4 500份、通告3 000份、传单2 000份;4月,爱鸟周期间,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与辽宁省林业厅联合举办辽宁暨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第23届爱鸟周活动启动仪式大会,会上省、市领导作重要讲话。举办画展和爱鸟志愿者万人签字活动。活动期间,发放3种宣传单2万余张,制作有关湿地和鸟类的彩色图片140余幅,巡回展出6个地点,历时7天。本次活动的规模与影响前所未有,在整个盘锦市产生轰动效应。5月,在黑嘴鸥繁殖期间,保护区的工作人员深入到南小河、欢喜岭等地区,进行一次大型宣传教育活动,对繁殖期黑嘴鸥保护应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各级媒体先后对保护区进行报道。其中,中央电视台2次,辽宁电视台4次,盘锦电视台20余次;《辽宁日报》、《盘锦日报》、《辽沈晚报》等刊发文章43篇。年内,共接收群众救助的伤病鸟类共计23只,其中丹顶鹤1只、黑鹳2只、大鸨1只


【禽流感防治】
    2月,针对2004年突发的全国性禽流感疫情,成立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禽流感防治领导小组,制定《辽宁双河口自然保护区防治禽流感疫情应急预案》和《辽宁双河口自然保护区防治禽流感疫情应急方案》,印发《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关于预防迁徙水鸟传播禽流感的通知》1万份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知识》宣传单5 000份;在水禽迁徙集中分布区设立警示牌20块,适时采取封闭管理,切断所有传播途径;妥善处理基地及周边地区饲养的家禽,进行定期消毒和疫苗注射,防止疫情蔓延;实行报告制度,妥善处理伤病鸟类,加强区内巡护,前瞻性评估鸟类传播疫病的风险。2月18日,在赵圈河苇场召开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禽流感防治会议。市农发局、双台子河口自然保护区、赵圈河苇场、东郭苇场、市兽医站的有关人员、盘锦日报社、盘锦电视台等有关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会议。由于防治工作措施得力,工作落到实处,切断疫情传播、扩散的所有途径,杜绝了禽流感在双台河口保护区内及其周边社区传播。


【基础设施建设】
    年内,对滩海管理站进行维修与扩建,扩建面积370平方米,在“五千七”内新建孵化室200平方米、鸟类越冬室250平方米,修筑入海道路3公里,公路护坡2公里。提高了滩海管理站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救护鸟类等各方面的能力。


【东郭站搬迁】
    由于东郭站位于八仙岗附近,地理位置较偏,日常巡护和对外宣传教育工作不便,以及近年自然环境变迁,鸟类活动区域西移,不便于科研工作等原因,年初,保护区决定将该站迁移到交通便利、四周巡护方便的欢喜岭,重新修建面积为260平方米的管理站1处。新建的管理站内部设施齐全,实验区内建高15米的了望塔2座,管护力度得到提高,并为科学研究了提供有利条件。


【依法治区】
    全年共巡护300余次。其中,在东郭保护区实验区内制止网鸟案件1起,没收网具1套,教育网鸟人员2人;在东郭南小河海滩,发现并制止拣泥螺和挖沙蚕案件2起;立案处罚用网捕野鸭子案件3人;在滩海区域内,立案处理30名渔民利用渔船进行大规模采挖泥螺事件,对组织者进行处罚。依法进行治理整顿工作,及时制止辽河油田勘探局在保护区进行的海底管线穿越活动和渔民在保护区实验区内非法生产活动4次。

    2003年,东郭南小河黑嘴鸥繁殖地由于虾农放水过量,造成部分黑嘴鸥巢穴被淹没,给黑嘴鸥繁育造成影响。2004年初,保护区管理处依法提出4~7月末南小河由保护区负责管理,得到东郭苇场的积极支持。保护区管理处派驻专人守护在繁殖地附近,限制车辆和闲散人员进入繁殖区内,根据繁殖地内水位的变化控制进出水。年内,黑嘴鸥保护取得前所未有的成绩,种群数量已达6 000余只,到繁殖区内筑巢繁殖的黑嘴鸥种群数量4 000余只。进一步加强治安警察大队的执法能力,理顺公安队伍的隶属,将盘锦市公安局辽宁双台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治安警察大队划归林业公安系列,更名为盘锦市公安局林业公安分局直属治安警察大队,使保护区的法制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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