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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税务(2004年)

发布时间:2010-05-21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次数:100

财政

【财政收入】
    2004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84 951万元,完成预算的99.91%,比上年实际增收15 118万元,增长8.9%;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 47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实际增收327万元,增长4%。市本级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30 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比上年实际增收10 567万元,增长8.8%;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 67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1 224万元,下降20.7%。


【财政支出】
    2004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48 75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8.7%,比上年增加支出37 211万元,增长14.9%。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 49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6.6%,比上年增加支出499万元,增长25%。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50 39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7.2%,比上年实际增加支出27 296万元,增长22.2%;基金预算支出完成59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8.6%,比上年实际减少支出409万元,下降40.9%。


【平衡情况】
    一、一般预算收支平衡。2004年,全市财政一般预算各项收入总计316 40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收入184 951万元,省两税税收返还补助收入22 505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7 149万元,出口退税基数返还657万元,省专项补助收入26 774万元,国债补助收入7 784万元,各项结算补助收入11 156万元,国债转贷收入3 503万元,国债转贷资金上年结余500万元,上年滚存结余29 863万元,调入资金21 558万元。全市财政一般预算各项支出总计278 1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一般预算支出248 759万元,上解省支出26 137万元,国债转贷支出3 303万元。国债转贷结余700万元,年终结余37 50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1 643万元,净结余5 858万元。

    二、基金预算收支平衡。2004年,全市财政基金预算各项收入总计11 671万元。其中,当年财政基金预算收入8 476万元,省专项补助收入12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 069万元。全市财政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 32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基金预算支出2 493万元,调出资金4 835万元,年终结余4 343万元。


【农业投入】
    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战略性调整,围绕五大主导产业,建设有机稻米生产、稻田养蟹、万头生猪养殖、家禽养殖、奶牛养殖、芦苇生产等6大产业化基地。调整产业结构,提高经济效益,为产业强市注入新的生机与活力。通过开发实现新增粮食生产能力3 943万公斤,新增芦苇330万公斤,新增水产品200万公斤,新增蔬菜2 035万公斤,新增产值22 608.73万元,新增利润3 723.29万元,项目区农民比非项目区年人均增收330元以上。以科技为支撑,以项目区为载体,以资源为纽带,以科技院校为依托,以科技承包为主要手段,通过双向选择,洽谈对接,共引进和实施旱田喷灌、菜田滴灌等节水灌溉等技术、有机稻米生产加工技术、水产养殖、绿色无公害蔬菜种植、畜禽养殖与加工等技术49项,投资231万元,培训农技人员7.5万人次,落实科技示范推广面积0.33万公顷,辐射面积2万公顷,科技贡献率达到55%以上,为科教兴市拓展新的空间。扶持非公有制龙头企业,加速小康城市建设进程。实施“产业强市”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实施经济转型为契机,以建设小康城市为目标,共投资3 033.35万元,扶持非公有制龙头企业,形成市场拉龙头、龙头带基地、基地连农户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社会保障】
    一、实施积极的财政就业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辽宁省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资金筹集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足额安排再就业资金,并对其严格执行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加大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力度,杜绝再就业资金的不合理使用和浪费现象。进一步完善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在加大担保贷款资金投放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对贷款资金使用效益的评估,通过审核共批准285户下岗失业人员申请贷款,贷款总金额820万元。继续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安排原属国有企业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40岁、50岁人员)584人再就业,缓解了城市的就业压力。安排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资金共860万元,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开辟了有效的途径。

    二、落实政策,解决“三方面人员”生活困难问题。审核认定部分企业军转干部工资、养老金、医疗费共计103万元。并及时给予资金补助,年末前将拖欠资金予以兑现。

    三、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推动农村卫生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会同市卫生局、农发局等共同制定《盘锦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指导意见》。根据大洼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工作结束后的实际情况,按规定标准补助资金126万元。


【中小企业担保】
    坚持以信用担保工作为中心,努力为盘锦市中小企业建康发展和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市财政局同市经贸委、劳动就业局、银行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入实际,主动为中小企业和下岗职工排忧解难。全年共为35家企业办理担保贷款61笔,贷款额21 939万元,收取保费233.22万元。全年共为348人办理小额贷款245笔,提供贷款担保638.2万元。使担保中心的小额贷款担保总额达到813.5万元,为988名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机会,解决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融资难、起步难的问题。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
    2004年,全市非税收入完成41 744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7%,比上年减少793万元,降低1.9%。全年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25 38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 731万元,增长7.3%。主要收入情况:收费收入完成15 28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4%,比上年增加2 386万元,增长18.5%;基金收入完成7 06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6.3%,比上年减少535万元,降低7%;专项收入完成3 04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71.5%,比上年减少120万元,降低3.8%。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完成16 35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3%,比上年减少2 524万元,降低13.4%。年内收费收入完成16 189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3%,比上年减少1930万元,降低10.7%。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完成15 361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5.5%,比上年减少4 545万元,下降22.8%。基本建设支出完成1 496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8.4%,比上年减少2 742万元,降低64.7%。城市维护支出完成19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14.3%,比上年减少281万元,降低59.4%;部门事业费支出完成13 12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02.3%,比上年减少634万元,降低4.6%。


【财政监督】
    2004年,围绕财政管理和整顿财经秩序,建立内外监管并重、收支监管并举的监督检查新机制,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资金使用、清理“小金库”、会计信息质量核查等方面开展系列检查。全年全市共组织33个检查组、88名参检人员,对445户(其中省组织的117户)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查出各类违规违纪资金6 447万元(其中省组织的检查4 603万元),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追缴、罚款、纠正等处理,处理金额为1 684万元。本着“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着落”的原则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直接对举报案件进行查处,信访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


【彩票资金管理】
    本着“巩固发展、规范管理”的原则,全面推进全市彩票工作健康发展。2004年,全市销售彩票9 823万元。其中,福利彩票销售7 600万元,比上年增加400万元;体育彩票销售2 223万元,比上年减少1 000万元。全年安排福利公益金640万元;年内安排体育公益金338万元。

 

国家税务

【税收收入】
    2004年,全市国税系统共组织入库税收收入531 034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7.9%,比上年增收64 768万元,增幅为13.89%。其中,增值税收入326 280万元,比上年增收23 997万元,增幅为7.94%;消费税收入18 442万元,比上年增收1 258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158 883万元,比上年增收35 236万元,增幅为28.51%;外企所得税收入18 890万元,比上年增收2 939万元,增幅为18.43%;居民储蓄利息所得税收入8 539万元,比上年增收1 466万元,增幅为20.73%。在已完成的税收收入中,中央级收入完成426 194万元,比上年增收57 004万元,增幅为15.44%;省级收入完成43 820万元,上年增收3 193万元,增幅为7.86%;市本级收入完成52 710万元,比上年上年增收3 106万元,增幅为6.26%;县区级收入完成8 310万元,比上年增收1 465万元,增幅为21.31%。直接形成地方财力6.8亿元。在组织税收收入工作中,全系统各级征收单位本着“抓早、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的工作思路,深入开展税源调查,科学分配税收计划。利用“瑞思达”税源管理系统,建立重点税源企业数据库,将全市的年纳“两税”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入到监控范围,监控企业数量从2003年的23家扩大到72家,监控的税源总量达到全市税源总量的93%(剔除个体税收因素,监控比例达到95.2%)。监控内容涵盖企业的产、供、销、资金、库存、价格等多项指标。在税收征收中,税务部门经常深入辽河油田等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调研,密切关注生产经营和资金流量变化情况,牢固掌握组织收入工作主动权。根据原油采掘业占全市主导地位的税源结构特点,总结出“以辽河油田为主,兼顾县区税收、参照原油价格变化”的税收收入综合预测法,有效提高税收收入预测水平。在全省上半年的税收预测准确率考核中,以99.93%的预测准确率名列第一。加强税收经济关系分析,从税收收入与GDP关系、经济总量同税收总量、地区经济结构同税收结构、各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等多角度对全市税收状况进行深层次分析,开展增值税纳税能力评估,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科学性。建立税收计划月分析会议制度,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均衡入库。


【税收征管】
    结合CTAIS运行,建立健全岗责体系,规范征管业务流程。建立日常征管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征管质量考核。加强发票管理,强化以票管税。加强征管责任区建设,健全征管责任区和税收管理员工作制度。科学划分征管责任区,避免管辖区域交叉。全系统共有个税收征管责任区109处。合理配备税收管理员。将户籍管理、税源调查、催报催缴、延伸审核、政策辅导作为责任区的主要工作任务。加强征管责任区监督管理和考核,切实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自2004年4月1日起,按照销售货物月销售额4 000元,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2 000元,按次纳税每次(日)销售额200元的标准执行新的增值税起征点。对个体户实行分类管理,将起征点以上的个体户全部纳入CTAIS管理;对起征点以下的个体户,纳入ZGXT(原征管系统)或建立台账进行监控。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有月营业额超过起征点的个体户,重新核定定额,纳入CTAIS管理。推行个体税银一体化办税模式。加大稽查打击力度。加强稽查制度体系建设,制定《盘锦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稽查业务流程》、《稽查工作考评办法》等制度。实行选案、稽查、审理、执行四环节分离,加强案件审理,实行集体合议,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实施“阳光稽查”,增强工作透明度。实行一级稽查,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行为。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全年共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2起,在新闻媒体上曝光4起。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先后对汽车、私营、医药、涉外、货物运输、房地产等行业和纳税异常户、实行“一窗式”管理之前增值税缴纳情况等八个方面开展专项稽查,查前实行预案制度,查中召开案情分析会,保证检查质量。加强专案稽查。严厉查处举报案件。开展计划稽查。2004年,全市共检查各类纳税人653户,查补税款1 938.98万元,课征滞纳金160.25万元,罚款231.9万元,合计2 331.13万元,入库率100%。加强国地税合作。成立由市国税局、地税局“一把手”任组长的“盘锦市税收征收管理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在税务登记、申报征收、欠税、定额核定、稽查查补、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等方面按月或按季进行信息交换,形成征管合力。开展纳税评估工作。将重点行业和长期零、负申报纳税人作为评估对象,对收入、进销项、库存、价格、资金、生产经营等指标进行案头评估和实际比对,提高征管质量。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财产业务接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积极与盘锦市征稽处加强沟通联系,于12月31日召开车辆购置税费改革人员交接会议,实现人员的顺利接收和业务接管。


【税收经济】
    牢固树立税收经济观,认真贯彻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通过办税服务厅、报纸、电视、广播、车载广告等多种形式对中央11号文件、《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和《2004年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暂行办法》进行公告和宣传,同时采取集中培训、上门辅导等办法,使纳税人及时了解和掌握税收优惠政策。深入调查摸底。将685家符合政策规定的纳税人纳入扩大抵扣范围,详尽掌握此类企业2003年度基础期纳税情况。及时准确兑现优惠政策。2004年,共为61家企业退还税款合计418万元。贯彻落实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在办税服务厅设立下岗再就业税收服务窗口,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专人负责、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审批。截至2004年末,为已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办理税务登记证742个,免收工本费29 680元(其中2004年免收371户个体户工本费14 840元);对515家符合起征点提高后免缴增值税的个体户减免税额76.6万元(其中2003年11.9万元);审批新办吸纳下岗富余人员享受所得税减免企业26家(其中2003年6家);减免企业所得税1 134万元(含2003年延续减免)。贯彻落实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做好中央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设立税收宣传站、送政策到农户和田间地头等方式,将优惠政策宣传到位;在《盘锦日报》上刊发《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和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内容,使广大农民及时掌握政策规定。加强免抵退税管理。采用“先审批、后检查”方式办理民政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饲料生产企业的退税、免税审批。全年共办理民政企业退税834.3万元,供暖企业退税862万元,家禽加工企业退税20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退税188万元。落实出口退税政策,累计办理免、抵、退税8 917万元,比2003年增长1.9倍,其中解决陈欠退税3 175万元,2004年新增退税5 742万元。落实涉外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共减免企业所得税、地方所得税合计862万元。加强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管理,共受理减免税审批事项49户(次),减免企业所得税1 000万元。


【信息技术】
    认真贯彻落实“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合资源、讲求实效、加强管理、保证安全”的信息化建设基本原则,以CTAIS建设为核心,加快“一体化”进程。加强CTAIS运行管理。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运行CTAIS系统,并顺利进行系统5次升级,制定科学合理的数据备份机制,保证系统运行顺畅和数据库安全。编印《CTAIS操作手册》、《CTAIS资料汇编》、《岗责体系》、《制度汇编》等书籍,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加强数据录入动态管理,保证系统内数据真实准确。利用辽宁省税务局组织开发的“税收信息管理系统”,做好数据抽取工作,确保数据质量。2004年,全市增值税遵期申报率达到98.9%,申报税款入库率为100%。加强金税工程管理。严格执行金税工程操作规程,强化监督考核,及时做好系统升级,设置专人负责稽核系统、发行系统日常管理工作,按时进行清分、比对、传输和发行,确保金税工程全年报税率、销项数据采集率、进项数据发票认证率始终达到100%。全年经稽核系统比对发现涉嫌违规发票5笔,查补税额5万元。加强“一窗式”管理,将废旧物资发票、海关完税凭证、货物运输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增值税其他抵扣凭证的采集工作全部纳入“一窗式”管理,实现“人工采集、网络传输、电脑集中比对”,完善纳税申报程序,使比对不符率由2003年的1.5%降至0.1%左右,申报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应用软件开发。自行研制开发两套应用软件。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审批打印系统程序,实现了由市税务局在CTAIS和一般纳税人认定系统的网络审批。《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企业认定和退税申报管理系统》,促进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税收优惠政策的及时落实到位。认真做好公文处理系统、内部网站、督查督办系统维护工作,提高无纸化办公水平。督查督办系统11月1日正式应用。


【队伍建设】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原则,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有效。市税务局机关连续九年被市政府评为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并被授予全市行风建设标兵单位荣誉称号,纪检组监察室被授予“全市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班子每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新划分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区,强化市局、基层局和税务所三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层层签订责任状,全面推行廉政保证金制度。全系统共签订责任状120份,收取廉政保证金249 400元,一线执法人员向所在单位或部门上交廉政保证书420份。按照分级负责、逐级考核原则,加大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实行基层班子成员述廉和干部选拔任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制度,健全干部廉政档案,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认真执行廉政谈话、领导干部收入申报、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受礼品登记制度,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召开“加强廉洁自律、切实解决收送钱物和跑官要官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狠刹公款吃喝玩乐、借机敛财、攀奢比阔三股不正之风。组织2004年有子女升学的干部专题座谈会,30名干部签订拒办“升学宴”保证书。强化内外监督,约束干部行为。强化执法监察,加强两权监督,共检查局、所28个,审查稽查案卷78宗,到纳税户实地核查156户次,查补税款1.7万元;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对废旧物资收购企业的管理、下岗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开发区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有效规范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行为。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主动邀请市人大、市政协、民主党派及新闻界人士对各级国税机关办税情况进行暗访,召开行风评议会和特邀监察员座谈会,深入开展“百千万”工程活动,全系统共征求意见和建议136条,走访纳税人1 079户(次),向社会各界发出征求意见函10 760份。积极参加全市《行风热线》节目,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利用廉政教育日、典型报告会等形式对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干部思想觉悟。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举办全系统党内法规知识竞赛,在全市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加大与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的力度,深化“558工程”,广泛开展“读书思廉”、“家庭助廉”、“八小时以外管理”等活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坚持以人为本、人才兴税理念,从提高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入手,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作风建设,增强干部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树立一流的国税干部队伍形象。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执政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严格的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班子中心组学习。成功举办第四届领导干部理论研讨班,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40余人分别从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加强基层国税机关执政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研讨,进一步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执行能力。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切实加强基层建设,改善工作条件。市税务局班子被市政府授予成绩突出领导班子荣誉称号。深化“人才战略”,进一步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从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岗位技能和学历层次四个方面加大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成功举办第二届“税收业务之星”竞赛,全系统167名干部参加竞赛,3人被授予“税务之星”称号。在全市“四五”普法知识电视大赛中,国税局代表队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截至2004年末,全系统专科以上学历达到97%,4人取得研究生学位。


【精神文明活动】
    市税务部门,以争创国家级文明行业为目标,以税制改革10周年和盘锦建市20周年为契机,开展“三型建设”,精心设计载体,努力实现精神文明建设新突破。建设学习型机关上,做到“十个一”。机关组织每日一题、每周一日、每月一讲、每季一考、半年一赛;个人自学做到每天一报、每半月一文、每月一书、每季一谈、半年一论。在创建创新型集体上,开展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标准化税务所等创建活动。在培养进取型干部上,开展争创优秀税务工作者、青年岗位能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活动。在实施模式上搭建“四个平台”,即学习平台、创新平台、进取平台、示范平台;在制度保障上建立“五种机制”,即岗责机制、竞争机制、考评机制、奖惩机制、追究机制。以“星级服务”为重点,优化服务环境。积极创建“最佳办税服务厅”和“最佳办税服务窗口”,全面推行“星级”制度化服务。制订《盘锦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星级”评定管理办法(暂行)》,对办税服务“窗口”进行资源整合,改善服务条件。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和反馈服务,实行局长带班制和工作人员AB岗制度。在全省率先实现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发票在基层税务所办税窗口发售,使纳税人购票地与申报地一致,基本上实现“一站式”服务,被市政府评为二季度“全市十佳便民好事”。以庆祝建市20周年和税改10周年为契机,积极参加全市“五月放歌”歌咏比赛,取得全市第一名的好成绩。积极参加建市20周年形象展览、辽宁省税务系统书法绘画摄影大赛、全省国税系统2003~2004年税收工作形象展、全省国税系统庆祝税改演讲比赛等系列活动。成功举办盘锦市国税系统2003~2004年税收工作形象展、庆祝税改10周年合唱比赛、“税收、振兴、敬业、奉献”演讲比赛、辽宁省税务局的“税改10周年,文明在国税”巡回演讲团演讲报告会和建局10周年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截至2004年末,全系统进入辽宁省文明行业,共有全国文明税务所、全国“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5个国家级品牌,8个省级文明单位(其中包括2个省级文明单位标兵),7个省级青年文明号,2个省“三八”红旗集体,3个省“巾帼文明示范岗”,市税务局被评为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省卫生模范单位。全系统有18人次受到省级以上表彰与嘉奖。

 

地方税务

【概况】
    2004年,全市地税系统共完成各项税收收入138 470万元,比上年增收13 462万元,增长10.8%,完成年度税收计划的101.82%。社会保险费收入完成113 982万元,比上年增收15 757万元,增长16%。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10.8%,保险费收入比上年增长16%。税收收入增幅实现超经济增长,增幅超GDP增幅2.7个百分点。中央、省、市、县(区)“四级”收入均实现增长,增幅分别为36.5%、4.8%、9.7%、6.5%。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拉动税收增长的作用明显。“两个”所得税合计同比增收7 496万元,占增收总量的56%,拉动地方税收增长6个百分点。出台《税源监控暂行办法》,将69家纳税100万元以上的企业确定为重点税源企业,对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月进行税源状况分析,准确地把握税源动态。各级税务机关积极研究加强税种管理、挖潜堵漏等措施和办法。加强道路运输业税收的征管,推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堵塞漏洞;完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监控制度,保证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坚持“税费并重、税费统征”和“五个同步”的原则,市地税局被辽宁省政府授予“辽宁省社保试点和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的称号。


【税费征管】
    完善征管考核制度,科学量化考核措施,采取网上考核与人工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国、地税税收征管合作,建立国、地税联席会议制度。对偏远农村的“双定户”简并征期工作已全面完成,有效降低税收成本。基层建设进一步推进,制定基层建设指导意见,基层所的硬件建设得到改善。新录用31名公务员全部充实到基层,使基层所的人员结构进一步优化。11月,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试行收到较好的效果。


【税收信息化】
    年内,网上报税扩面工作进展顺利,截至12月末,全市已有160户纳税户及社保费缴费户实现网上报税(费),报税额度6.3亿元,占试点单位税收总额的69%。“企业所得税计算申报管理系统”和“个人所得税计算申报软件”研发成功并投入运行,有效提高了所得税和征管质量和效率,达到税企双赢的效果。银税联网的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率先在全省地税系统实现网上移动办公。


【发票管理】
    按照辽宁省地税局发票管理三年规划的要求,开展微机发票推广、使用工作;加强对普遍发票的管理,将公园、旅游区门票纳入地税管理范围;组织对刮奖发票的专项检查,适时调整刮奖发票的奖金数量和奖金分布,与福利彩票管理部门联合推出“连环中奖”活动。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2004年,全市共受理国家赋予的特殊性税收减免申请716件,有696户纳税人享受到各种地方税收优惠,涉及减免税额3 538万元。仅落实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一项,就减免地方税收669万元,惠及近1 000名下岗职工。给予近50家企业纳税人所得税优惠2 700多万元。10年来,地税部门共给予全市近千户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优惠近3亿元。贯彻中央1号文件和辽宁省政府税费改革精神,参与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涉农税收优惠政策,全市从农业税方面就减轻农民负担1 300万元,全面取消特产税。


【文明建设】
    各级地税机关积极寻求精神文明创建的新载体,探索构建地税文化、弘扬盘锦地税精神的新举措,开展各类争先创优活动。市局机关被评为“辽宁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和“省级文明行业”,全系统8个县、分局全部晋入省级文明单位行列。评出省级“青年文明号”1个,省巾帼示范岗1个,巾帼标兵1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