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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2004年)

发布时间:2010-05-20 信息来源:盘锦市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 浏览次数:359

发展计划

【项目建设】
    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收集项目信息近1 000条,重点推介44个,其中对接14个。加大对重点项目和责任制项目的综合协调、调度、推进工作力度。对200余个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推进情况逐月调度,每个季度形成一份综合分析报告,及时向市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报告、反馈,在此过程中,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措施建议,有力推动全市的项目建设。全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3.9亿元,比上年增长40%。认真协调开展国内外产业转移项目承接工作。其中,德国飞马集团汽车减振器项目已完成投资9 760万元,预计2005年年底建成投产;德国KAMAT公司与油田勘探局机械厂合作的“注塞泵加工”项目已达成合作意向;安阳健丰食品公司在盘锦设立加工基地项目已开工建设。组织力量,对具有较强牵动力的重大项目加强协调推进。10万吨苇浆和13.6万吨造纸项目的可研论证基本结束,进入环境评估。北方沥青股份公司与尼纳斯公司合作的30万吨润滑油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对乙烯扩建,中润化工公司的化肥、甲醇、三聚氰胺联产资源优化,盘锦港海上油码头工程等重大项目,积极开展协调与前期服务工作,推动项目进程。进一步加大国债资金争取工作力度。全年共争取国债资金和国家、省专项资金1.52亿元,主要用于公检法司、农田水利、退耕还苇、村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华锦集团煤气化工程、中润化工原料路线改造和华豚公司河豚鱼养殖加工3个项目获得国债贴息支持。


【编制中长期规划】
    2月,在认真充实完善的基础上,《盘锦市接续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4月20日,市政府以盘政发〔2004〕12号文件下发实施。成为盘锦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接续产业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启动“十一五”计划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市发展计划和改革委员会转变规划编制观念,研究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对全市“十一五”规划工作进行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出“十一五”重点调研课题,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的专家帮助进行重大课题的研究。


【经济运行监测】
    为了全面实现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坚持每月编发一期《盘锦经济运行监测》,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市直相关部门、县区和重点企业参加的调度会,并形成一份经济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提供给市几大班子领导和县区、市直部门、重点企业。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调查研究】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04年,全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开拓俄罗斯市场、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缴标准、价调基金征管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针对九化建居民区电网改造,陈屯村集体经济权益保障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全年共形成调查研究报告或调研成果40余份,多数已转化为领导决策。通过调查研究,加大为基层服务、为群众解难题的工作深度和协调工作力度。其中的九化建电网改造工程,在调研基础上,通过积极争取,得到560万元的国债资金支持,使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解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发改委的建议、提案18件,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使所提问题都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


【农业区划】
    按照国办发〔1986〕18号和国发〔1991〕7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的部署,市发改委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于1987年开始农业资源动态监测工作。2004年盘锦市农业区划办按照全国农(区办)〔2004〕3号文件的要求,再一次进行农业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分析工作,此次是继1988年以后的第五次土壤肥力监测。计划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间,重点对全市监测点进行调查和取土化验,并将监测结果分别与前四次监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土壤养分含量变化产生的原因,提出未来改良措施及对策,年内已经完成化验报告、监测报告阶段的工作。


【党政机关电子政务信息】
    一、对《盘锦市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内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年初,受市委办的委托,组织专人起草《盘锦市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内网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以盘委办发(2003)3号文件下发,为全市进一步加强机关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提出要求。针对执行该管理暂行办法过程中的规定内容不够具体等问题,市信息中心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外地的做法,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使本办法内容更加充实和完善。

    二、重要新闻采编及网上发布。年初开始,该中心与市委宣传部共同在网站上制作网上新闻,凡本市的重大活动新闻,由市信息中心派采编人员介入,并将新闻进行网上宣传。经过半年努力工作,中心派出采编人员8次,重要新闻如“辽宁大振兴、盘锦当尖兵动员大会”、“全市环保经验交流会”、全市重点项目洽谈会等上网宣传6次,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给予好评。

    三、165DDN专线扩容改造。年初,市信息中心与中国联通盘锦分公司进一步协商,将市信息中心原165DDN专线从4M速率改增到10M,使网络速度大幅提高,确保网络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重点项目网平台搭建及维护。2004年,“盘锦市重点项目网”建设进入关键的应用开发阶段。为了使网络早日高效安全地投入运行,对服务器系统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安全升级,对遇到的问题仔细研究,并对多种系统安全方案进行选择论证,使网络系统核心在现有条件下达到最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全年对系统进行安全升级30余次,保证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的安全运行。

    五、机房软硬件更新与改造。年内,新购置微机4台,网络管理工作站2台,使网络硬件支撑环境有较大改善。为了满足项目办及委机关办公的需要,增配一台硬件网络宽带路由器,并对网络格局做较大调整,保证网络出口24小时畅通。

    六、网上电子地图的研发。“盘锦市网上电子地图”2004年开始立项,按计划进度,10月末完成并投入运行。但由于中心机构改革等原因,该项目一直没有正常运作。10月,重新运作该项目,正积极与项目开发商“厦门精图”公司协商将在2005年试运行。

    七、编发《盘锦经济运行监测》期刊。年内,编发11期;组织搜集整理各类信息2 700余条上网;为各界提供各类信息36人次,并对部分信息进行跟踪落实。

    八、按照辽宁省信息中心要求,经市编委同意,将“盘锦市经济信息中心”更名为“盘锦市信息中心”,并对外已正式挂牌。

 

经济运行

【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2004年全市计划安排111项重点工业项目,已建成或投产项目60项(其中地方项目55项),完成投资12.6亿元(其中地方项目完成投资8.7亿元),所有建成项目投达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4.1亿元,利润4亿元,税金3.8亿元。在建项目有22项(其中地方项目19项),项目总投资24.1亿元(其中地方项目总投资17.4亿元)。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项目有29项(其中地方项目20项),总投资106亿元(其中地方项目总投资69亿元)。一些重点项目得到了国家和省的大力支持,华锦集团30万吨甲醇及20万吨二甲醚等4个项目已列入国家对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国债资金支持项目;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盐酸曲马多制剂等5个项目列入省财政贴息计划。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批大项目落户盘锦市。以省内民营资本集中地区和省外民营经济发达地区为重点,精心筛选44个重点项目进行招商。先后组织五批招商团,在深圳、温州、武汉、上海等地举办项目推介会、投资说明会和招商洽谈会,并向温州派设了招商引资工作小组,强化了对这些重点区域的招商工作。全年共引进台州宏冠造船等域外项目13项,其中已建成或投产6项、在建7项,引进资金6.4亿元。


【国有企业改革】
    一、加大重点、难点企业改制的工作力度。着力抓了市石油化工机械总厂、市建筑塑料厂等几户重点企业的破产工作。对粮食企业实施分步改制,企业职工已全部“并轨”,解除了国有职工身份。对公益性企业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市供暖处与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

    二、抓好企业“内欠”的偿还工作。通过土地资产变现、闲置资产处置、抵押资产清偿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偿还职工“内欠”。截止到2004年底已有20户工业企业的职工“内欠”得到偿还,偿还金额3 045万元,占“内欠”总额的84.3%,保证了企业改制的稳步推进。

    三、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破产,并积极鼓励、吸引境内外企业收购。市石化机械总厂破产后,被市华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收购,并与外企合作组建了华孚爱得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为我市工业经济中的一个新亮点。市建筑塑料厂破产后,整体出售给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组建了天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企业成功引进了9个合资项目,其中有4个已投入运营,企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

    四、推进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截止到2004年底,已分离出420个辅助单位,占应分离总数的84%,其中地方23个辅业单位已全部实现分离。辽河石油勘探局所属42所学校和6个教育部门移交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企业技术创新】
    一、抓好重点新产品项目的开发。筛选确定的31个列入我市重点技术创新计划项目,有21项被列入省级技术创新计划,其中新产品开发项目11项、产学研合作项目10项。继续实施技术创新“腾龙计划”,确保三年产值倍增目标的实现。截止到2004年底,列入“腾龙计划”企业共完成产值6.5亿元,利润6 000万元。

    二、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企业参加在武汉、上海举办的经贸洽谈活动,与当地的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广泛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建立科技攻关联合协作体系。将我市企业的38项技术攻关项目发布给高校和科研机构,从高校收集42项科技成果同企业进行对接,促进了产学研联合的进一步深化。

    三、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组织了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完成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准备工作。加强了企业技术中心科研人员的培训,对现有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跟踪考核,完善能力建设与机制建设,推进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步伐。


【市场培育与安全生产】
    以宣传我市知名品牌为主,举办和参加系列产品展销会。举办了市第五届建材展暨房地产交易会;组织40多户企业参加了武汉、上海经贸洽谈会及第三届全国制博会,共签订产品销售合同1.5亿元。积极开展2004年度盘锦名牌评定和国家、省名牌的申报工作,强化落实和服务。目前,盘锦市共有省名牌和省著名商标34个;市名牌和市著名商标72个。

    以安全生产及食品、盐业、油品市场等专项整治为重点,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积极开展春季、“五一”黄金周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3 984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 426项,对89家企业实行了停产、停业整顿。组织开展了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理顺了盐业管理体制,加强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市县两个盐业公司通过了省局的达标验收;认真开展盐产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共查获涉盐违法案件86起。加强对油品市场的管理,完成了两县区域内的加油站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审工作,制定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的发展规划。开展“治乱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入34户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治乱减负”大检查,共查出问题收费项目59项;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的9个收费项目予以取消,涉及金额539万元。


【协调与服务】
    一、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与调控。利用市政府每月一次的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做好工业经济的分析工作,定期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及时准确地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强化对企业生产要素的协调。认真搞好电力运行和高能耗企业的用电分析,引导企业调整生产时间,实现合理用电。实行粮食运输归口管理,缓解粮食运输紧张状况。三是协调金融、市担保中心等部门,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予以资金扶持,全年共为36家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贷款额达2亿多元。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处理不良贷款的指示精神,我市有85家企业列入计划,涉及本金2.66亿元、利息1 442万元。

    三、完善政策,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了《盘锦市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清洁生产企业予以资金扶持,有效地推进了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物价

【价格和收费管理】
    深化价格改革,促进消费增长和结构调整。一年来,根据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局制定的“运用积极的价格政策促进盘锦接续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各级物价部门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及时制定和调整了污水处理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市直机关液化气价格、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油田卫管部药品招标价格、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相关配套设施改造价格等共计34项。较好地疏导了价格矛盾,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尤其是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受到了市长、各部门的好评和省局领导的肯定。配合省局做好农村电价综合台区的各类电价、农业用水价格的现状、化肥生产成本的调查和测算工作,为省局研究和制定价格政策做好积极的准备;按照省局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做好地方企业药品成本及市场价格、市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继续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去年,加大审查力度,市本级共审查48个部门、220个单位的198项收费,审收费额2亿元;按照中央、省取消、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要求,更改收费许可证80个,注销12个。兴隆台区物价局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的基础上重新编印了《兴隆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交费指南》一书;会同区监察局监制收费公示牌。积极开展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和教育收费“一费制”工作,认真清理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等收费。针对涉农收费,市局和市农发局联合监制并印发《盘锦市涉农收费公示表》550份,由市、县区农发局组织发到所有场乡镇、村,由市物价局组织发到相关执收部门、单位。双台子区物价局对全区300余家托幼园所、个体诊所、小区物业等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场所的收费进行规范和管理,取得初步成效。清费治乱为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招商引资做出了新贡献。


【价格监督检查】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按照省局的部署,去年重点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等检查工作,搞好越权定价专项治理和明码标价专项整顿工作,加大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的力度,认真受理价格举报,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市共检查2 192家,其中违纪653家,查处违纪金额279.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63万元,罚款3.2万元,退还用户24.43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66.26万元;市本级检查648家,其中违纪126家,查处违纪金额247.7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63万元。新闻单位对检查工作报道48次。市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149件,市民投诉中心转办64件,受理来信3件,来访4件,来电78件。上述举报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收费、粮食价格、药品价格、教育收费、环卫收费和电费等六大项。盘山县物价局在农资、成品油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等收费检查中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尤其是对三○五国道盘山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举报的及时处理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对价格举报案件的及时查处,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维护了百姓的利益。


【价格调节基金】
    群策群力,百折不挠,积极争取价调基金征缴的全面恢复工作。为使价调基金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价调基金工作顺利发展,向政府法制办上报《关于盘锦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和《说明》。起草《关于继续对辽河油田征缴价调基金的意见》,我们深知只有扭住辽河油田这个大户,才能使盘锦市的价调基金征收工作全面铺开,顺利开展。7月8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物价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价调基金征管工作的报告》(盘计发〔2004〕103号),物价局于8月23日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切实加强价调基金使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盘价发〔2004〕68号)的报告,9月市政府下发文件(盘政发〔2004〕26号),进一步调整和理顺了价调基金的征收标准。至此,盘锦市价调基金征收工作将全面恢复,由国、地税代征代缴。


【价格服务】
    强化价格服务职能,拓宽服务领域。认真做好价格监测与价格走势分析工作,竭力为政府和经济主管部门提供服务。对监测商品价格的采集、汇报、分析做到认真细致、准确无误,针对“领导关注的、群众关心的、企业需要的”物价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研;制定盘锦市物价系统开展价格调研年和价格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利用网络优势宣传盘锦,宣传物价政策,及时发布价格信息;为成立价格协会做了大量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三清工作: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市级价格认证中心大力开展价格认证服务,共完成涉案财物价格鉴证98件,鉴定金额1 369万元。其中:刑事案件27件,鉴定金额14万元;民事案件13件,鉴定金额63万元;经济案件19件,鉴定金额695万元;车辆定损鉴定35件,鉴定金额76万元;其他案件4件,鉴定金额521万元。有力地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为我市社会安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大洼县物价局不断拓宽评估领域,在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消费贷款、劳务输出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评估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对县区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进行指导,做好价格鉴证师的报考、考前准备和考试工作,同时为价格鉴证人员顺利获取岗位证书做好培训前准备工作。去年年初完成了调查点的设置、调整及编制农调户代码工作;开展农户农资购买情况调查等多项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十余篇;开展城市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和重点商业企业成本费用价格监审等。


【队伍自身建设】
    加强物价队伍自身建设,树立物价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新形象。为推动系统工作的深入开展,去年市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各县区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各县区对目标考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建立责任制,目标落实到部门、到人。目标的量化管理和严格考核,激励了广大物价干部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了价格工作整体水平,保证了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任长霞先进人物和四川省犍为县物价局的先进事迹,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礼仪》培训,并要求每名员工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请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讲解公文写作,为日常工作打牢基本功。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乒乓球赛,增强集体荣誉感,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按照省局的安排,重点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树立公仆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推进诚信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审计

【概况】
    2004年,各级审计部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围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发展盘锦市接续产业、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加强宏观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全市审计机关共对243个单位(不包括同级审延伸单位数)实施审计,查处违规行为金额4 7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 78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 693万元;应上交财政915万元,已上交财政743万元;提交审计工作报告、信息95篇,被批示、采用51篇。其中,审计信息被《中国审计报》采用4篇,被辽宁省审计厅采用6篇,被市委、市政府采用11篇;有3个审计项目被辽宁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预算执行审计】
    市审计局本着“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审计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情况、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地方国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和市直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对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排污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乡镇企业发展资金、外贸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纳税户应上缴各种税费情况进行延伸审计。共审计58个预算单位。通过审计,发现200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着纳税企业欠缴税费、国库部门延压税款、财政部门超预算列决经费和暂付款不及时清理结算、有关部门不及时下拨预算资金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审出违规行为金额53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 947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定权限内进行处理。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并要求市政府严肃处理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


【专项资金审计】
    一、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对2002至2003年失业保险资金的行业审计、失业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的审计、再就业补助资金的审计、支援驻盘部队副食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2003年度全市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在审计中,把失业保险费征收管理确定为审计重点,加大对中、省直企业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延伸审计力度。经过审计发现,企业普遍存在少提、少缴失业保险费的问题,2002年至2003年10家被审计企业共少提、少缴失业保险费59万元。对审计出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已收缴入库54万元。

    二、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对2002至2003年全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造林专项资金审计、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审计和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水产专项资金审计。在对2004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管理、拨付及分配、发放情况的审计中,重点审计市、县(区)、乡(镇)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并延伸审计调查村委会及种粮农户。根据辽宁省审计厅的要求,在每个县中选择两个乡,每乡选择两个村,每村选择5个农户,审计覆盖面达100%,审计资金总额为3 620万元。向辽宁省审计厅提交的审计报告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年内,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竣工决算审计、市城市防洪工程预算执行审计、市鹤乡小区公用工程决算审计、市新华书店综合楼工程决算审计、市天然气总公司生产综合调度楼竣工决算审计。同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上缴的各种税费情况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29万元。其中,调账处理171万元,上缴财政45万元。加大对盘海高速公路的审计缴款追缴力度,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追缴工作组,到施工单位进行催缴。到9月末,施工单位欠缴的违规资金199万元已全部入库,盘海高速公路审计出的违规295万元资金全部进账。


【行政事业审计】
    一、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法院系统200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发现两级法院系统虽能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但其财务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个别法院存在购买空调未按国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用不合规定的发票列支修理费、购置费、新增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及大额支付现金等问题。为此,审计提出要求有关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使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合法化的建议。

    二、市审计局对市体育局等25个部门(单位)的200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促进有关部门(单位)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加强财务管理,保证预算外收入及时足额上缴,避免截留、坐收坐支问题的发生。


【经济责任审计】
    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受组织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共审计104户(市本级15户)。审计发现,被审计人员所在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暂存款列收列支、有关费用、暂付款长期挂账、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白条子和作废发票列支、其他收入不入账反而直接冲减支出等管理不规范问题,违规行为金额达1 86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达1 029万元。经审计后,平调相关责任人29人,有2人通过审计后晋升职务。


【财政决算与金融审计】
    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县乡两级财政决算审计13户,审计覆盖面达40%。重点审计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各种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支出改革及预算管理情况。市审计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盘锦市合作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重点核实该行财务的真实性、资产的有效性和经营的合规性。通过审计,发现该行资产质量及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议。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登记管理】
    全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围绕“执法服务年”活动,以贯彻实施省政府、省工商局的“50条”、“30条”为契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投资创业,支持企业改制,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04年底,全市各类企业达4 393家,比上年增加214家,增长5.1%。其中国有企业955家,比上年减少129家,减少12%,集体企业1 616家,比上年增加73家,增长4.7%,股份合作制企业895家,比上年增加10家,增长1.1%,公司制企业898家,比上年增加102家,增长13%,企业集团11家,与上年持平;其他企业18家,比上年增加16家,增长800%。

    2004年,制定《盘锦市工商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19条”,对投资主体、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前置审批、企业年检等8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制定《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得到省、市政府的肯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7月,组织全市企业、个体登记管理人员对新出台的规章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总局的4部规章形成全市企业登记申请书示范文本、登记依据、登记事项、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及期限、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收费标准等公示内容,并印制成册下发给企业。制作关于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集团登记、备案登记、有关文书样本等6册。有针对性的指导基层工作。注册部门深入两县和注册分局,对改制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现场指导,进一步明确“改制务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不流失”。为了加强企业登记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工商部门根据省局执法考评评比方案,制定印发《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管理行政执法考评方案》,进一步强化了登记注册人员的责权意识。


【非公有制经济管理】
    制定《盘锦市工商局“百人万户”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全系统开展了帮扶活动。截至年底,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8 125家、私营企业445家;结对帮扶个体私营企业5 000家;举办培训班118次,培训个体私营业户1 953人;安排再就业4 362人;帮助申请注册商标61件;启动闲置市场、早市、夜市等17处、安排摊位2 790个。被帮扶企业的产值、利润、上缴税金均有明显增加。出台《盘锦市工商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盘锦市工商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放宽登记条件,降低登记门槛,对登记程序、登记环节等方面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对个体私营业户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的名称、身份、前置审批、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住所产权证明、注册资本等多处登记事项予以取消或适当简化,共为290家私营企业、2 000余户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三农”经济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对拟从事和发展农业经济的申办者,制定若干宽松政策。


【商标广告 经济合同管理】
    制定2004年实施争创省著名商标和认定市级著名商标滚动发展规划,先后帮助申办高升镇草莓、“二界沟”水产品等注册商标61件,积极协助地方粮食部门办理“盘锦大米”证明商标,申报成功省著名商标5件,其中1件已申报国家驰名商标,新认定市著名商标12件。各级合同监管部门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以“扶企帮农”、“订单农业”、“格式合同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以“执法服务环境年”活动和“百人万户”帮扶工程为主线,积极开展“合同解忧”工程和“守信用重合同”企业的宣传培育工作,严厉查处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办理抵押登记68份,抵押物价值63 355万元,主债权金额93 796万元。现全市共有“守信用重合同”企业132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36家,市级94家。


【市场管理】
    坚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着力推进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进程。年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已达122处。其中,消费品市场107处,双生市场15处,市场总面积132.1万平方米,市场年成交量4亿公斤,年成交额21亿元。在市场监管工作中,以省工商局消费安全工程和市政府“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紧紧围绕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开展有效的整治。大力开展生猪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从肉品屠宰、加工直至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检查清理,依法核准定点屠宰点19家,取缔无照经营4家,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疫上市销售肉品的违法行为3例,彻底取缔其经营资格并逐出市场。通过开展“销售百姓放心肉”竞赛活动,全市涌现出“放心肉柜台和摊床”218个,放心肉市场5处,整治活动和竞赛活动相互促进,为净化生猪肉品市场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加快实施绿色蔬菜入市进程。建立钻井批发“绿色蔬菜”示范市场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管理和检测制度,促进建立和发展更多的“无公害或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启动“放心豆腐”工程。针对豆腐行业存在的无证、无照、无序经营现象和由此出现的“黑豆腐坊”、豆腐质量严重不合格等问题,市场科会同食品办、市场监查大队联合检查,取缔3家“黑豆腐作坊”,在6处较大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进行试点,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坚决禁止黑豆腐坊制作加工的不合格豆腐及制品上市,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豆腐。


【公平交易】
    全市各级公平交易部门将打击的重点放在仿冒知名商品、虚假表示、假冒他人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上,并列入全年执法考评内容。年内共出动执法人员21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0余辆次,涉及服装、防水材料、烟花爆竹、电子等领域,尤其对仿名牌等重大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公平交易部门,集中力量侧重抓好反商业贿赂工作,查处商业贿赂行为11件,取得历史性的突破。针对油品领域违法行为日趋严重的状况,全市各级公平交易部门组织有重点的执法检查,一举查处2起罚没款达百万元的特大案件。针对传销愈演愈烈的状况,成立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公安局、工商局主管局长任副组长,公安部门的经济侦察、巡警和工商局公平交易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打击非法传销领导小组,全年共打掉团伙122个,涉案人员近3 000人次,行政拘留252人,教养7人,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个体劳动者协会】
    盘锦市个体协会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宣传教育,使会员队伍的“两个文明”建设有所提高,特别是开展“百人万户”帮扶活动以后,共结帮扶对子315人次,帮扶用户1 540户,帮扶资金83万元。组织广大会员走访贫困户45户,救助困难会员153人,慰问敬老院4个,救助125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截止年末,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为扶贫赈灾捐资助教共捐款39.13万元,慰问金额达38万多元,免费服务金额1.32万元。个体协会还带领广大个体业户广泛开展“光彩之星”、“青年文明号”、“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示范户和文明个体户评比活动。全市涌现出国家级光彩之星1户,省级光彩之星示范户、青年文明号17户,市级光彩之星示范户66名,充分展示出先进模范会员的风范。

 

统计

【概况】
    2004年,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宗旨,以大力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强化统计人员素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基本工作思路,积极主动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全年深入基层700人次,统计调研分析取得可喜成果。统计信息工程不断完善,与省统计局建立光纤互联,实现信息共享。举办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班5期,500余人参加培训,核发统计人员上岗证530个。认真组织全市统计资格考试工作,100余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50%。举办统计专业培训班28次,培训面达90%。用价格紧缩法代替不变价计算工业发展速度顺利实施。严把报表审核关,建立健全年报数据评估责任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年内编印《盘锦统计分析与信息》42期,撰写分析和调查报告80余篇,提供统计信息130条,多数稿件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编辑出版建市以后经济发展状况的大型文献资料《盘锦建市20年》。面向社会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近1 000次。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对党政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工作。积极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盘锦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工作,盘锦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机构组建完毕。第三产业调查和服务业快速调查基本完成,农村劳动力调查进展顺利。全市农产量调查、中小型企业调查、旅游业调查、党风廉政建设调查、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调查等15项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年内,正式运行工业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指数调查制度,实施新的工农业生产发展速度计算方法。进一步改进和规范GDP核算方式,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盘锦市生产总值”),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核算新旧两种行业的地区生产总值。进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按行业分类抽样的试点。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统计信息化建设】
    2004年,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年内,购置服务器2台,PC机17台,升级PC机16台,设备更新的数量和质量为统计局建局后之最。完成局内各专业科室的网络布线,实现与省统计局的2M光纤互联。软件方面,建立统计新闻,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动态数据等SQL数据库,制作统计年鉴电子版,编写学生课外辅导调查表数据处理程序和清查表数据处理系统等应用软件。全年先后派人外出学习oracle 8i数据库系统2次。完成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的硬件准备工作。



【统计执法】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全市共抽查194家企业,立案34件,并全部结案。通过日常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基层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得到增强。

    二、统计“四五”普法教育。把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融入到各项统计业务工作中,通过经济普查和其他调查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统计年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向全市企事业单位领导、法人、统计工作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四五”普法任务,并超额完成。普法中注重实效,向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及统计人员发放普法教材2 360套并采取自学和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使学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在此基础上,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国家“四五”普法合格证。普法工作取得全省第二名。

    三、上岗培训。由于统计执法力度较大,“四五”普法的不断深入,统计工作得到更多法人和统计工作者的重视和支持。在统计法制不断健全的情况下,统计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全年全市新办证人员达到531人,全市有500人参加年检。市统计局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考试工作连续8年获得全省先进单位。



【经济普查】
    2003年国务院做出决定,确定在2004年进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范围包括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于经济普查的办事机构设在各级统计部门,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前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并安排主要的力量从事这项工作。年末,前期的准备工作初步完成。

    一、经济普查工作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以摸清重大国情、国力为目的。年初,被纳入到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县乡两级政府在年初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各级政府主要工作,同时在经费及人员和物资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二、在组织机构得到保证。市统计部门,积极主动与市政府及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共同联系,同时与县区政府联系,保证工作的落实,在省政府关于开展经济普查的文件下发前,以市统计局下发文件,要求对经济普查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草拟关于开展盘锦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市级小组成员进行落实,到7月中旬,全市的市、4个县(区)、57个乡(镇、街),全部成立经济普查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村级也全部成立起办事机构。

    三、全面完成普查的试点工作。作为全省14个市中的3个试点市之一,盘锦市进行全县(区)范围试点。全面的试点工作在大洼县进行,利用2个月时间,对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的模拟登记普查,对全县的953个法人单位2 000余个产业活动单位和14 700个个体经营业户(业户)进行全面的普查登记,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同时在试点工作中善始善终完成整个数据的处理工作。

    四、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在系统的外部建立联络员联络制度,落实各单位联络人员,有近30个部门提供有关普查的记录4万条,保证普查工作的全面和准确。在系统的内部,实行全员参与普查工作,确定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7个专业小组,明确分工,保证普查工作的稳步进行。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与各县区主管领导签订工作责任书,县(区)主管领导与乡(镇街)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签订责任书,在领导上得到保证。辽河石油勘探局领导参加会议后,立即召开部门会议,亲自进行布置落实。为推动普查工作,向县(区)下发领导小组明传电报,得到全面重视。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普查办主任工作会议,全年召开21次主任工作会议。

    五、加强宣传工作,征得全社会对普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利用VCD宣传、普查员用的手提袋、普查员服装宣传、临街标语、市场广播、宣传车、加印宣传单及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单位清查。结合以往的实际工作经验,制定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清查登记原则,为减轻基层普查员的工作量,同时提高清查的工作质量,结合试点经验,制定并印制个体经营户行业规范性名称及卡片,收到较好的效果。第一轮的单位清查工作已经结束,全市有5 585家法人单位、8 069个产业活动单位和64 800余户的个体经营户参加了单位清查工作。

    七、培训工作。培训采取小批次,市以县(区)为单位到县(区)培训到乡级,县(区)根据村和社区普查员的数量同样采取分片培训的方法,对市直较远的地区,市普查办公室组织培训,采取由课堂到实际再到课堂的方法,针对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介绍。自行编写和印制培训资料,做到每个培训学员人手一册,并采取利用计算机培训的方式,制作教案,全市进行单位清查的培训30余次。

    八、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市普查领导小组深入县(区)针对普查组织机构、人员、物质、经费以及普查工作中存在的数据情况进行调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试点期间,市普查办的各专业组到试点县(区)检查指导,与县(区)工作人员共同分析问题、审核登记情况表。

    九、普查工作人员的选调。年内,全市有约1万人参加经济普查的工作。

    十、制定相关方案,指导普查工作。在准备阶段,由于国家和省普查的正式方案没有下发,我们参考国家的及省有关规定及草案,制定盘锦市经济普查方案、经济普查试点方案、质量验收方案,以及时指导工作。


【百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中国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摸清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变化情况的全国调查。此项工作从2004年9月份开始,到2006年年底结束。其间,主要完成合乡并镇后的行政区划变更统计、乡级地图绘制、样本抽取、调查试点、调查摸底、登记和复查、数据处理、数据发布和数据开发等阶段性工作。年内,全市抽中18个乡(镇、街),100个调查小区,人口样本20 000人,样本抽取比例近1.5%,调查结果将用于推算全市人口总量及其他相关人口统计指标。本次1%人口抽样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主要已完成行政区划变更统计、乡级地图绘制、乡村调查样本框编制、调查试点等准备工作。市、县、乡三级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技术监督

【质量管理】
    2004年,盘锦市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全市企业技术基础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共调查生产企业1 154家,产品执行标准1 545个。在此基础上,起草《关于全面加强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批转给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

    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企”活动。推动县(区)政府制定并实施《兴隆台区质量兴区规划》和《大洼县质量兴县、名牌兴企实施方案》,质量兴县(区)数量达2个。由市技术监督局起草的《盘锦市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管理办法》,以市长令的形式予以公布,名牌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开展市级名牌产品确认工作,10种产品成为盘锦名牌产品。组织省级名牌产品推荐工作,全市有12种产品获得辽宁名牌产品称号。

    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免检产品。5种规格型号的“禹王”牌防水卷材首次获得免检资格,“华锦”牌尿素通过审查,再次成为国家免检产品。2004年底,全市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免检产品已升至4个。

    对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实行动态管理,继63家企业获准使用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之后,又有26家企业申请使用原产地域标志,并建议撤销15家企业的使用资格。年内,“盘锦大米”在北京召开的中欧地理标志保护研讨会上,成为知名地理标志产品。


【监督与打假】
    继续推行以食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扶持企业取证,认真受理取证申请,组织审查食品生产企业50家,截至年底,全市共有180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取证企业自查和复查,严格把关,在全省5类食品监督抽查中,盘锦市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继续推行从源头落实打假责任制。签订从源头落实打假责任状,在对“小炼钢”专项整治中,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反弹,共出动执法人员1 650人次,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15次,出动执法车辆410辆次,没收劣质钢材600余吨,55家企业被载入制假“黑名单”,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开展食品企业调查及其专项整治。全市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3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仅有7家,多数中小企业产品档次低,卫生条件较差。市技术监督局建立“严把厂门、分区管理、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00余家,对近百家企业进行整改;开展大米等5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组织对肉灌制品、水发食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检查13家企业23个批次的肉灌制品,合格率为52%;对全市较大“火锅城”所使用的黄喉、百叶、毛肚、鸭肠进行抽样检验,甲醛含量全部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在检查中,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公开曝光,引导正确消费。

    组织“查农资保生产”、“查建材保建设”专项打假战役。开展化肥市场质量抽查和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抽查,抽查17家企业24批次的防水卷材,抽样合格率为40%,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力度,省、市、县质量监督部门加强合作,政企联合,开展卓有成效的打假活动。


【标准化】
    一、农业标准化。抓好农业标准化规范的制定和农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制定“绿芦笋”、“人参果”两项农业地方标准。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备案标准10个。

    进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洼县被批准为国家第四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盘锦大米标准化示范区面积60万公顷。

    二、工业标准化。加大采标工作宣传力度,盘锦中润化工集团公司生产的三聚氰氨产品已通过采标验收。提升主导产品的标准,促进企业标准向国家标准转化。市技术监督局与盘锦远东锦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二甲基亚砜产品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开展支柱产业主导产品标准化工作调查,按企业生产设备、工艺能力及其相关规定统一规范油品名称,聘请专家参加企业标准审定,提高标准制定水平。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引导企业制定反映市场需求的贸易型产品标准。对83家企业152个企业标准进行备案,其中10个企业标准为贸易型标准,对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完成登记31家企业54种产品。

    三、服务标准化。在加油站、物业管理行业继续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7家加油站和4家物业管理小区通过审查,被批准为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继续开展WTO/TBT通报咨询服务,完善技术贸易堡垒预警机制,实现网上下载标准文本。


【计量管理】
    一、组织医用计量器具普查和餐饮业计量监督检查。检查203家医疗卫生单位4大类41种1990台件在用计量器具和538家餐饮经营单位505台件计量器具。向企业宣传计量法律、法规,要求技术机构按规定建立检定关系,医用器具和餐饮行业计量器具受检率低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组织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定量包装商品抽查合格率首次突破90%。

    二、开展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组织50家计量认证单位进行自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抽查31家生产经销的62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3%。

    三、治理整顿眼镜市场。全市38家眼镜制配、经营单位,有33家已按规定配备焦度计,20家配备验光仪。市技术监督局与盘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对全市33家眼镜店51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28人取得中级资格证,5名取得初级资格证。

    四、强化计量服务。制定创建盘锦市计量服务平台实施计划,重新组建计量测试学会,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对石油、天然气交接量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走访4家耗能大户,与企业共同制定节能方案,促进了企业生产的节能降耗。


【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监察】
    开展专项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十一”等节日期间,组织7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单位120家,检查设备4 600多台(套),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78份,发现问题156处,查封特种设备4台,责令停止使用5台(套),要求限期整改61家。开展气瓶专项整治。全市41家充装单位注册气瓶25万余只,转移率90.8%。完成定期检验8.6万只,报废2.5万只。21家气瓶充装单位通过了辽宁省技术监督局的资格审查。完善压力管道普查工作,普查管道长度总数为847.46公里,完成率100%,计算机录入率100%,普查准确率95%。推行动态管理。完成全市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微机管理数据库,在各大中型企业、场、乡镇、社区街道等聘请110人作为特种设备的兼职监察员,建立全市安全人员监察网络,形成全区域覆盖,各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法制宣传】
    强化法制工作。清理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等6个项目实施行政许可。加强案件审理,审理206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强案卷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检查5个行政单位的577个案卷,逐一填写批语,对48个问题进行整改。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培训,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培训班、《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宣贯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等16个专题讲座,组织考试3次。设立质监行政执法咨询热线电话,接待社会法律咨询58人次,对系统内部行政执法进行指导106人次。强化宣传工作。组织百余名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3·15送法下乡”咨询服务活动。与市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发起“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组织“粳冠杯质量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代码标识】
    盘锦市代码管理中心全年共检代码2 056户,换发代码证书1 198家,一半以上即办件。

 

国土资源管理

【概况】
    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及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一次性通过省政府六部门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严格落实基本国策,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得到全面实现;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全年共受理建设用地项目预审39件,办理农转用及征地手续7件,面积65.9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6.74公顷。年内,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53宗,面积89.52公顷,出让土地总价值53 330万元,出让土地收益9 232.43万元;清偿农民征地补偿费2 540.9万元,实现涉地信访结案率达到99.8%;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测绘管理、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取得新的成果。

【市场整顿】
    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圆满地完成全市土地市场秩序阶段性治理整顿任务。通过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国土资源工作环境从根本上得到好转;乱批乱建各类开发区风得到强有力的遏制;国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得到全面开展;集体组织、个人私自协议圈占土地和国土资源部门管理松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有效防范和制止各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砖厂、矿泉水厂、盐卤水厂等采矿企业未发生一起违法采矿案件。通过对辽河油田各采油厂周边秩序的专项整治,防止在油田矿区及周边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发生,维护油田的正常生产秩序。

【耕地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土资源部及省厅统一部署,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农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大检查。摸清基本农田的底数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补充落实情况,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378块。严格保护、合理使用和执法监察并举,有效地保护基本农田。全市耕地面积为12.9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1.12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5.93%以上。实现全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03年260公顷补造耕地项目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落实2004年补造耕地计划266.67公顷。争取省投资1 434万元,整理土地200公顷项目开始实施。坚持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备案制度,杜绝和防止借产业结构调整用地为名搞非农业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不断规范,有效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

【资源保护】
    2004年,在国土资源部做出暂停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决定之后,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争取,千方百计保证全市建设用地需求。审核完成全市2002年至2003年油田打井建站项目265件,面积129.60公顷;审查2004年油田井站建设用地119件,面积49.98公顷。全市共办理划拨用地12件,面积9.99公顷。积极申报实施地质环境勘查项目,向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申报《辽河油田矿区地面沉降遥感雷达干涉法监测与防治》、《盘锦市双台子河口红海滩生态修复试验工程》和《盘锦市双台子河口自然保护区湿地内废弃石油井场生态恢复工程》3个项目。组织实施《盘锦市双台子河口地区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辽宁下辽河地区西部凹陷天然碱普查》2个省本级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

【资产收益】
    2004年,土地一级市场垄断能力有所增强,融资额度、土地储备量不断提高,累计融资额2.55亿元,储备土地面积261.06公顷。土地市场功能和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不断规范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程序。市区土地年租金征收数额实现156.8万元,面积17.62公顷。矿权市场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市粘土、盐卤水资源的开发已全面实行有偿出让,获得采矿权价款24.26万元。2004年,共为全市12家改制企业处置土地资产,面积12.95公顷,显现土地资产价2 208.48万元;共为全市41家中小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面积86.04公顷,抵押额度达36 207万元。

【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严格按照法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规定,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对农民的补偿比例,加强对征地补偿费使用监管,确保农民征地补偿落实到位。加强土地信访工作。不断加大解决土地信访问题力度,年内共接待群众来访359批次,709人次;办理市民投诉50件、来信56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涉地信访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省、市政府交办的20起重点信访案件全部结案,其中息访13起,查处违法用地4起,拆除违章建筑3 080平方米,收缴罚没款35.4万元。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7件,涉地面积57.24公顷。其中,制止3件,立案处理24件。特别对省厅交办的谷家村耕地撂荒、高家村菜地、盘锦生产资料市场及裴家小炼钢厂等违法占地案件加大调查和处理力度,震慑土地违法者。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状况宣传,提高全民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为有效防治和紧急应对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完成《盘锦市200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盘锦市2004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坚持开展经常性宣传工作基础上,围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珍惜资源、保护地球、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自觉性。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对全市国土资源行政许可项目严格进行自我检查和评议,确定保留22项行政审批项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全面实行听证制度。

【基础建设】
    全面完成城区及周边居民点用地的权属调查和界址点实测工作,城镇地籍信息系统的属性数据录入正在进行。全市1∶10 000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及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全面完成。组织开展土地证书年检,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个人住宅用地的复核、换证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的前期调研工作。辽宁省湿地资源调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200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及数据汇总等基础工作顺利完成。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逐步完善,全面完成全市第一轮储量动态监测,40份储量动态监测报告全部通过省厅验收。测绘管理全面开展,实施全市测量标志普查、维修工作,普查测量标志339个,维修56个。完成28家测绘单位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作业证书初审并开展测绘成果专项检查。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起草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完成对两县国土资源局的接收工作,理顺机构、编制、经费形式等问题,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正在抓紧实施。年内,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的窗口收件量达到5 505件,全部按时办结。

 

油田工作

【专项调研】
    2004年,市油田工作办公室坚持强化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对油田油气资源情况和油田勘探开发、生产经营、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情况的深入调研,及时发现油地在经济发展中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油田领导反映情况,为油地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市油田工作办公室参加第六届中国矿业城市发展论坛,向市政府提交了《参加第六届中国矿业城市发展(阜新)论坛有关情况的报告》。先后与油田有关部门组团到沈阳、北京、上海等地考察产业项目,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先后向市政府提交《辽河油田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情况的调查》、《辽河油田2004年勘探开发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等。该办公室负责人撰写出《关于资源型城市接续产业发展问题的思考》、《加强油地融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理论文章。


【协调服务】
    坚持“服务油田就是发展我们自己”的原则,加大油地协调服务工作力度,为油田海上、陆上勘探开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年初,市油田工作办公室主动到辽河油田分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走访,了解掌握油田全年勘探开发工作安排情况,并依此制定为油田协调服务的工作预案。在工作中,实行跟踪协调服务。根据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情况,成立专门协调服务工作组,进行全程协调服务。年内,先后处理油田勘探开发引起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17起,召开协调会44起,出现场56次。在油田开展的新一轮三维勘探中,按油地勘探开发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协调处理工作预案,采取广泛宣传、责任到人、保证施工、事后处理等措施,保证油田勘探开发工作的进行。在油地双方配合下,新一轮三维地震勘探圆满结束。油田共计完成生产炮数18 352炮,合格率达100%,地震采集资料较以往有较大提高。


【推荐产业项目】
    年内,市油田工作办公室协调油地双方依托油田存量资本,以油田企业为主体开展产业项目推进和建设工作。共收集市场前景好、能够提供部分就业岗位的产业项目9项,通过第四次油地联席会议向油田所属企业推荐矿山和油气开采用泵等4个项目。调研推进的油田产业项目有50余项,重点推进的项目9项,负责市领导推进的项目有4项。其中,高压钢丝胶管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进展顺利。市油田工作办公室结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文件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减轻油田企业办社会负担的总体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对油地双方共同关注的公交车互通、房地产开发、油田地下输气输油管线安全等问题进行研究,分别提出落实或整改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落实,为油田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城区矿区共建】
    2004年,市油田工作办公室重点协调油地双方实施4项油地共建工程,即双兴路东段改造、辽河美术馆及石油广场改造、盘山新县城建设和赵家风景林带建设工程。其中,双兴路东段改造中的生态园道路、人民路(南路)工程已按计划完工。赵家风景林带已植树10万株。市油田办通过协调,使油地双方确定出辽河风光带建设、双兴路改造、市府大街西段改造等3项共建工程。


【油地联席会议】
    2004年,召开第四次油地联席会议。市油田工作办公室为此次会议召开,共向34个部门、31名相关领导发出议题征集函件65个,收集议题35项,向会议提交16项。议题涉及油气开发、产业项目推进等。对前三次油地联席会议议题任务进行督办。到年底,前3次会议研究解决的39个问题,已经落实35个,办结率达90%。其中,市政府重新认定油田改制企业为劳服企业50户,每年能为油田企业减免税金3 000余万元;油田在城市建设项目上投资近9 000万元,促进了城市功能的提升。

发展计划

【项目建设】
    全年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收集项目信息近1 000条,重点推介44个,其中对接14个。加大对重点项目和责任制项目的综合协调、调度、推进工作力度。对200余个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推进情况逐月调度,每个季度形成一份综合分析报告,及时向市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报告、反馈,在此过程中,针对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适时提出措施建议,有力推动全市的项目建设。全年重点项目完成投资33.9亿元,比上年增长40%。认真协调开展国内外产业转移项目承接工作。其中,德国飞马集团汽车减振器项目已完成投资9 760万元,预计2005年年底建成投产;德国KAMAT公司与油田勘探局机械厂合作的“注塞泵加工”项目已达成合作意向;安阳健丰食品公司在盘锦设立加工基地项目已开工建设。组织力量,对具有较强牵动力的重大项目加强协调推进。10万吨苇浆和13.6万吨造纸项目的可研论证基本结束,进入环境评估。北方沥青股份公司与尼纳斯公司合作的30万吨润滑油项目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对乙烯扩建,中润化工公司的化肥、甲醇、三聚氰胺联产资源优化,盘锦港海上油码头工程等重大项目,积极开展协调与前期服务工作,推动项目进程。进一步加大国债资金争取工作力度。全年共争取国债资金和国家、省专项资金1.52亿元,主要用于公检法司、农田水利、退耕还苇、村级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华锦集团煤气化工程、中润化工原料路线改造和华豚公司河豚鱼养殖加工3个项目获得国债贴息支持。

【编制中长期规划】
    2月,在认真充实完善的基础上,《盘锦市接续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4月20日,市政府以盘政发〔2004〕12号文件下发实施。成为盘锦市加快培育和发展接续产业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启动“十一五”计划编制工作。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市发展计划和改革委员会转变规划编制观念,研究制订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并对全市“十一五”规划工作进行部署。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确定出“十一五”重点调研课题,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和国家发改委宏观研究院的专家帮助进行重大课题的研究。

【经济运行监测】
    为了全面实现年初人代会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坚持每月编发一期《盘锦经济运行监测》,每季度召开一次有市直相关部门、县区和重点企业参加的调度会,并形成一份经济运行态势分析报告,提供给市几大班子领导和县区、市直部门、重点企业。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调查研究】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2004年,全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开拓俄罗斯市场、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安全、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缴标准、价调基金征管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同时,针对九化建居民区电网改造,陈屯村集体经济权益保障群众反映的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全年共形成调查研究报告或调研成果40余份,多数已转化为领导决策。通过调查研究,加大为基层服务、为群众解难题的工作深度和协调工作力度。其中的九化建电网改造工程,在调研基础上,通过积极争取,得到560万元的国债资金支持,使久拖不决的问题得到解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发改委的建议、提案18件,通过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并与代表、委员面对面共同商讨解决办法,使所提问题都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

【农业区划】
    按照国办发〔1986〕18号和国发〔1991〕7号文件精神和全国农业区划委员会的部署,市发改委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于1987年开始农业资源动态监测工作。2004年盘锦市农业区划办按照全国农(区办)〔2004〕3号文件的要求,再一次进行农业土壤肥力动态监测分析工作,此次是继1988年以后的第五次土壤肥力监测。计划在2004年10月至2005年5月间,重点对全市监测点进行调查和取土化验,并将监测结果分别与前四次监测结果进行比较,分析评价土壤养分含量变化产生的原因,提出未来改良措施及对策,年内已经完成化验报告、监测报告阶段的工作。

【党政机关电子政务信息】
    一、对《盘锦市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内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和完善。年初,受市委办的委托,组织专人起草《盘锦市党政机关电子政务内网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以盘委办发(2003)3号文件下发,为全市进一步加强机关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提出要求。针对执行该管理暂行办法过程中的规定内容不够具体等问题,市信息中心组织有关人员,结合外地的做法,对该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和补充,使本办法内容更加充实和完善。

    二、重要新闻采编及网上发布。年初开始,该中心与市委宣传部共同在网站上制作网上新闻,凡本市的重大活动新闻,由市信息中心派采编人员介入,并将新闻进行网上宣传。经过半年努力工作,中心派出采编人员8次,重要新闻如“辽宁大振兴、盘锦当尖兵动员大会”、“全市环保经验交流会”、全市重点项目洽谈会等上网宣传6次,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给予好评。

    三、165DDN专线扩容改造。年初,市信息中心与中国联通盘锦分公司进一步协商,将市信息中心原165DDN专线从4M速率改增到10M,使网络速度大幅提高,确保网络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重点项目网平台搭建及维护。2004年,“盘锦市重点项目网”建设进入关键的应用开发阶段。为了使网络早日高效安全地投入运行,对服务器系统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安全升级,对遇到的问题仔细研究,并对多种系统安全方案进行选择论证,使网络系统核心在现有条件下达到最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全年对系统进行安全升级30余次,保证网络服务器及数据库的安全运行。

    五、机房软硬件更新与改造。年内,新购置微机4台,网络管理工作站2台,使网络硬件支撑环境有较大改善。为了满足项目办及委机关办公的需要,增配一台硬件网络宽带路由器,并对网络格局做较大调整,保证网络出口24小时畅通。

    六、网上电子地图的研发。“盘锦市网上电子地图”2004年开始立项,按计划进度,10月末完成并投入运行。但由于中心机构改革等原因,该项目一直没有正常运作。10月,重新运作该项目,正积极与项目开发商“厦门精图”公司协商将在2005年试运行。

    七、编发《盘锦经济运行监测》期刊。年内,编发11期;组织搜集整理各类信息2 700余条上网;为各界提供各类信息36人次,并对部分信息进行跟踪落实。

    八、按照辽宁省信息中心要求,经市编委同意,将“盘锦市经济信息中心”更名为“盘锦市信息中心”,并对外已正式挂牌。

 

经济运行

【招商引资与项目建设】
    一、采取有效措施,加快项目建设。2004年全市计划安排111项重点工业项目,已建成或投产项目60项(其中地方项目55项),完成投资12.6亿元(其中地方项目完成投资8.7亿元),所有建成项目投达产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74.1亿元,利润4亿元,税金3.8亿元。在建项目有22项(其中地方项目19项),项目总投资24.1亿元(其中地方项目总投资17.4亿元)。正在进行前期工作的项目有29项(其中地方项目20项),总投资106亿元(其中地方项目总投资69亿元)。一些重点项目得到了国家和省的大力支持,华锦集团30万吨甲醇及20万吨二甲醚等4个项目已列入国家对辽宁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国债资金支持项目;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盐酸曲马多制剂等5个项目列入省财政贴息计划。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一批大项目落户盘锦市。以省内民营资本集中地区和省外民营经济发达地区为重点,精心筛选44个重点项目进行招商。先后组织五批招商团,在深圳、温州、武汉、上海等地举办项目推介会、投资说明会和招商洽谈会,并向温州派设了招商引资工作小组,强化了对这些重点区域的招商工作。全年共引进台州宏冠造船等域外项目13项,其中已建成或投产6项、在建7项,引进资金6.4亿元。

【国有企业改革】
    一、加大重点、难点企业改制的工作力度。着力抓了市石油化工机械总厂、市建筑塑料厂等几户重点企业的破产工作。对粮食企业实施分步改制,企业职工已全部“并轨”,解除了国有职工身份。对公益性企业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原则稳步推进,积极推进市供暖处与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

    二、抓好企业“内欠”的偿还工作。通过土地资产变现、闲置资产处置、抵押资产清偿等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偿还职工“内欠”。截止到2004年底已有20户工业企业的职工“内欠”得到偿还,偿还金额3 045万元,占“内欠”总额的84.3%,保证了企业改制的稳步推进。

    三、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依法破产,并积极鼓励、吸引境内外企业收购。市石化机械总厂破产后,被市华意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收购,并与外企合作组建了华孚爱得摩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成为我市工业经济中的一个新亮点。市建筑塑料厂破产后,整体出售给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组建了天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该企业成功引进了9个合资项目,其中有4个已投入运营,企业发展呈现出良好态势。

    四、推进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工作。截止到2004年底,已分离出420个辅助单位,占应分离总数的84%,其中地方23个辅业单位已全部实现分离。辽河石油勘探局所属42所学校和6个教育部门移交工作正在积极推进。

【企业技术创新】
    一、抓好重点新产品项目的开发。筛选确定的31个列入我市重点技术创新计划项目,有21项被列入省级技术创新计划,其中新产品开发项目11项、产学研合作项目10项。继续实施技术创新“腾龙计划”,确保三年产值倍增目标的实现。截止到2004年底,列入“腾龙计划”企业共完成产值6.5亿元,利润6 000万元。

    二、积极推进产学研联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企业参加在武汉、上海举办的经贸洽谈活动,与当地的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广泛开展技术交流合作,建立科技攻关联合协作体系。将我市企业的38项技术攻关项目发布给高校和科研机构,从高校收集42项科技成果同企业进行对接,促进了产学研联合的进一步深化。

    三、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组织了国家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考核评价,完成了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准备工作。加强了企业技术中心科研人员的培训,对现有的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跟踪考核,完善能力建设与机制建设,推进我市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步伐。

【市场培育与安全生产】
    以宣传我市知名品牌为主,举办和参加系列产品展销会。举办了市第五届建材展暨房地产交易会;组织40多户企业参加了武汉、上海经贸洽谈会及第三届全国制博会,共签订产品销售合同1.5亿元。积极开展2004年度盘锦名牌评定和国家、省名牌的申报工作,强化落实和服务。目前,盘锦市共有省名牌和省著名商标34个;市名牌和市著名商标72个。

    以安全生产及食品、盐业、油品市场等专项整治为重点,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积极开展春季、“五一”黄金周等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各类企事业单位3 984家,查处各类事故隐患3 426项,对89家企业实行了停产、停业整顿。组织开展了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重点的食品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了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理顺了盐业管理体制,加强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市县两个盐业公司通过了省局的达标验收;认真开展盐产品市场的清理整顿工作,共查获涉盐违法案件86起。加强对油品市场的管理,完成了两县区域内的加油站和成品油经营企业年审工作,制定了我市成品油市场的发展规划。开展“治乱减负”工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深入34户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治乱减负”大检查,共查出问题收费项目59项;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要求的9个收费项目予以取消,涉及金额539万元。

【协调与服务】
    一、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的监测与调控。利用市政府每月一次的工业经济运行调度会,做好工业经济的分析工作,定期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及时准确地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二、强化对企业生产要素的协调。认真搞好电力运行和高能耗企业的用电分析,引导企业调整生产时间,实现合理用电。实行粮食运输归口管理,缓解粮食运输紧张状况。三是协调金融、市担保中心等部门,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予以资金扶持,全年共为36家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贷款额达2亿多元。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处理不良贷款的指示精神,我市有85家企业列入计划,涉及本金2.66亿元、利息1 442万元。

    三、完善政策,推进清洁生产工作。建立健全清洁生产目标考核体系,制定了《盘锦市清洁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清洁生产企业予以资金扶持,有效地推进了企业清洁生产工作。

 

物价

【价格和收费管理】
    深化价格改革,促进消费增长和结构调整。一年来,根据全省物价工作会议部署和市局制定的“运用积极的价格政策促进盘锦接续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各级物价部门继续深化价格改革,及时制定和调整了污水处理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费、市直机关液化气价格、管道液化气销售价格、油田卫管部药品招标价格、推广使用乙醇汽油相关配套设施改造价格等共计34项。较好地疏导了价格矛盾,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活力。尤其是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受到了市长、各部门的好评和省局领导的肯定。配合省局做好农村电价综合台区的各类电价、农业用水价格的现状、化肥生产成本的调查和测算工作,为省局研究和制定价格政策做好积极的准备;按照省局的要求和部署,积极做好地方企业药品成本及市场价格、市管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等情况的汇总上报工作。继续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工作,去年,加大审查力度,市本级共审查48个部门、220个单位的198项收费,审收费额2亿元;按照中央、省取消、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标准的要求,更改收费许可证80个,注销12个。兴隆台区物价局还在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的基础上重新编印了《兴隆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交费指南》一书;会同区监察局监制收费公示牌。积极开展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和教育收费“一费制”工作,认真清理针对农民跨地区就业和进城务工等收费。针对涉农收费,市局和市农发局联合监制并印发《盘锦市涉农收费公示表》550份,由市、县区农发局组织发到所有场乡镇、村,由市物价局组织发到相关执收部门、单位。双台子区物价局对全区300余家托幼园所、个体诊所、小区物业等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场所的收费进行规范和管理,取得初步成效。清费治乱为治理经济发展软环境,招商引资做出了新贡献。

【价格监督检查】
    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环境。按照省局的部署,去年重点开展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等检查工作,搞好越权定价专项治理和明码标价专项整顿工作,加大整顿市场价格秩序的力度,认真受理价格举报,为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全市共检查2 192家,其中违纪653家,查处违纪金额279.8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63万元,罚款3.2万元,退还用户24.43万元,经济制裁总金额66.26万元;市本级检查648家,其中违纪126家,查处违纪金额247.7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63万元。新闻单位对检查工作报道48次。市价格举报中心共受理价格举报案件149件,市民投诉中心转办64件,受理来信3件,来访4件,来电78件。上述举报主要集中在物业管理收费、粮食价格、药品价格、教育收费、环卫收费和电费等六大项。盘山县物价局在农资、成品油价格和涉农、教育、涉企等收费检查中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尤其是对三○五国道盘山收费站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举报的及时处理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通过对价格举报案件的及时查处,密切了政府与群众的关系,维护了百姓的利益。

【价格调节基金】
    群策群力,百折不挠,积极争取价调基金征缴的全面恢复工作。为使价调基金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价调基金工作顺利发展,向政府法制办上报《关于盘锦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办法》和《说明》。起草《关于继续对辽河油田征缴价调基金的意见》,我们深知只有扭住辽河油田这个大户,才能使盘锦市的价调基金征收工作全面铺开,顺利开展。7月8日,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物价局起草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价调基金征管工作的报告》(盘计发〔2004〕103号),物价局于8月23日向市政府报送《关于切实加强价调基金使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盘价发〔2004〕68号)的报告,9月市政府下发文件(盘政发〔2004〕26号),进一步调整和理顺了价调基金的征收标准。至此,盘锦市价调基金征收工作将全面恢复,由国、地税代征代缴。

【价格服务】
    强化价格服务职能,拓宽服务领域。认真做好价格监测与价格走势分析工作,竭力为政府和经济主管部门提供服务。对监测商品价格的采集、汇报、分析做到认真细致、准确无误,针对“领导关注的、群众关心的、企业需要的”物价工作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调研;制定盘锦市物价系统开展价格调研年和价格调研成果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同时,利用网络优势宣传盘锦,宣传物价政策,及时发布价格信息;为成立价格协会做了大量充分的前期准备工作;圆满完成三清工作: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行政执法主体人员清理、规范性文件清理。市级价格认证中心大力开展价格认证服务,共完成涉案财物价格鉴证98件,鉴定金额1 369万元。其中:刑事案件27件,鉴定金额14万元;民事案件13件,鉴定金额63万元;经济案件19件,鉴定金额695万元;车辆定损鉴定35件,鉴定金额76万元;其他案件4件,鉴定金额521万元。有力地配合公安司法机关加大打击犯罪力度,为我市社会安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大洼县物价局不断拓宽评估领域,在土地评估、资产评估、消费贷款、劳务输出贷款和房屋抵押贷款评估方面探索出一条新路。对县区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工作进行指导,做好价格鉴证师的报考、考前准备和考试工作,同时为价格鉴证人员顺利获取岗位证书做好培训前准备工作。去年年初完成了调查点的设置、调整及编制农调户代码工作;开展农户农资购买情况调查等多项调查,撰写调查报告十余篇;开展城市污水处理费成本监审和重点商业企业成本费用价格监审等。

【队伍自身建设】
    加强物价队伍自身建设,树立物价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新形象。为推动系统工作的深入开展,去年市局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各县区工作继续实行目标管理。各县区对目标考核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建立责任制,目标落实到部门、到人。目标的量化管理和严格考核,激励了广大物价干部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增强了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提升了价格工作整体水平,保证了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

    组织广大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任长霞先进人物和四川省犍为县物价局的先进事迹,参加市里统一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公务员礼仪》培训,并要求每名员工撰写心得体会文章。请盘锦职业技术学院教授讲解公文写作,为日常工作打牢基本功。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乒乓球赛,增强集体荣誉感,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按照省局的安排,重点加强系统行风建设。树立公仆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推进诚信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行政行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

【概况】
    2004年,各级审计部门坚持“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方针,围绕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发展盘锦市接续产业、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以财政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审计为基础,以预算执行审计为重点,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在推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加强宏观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出积极的作用。全市审计机关共对243个单位(不包括同级审延伸单位数)实施审计,查处违规行为金额4 724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 789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 693万元;应上交财政915万元,已上交财政743万元;提交审计工作报告、信息95篇,被批示、采用51篇。其中,审计信息被《中国审计报》采用4篇,被辽宁省审计厅采用6篇,被市委、市政府采用11篇;有3个审计项目被辽宁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预算执行审计】
    市审计局本着“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重点审计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情况、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情况、地方国库办理预算资金收纳拨付情况和市直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同时对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科技三项费用、排污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乡镇企业发展资金、外贸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审计。并对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重点纳税户应上缴各种税费情况进行延伸审计。共审计58个预算单位。通过审计,发现200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着纳税企业欠缴税费、国库部门延压税款、财政部门超预算列决经费和暂付款不及时清理结算、有关部门不及时下拨预算资金以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审出违规行为金额53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 947万元。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审计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在法定权限内进行处理。市政府委托市审计局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03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对审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较高的评价,并要求市政府严肃处理审计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规问题。

【专项资金审计】
    一、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对2002至2003年失业保险资金的行业审计、失业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的审计、再就业补助资金的审计、支援驻盘部队副食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的审计、全省中小学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2003年度全市教育费附加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和审计调查等。在审计中,把失业保险费征收管理确定为审计重点,加大对中、省直企业失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延伸审计力度。经过审计发现,企业普遍存在少提、少缴失业保险费的问题,2002年至2003年10家被审计企业共少提、少缴失业保险费59万元。对审计出的问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已收缴入库54万元。

    二、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对2002至2003年全省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造林专项资金审计、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审计和全市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水产专项资金审计。在对2004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资金的管理、拨付及分配、发放情况的审计中,重点审计市、县(区)、乡(镇)财政部门和农业部门,并延伸审计调查村委会及种粮农户。根据辽宁省审计厅的要求,在每个县中选择两个乡,每乡选择两个村,每村选择5个农户,审计覆盖面达100%,审计资金总额为3 620万元。向辽宁省审计厅提交的审计报告被评为优秀审计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年内,市审计局组织实施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楼竣工决算审计、市城市防洪工程预算执行审计、市鹤乡小区公用工程决算审计、市新华书店综合楼工程决算审计、市天然气总公司生产综合调度楼竣工决算审计。同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上缴的各种税费情况进行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229万元。其中,调账处理171万元,上缴财政45万元。加大对盘海高速公路的审计缴款追缴力度,抽调得力人员,组成追缴工作组,到施工单位进行催缴。到9月末,施工单位欠缴的违规资金199万元已全部入库,盘海高速公路审计出的违规295万元资金全部进账。

【行政事业审计】
    一、全市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市法院系统200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中发现两级法院系统虽能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但其财务管理有待于进一步规范。个别法院存在购买空调未按国家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用不合规定的发票列支修理费、购置费、新增固定资产不及时入账及大额支付现金等问题。为此,审计提出要求有关领导进一步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认识,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有关财务制度,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遵纪守法观念,使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合法化的建议。

    二、市审计局对市体育局等25个部门(单位)的200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通过审计,促进有关部门(单位)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法规,加强财务管理,保证预算外收入及时足额上缴,避免截留、坐收坐支问题的发生。

【经济责任审计】
    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受组织部门的委托,组织开展党政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全年共审计104户(市本级15户)。审计发现,被审计人员所在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暂存款列收列支、有关费用、暂付款长期挂账、往来账款长期挂账、白条子和作废发票列支、其他收入不入账反而直接冲减支出等管理不规范问题,违规行为金额达1 861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达1 029万元。经审计后,平调相关责任人29人,有2人通过审计后晋升职务。

【财政决算与金融审计】
    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共完成县乡两级财政决算审计13户,审计覆盖面达40%。重点审计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各种专项资金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财政支出改革及预算管理情况。市审计局围绕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对盘锦市合作银行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重点核实该行财务的真实性、资产的有效性和经营的合规性。通过审计,发现该行资产质量及经营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提出加强管理、防范风险的建议。

 

工商行政管理

【企业登记管理】
    全市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围绕“执法服务年”活动,以贯彻实施省政府、省工商局的“50条”、“30条”为契机,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投资创业,支持企业改制,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04年底,全市各类企业达4 393家,比上年增加214家,增长5.1%。其中国有企业955家,比上年减少129家,减少12%,集体企业1 616家,比上年增加73家,增长4.7%,股份合作制企业895家,比上年增加10家,增长1.1%,公司制企业898家,比上年增加102家,增长13%,企业集团11家,与上年持平;其他企业18家,比上年增加16家,增长800%。

    2004年,制定《盘锦市工商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即“19条”,对投资主体、企业名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前置审批、企业年检等8个方面进一步放宽,制定《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得到省、市政府的肯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登记行为,提高服务质量。7月,组织全市企业、个体登记管理人员对新出台的规章进行了系统的培训,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总局的4部规章形成全市企业登记申请书示范文本、登记依据、登记事项、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及期限、提交申请材料目录、收费标准等公示内容,并印制成册下发给企业。制作关于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集团登记、备案登记、有关文书样本等6册。有针对性的指导基层工作。注册部门深入两县和注册分局,对改制企业登记注册工作现场指导,进一步明确“改制务求国有资产、集体资产不流失”。为了加强企业登记管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市工商部门根据省局执法考评评比方案,制定印发《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登记管理行政执法考评方案》,进一步强化了登记注册人员的责权意识。

【非公有制经济管理】
    制定《盘锦市工商局“百人万户”帮扶活动实施方案》,全系统开展了帮扶活动。截至年底,全市新发展个体工商户8 125家、私营企业445家;结对帮扶个体私营企业5 000家;举办培训班118次,培训个体私营业户1 953人;安排再就业4 362人;帮助申请注册商标61件;启动闲置市场、早市、夜市等17处、安排摊位2 790个。被帮扶企业的产值、利润、上缴税金均有明显增加。出台《盘锦市工商局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若干意见》、《盘锦市工商局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支持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放宽登记条件,降低登记门槛,对登记程序、登记环节等方面进行大幅度的修改,对个体私营业户在办理营业执照过程中的名称、身份、前置审批、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住所产权证明、注册资本等多处登记事项予以取消或适当简化,共为290家私营企业、2 000余户个体工商户的注册开辟“绿色通道”。在调研的基础上,起草《盘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展“三农”经济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对拟从事和发展农业经济的申办者,制定若干宽松政策。

【商标广告 经济合同管理】
    制定2004年实施争创省著名商标和认定市级著名商标滚动发展规划,先后帮助申办高升镇草莓、“二界沟”水产品等注册商标61件,积极协助地方粮食部门办理“盘锦大米”证明商标,申报成功省著名商标5件,其中1件已申报国家驰名商标,新认定市著名商标12件。各级合同监管部门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以“扶企帮农”、“订单农业”、“格式合同专项整治”工作为重点,以“执法服务环境年”活动和“百人万户”帮扶工程为主线,积极开展“合同解忧”工程和“守信用重合同”企业的宣传培育工作,严厉查处利用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行为。全年办理抵押登记68份,抵押物价值63 355万元,主债权金额93 796万元。现全市共有“守信用重合同”企业132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36家,市级94家。

【市场管理】
    坚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着力推进各类商品交易市场规范化管理进程。年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已达122处。其中,消费品市场107处,双生市场15处,市场总面积132.1万平方米,市场年成交量4亿公斤,年成交额21亿元。在市场监管工作中,以省工商局消费安全工程和市政府“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紧紧围绕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开展有效的整治。大力开展生猪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从肉品屠宰、加工直至销售的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的检查清理,依法核准定点屠宰点19家,取缔无照经营4家,严厉查处未经检验检疫上市销售肉品的违法行为3例,彻底取缔其经营资格并逐出市场。通过开展“销售百姓放心肉”竞赛活动,全市涌现出“放心肉柜台和摊床”218个,放心肉市场5处,整治活动和竞赛活动相互促进,为净化生猪肉品市场都起到积极的作用。加快实施绿色蔬菜入市进程。建立钻井批发“绿色蔬菜”示范市场的基础上,健全和完善管理和检测制度,促进建立和发展更多的“无公害或绿色蔬菜”生产基地和销售市场。启动“放心豆腐”工程。针对豆腐行业存在的无证、无照、无序经营现象和由此出现的“黑豆腐坊”、豆腐质量严重不合格等问题,市场科会同食品办、市场监查大队联合检查,取缔3家“黑豆腐作坊”,在6处较大农贸市场和商场超市进行试点,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坚决禁止黑豆腐坊制作加工的不合格豆腐及制品上市,保证市民吃上放心豆腐。

【公平交易】
    全市各级公平交易部门将打击的重点放在仿冒知名商品、虚假表示、假冒他人商标、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虚假宣传、欺骗性有奖销售上,并列入全年执法考评内容。年内共出动执法人员211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0余辆次,涉及服装、防水材料、烟花爆竹、电子等领域,尤其对仿名牌等重大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全市各级公平交易部门,集中力量侧重抓好反商业贿赂工作,查处商业贿赂行为11件,取得历史性的突破。针对油品领域违法行为日趋严重的状况,全市各级公平交易部门组织有重点的执法检查,一举查处2起罚没款达百万元的特大案件。针对传销愈演愈烈的状况,成立由市政府秘书长任组长,公安局、工商局主管局长任副组长,公安部门的经济侦察、巡警和工商局公平交易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打击非法传销领导小组,全年共打掉团伙122个,涉案人员近3 000人次,行政拘留252人,教养7人,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个体劳动者协会】
    盘锦市个体协会进一步加强基础建设和宣传教育,使会员队伍的“两个文明”建设有所提高,特别是开展“百人万户”帮扶活动以后,共结帮扶对子315人次,帮扶用户1 540户,帮扶资金83万元。组织广大会员走访贫困户45户,救助困难会员153人,慰问敬老院4个,救助125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截止年末,个体劳动者协会会员为扶贫赈灾捐资助教共捐款39.13万元,慰问金额达38万多元,免费服务金额1.32万元。个体协会还带领广大个体业户广泛开展“光彩之星”、“青年文明号”、“户户讲道德,店店无假货”示范户和文明个体户评比活动。全市涌现出国家级光彩之星1户,省级光彩之星示范户、青年文明号17户,市级光彩之星示范户66名,充分展示出先进模范会员的风范。

 

统计

【概况】
    2004年,以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为宗旨,以大力加强统计基础工作、不断强化统计人员素质、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为基本工作思路,积极主动为全市经济发展做好服务工作。全年深入基层700人次,统计调研分析取得可喜成果。统计信息工程不断完善,与省统计局建立光纤互联,实现信息共享。举办统计人员上岗培训班5期,500余人参加培训,核发统计人员上岗证530个。认真组织全市统计资格考试工作,100余人参加考试,及格率达50%。举办统计专业培训班28次,培训面达90%。用价格紧缩法代替不变价计算工业发展速度顺利实施。严把报表审核关,建立健全年报数据评估责任制度,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年内编印《盘锦统计分析与信息》42期,撰写分析和调查报告80余篇,提供统计信息130条,多数稿件被市级以上报刊采用。编辑出版建市以后经济发展状况的大型文献资料《盘锦建市20年》。面向社会和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近1 000次。配合市委组织部完成对党政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工作。积极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盘锦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筹备工作,盘锦市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机构组建完毕。第三产业调查和服务业快速调查基本完成,农村劳动力调查进展顺利。全市农产量调查、中小型企业调查、旅游业调查、党风廉政建设调查、城乡居民人均纯收入调查等15项调查任务圆满完成。

【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年内,正式运行工业品价格和原材料价格指数调查制度,实施新的工农业生产发展速度计算方法。进一步改进和规范GDP核算方式,地区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盘锦市生产总值”),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核算新旧两种行业的地区生产总值。进行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按行业分类抽样的试点。开展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

【统计信息化建设】
    2004年,全市统计信息化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年内,购置服务器2台,PC机17台,升级PC机16台,设备更新的数量和质量为统计局建局后之最。完成局内各专业科室的网络布线,实现与省统计局的2M光纤互联。软件方面,建立统计新闻,统计分析、统计信息、动态数据等SQL数据库,制作统计年鉴电子版,编写学生课外辅导调查表数据处理程序和清查表数据处理系统等应用软件。全年先后派人外出学习oracle 8i数据库系统2次。完成经济普查数据处理的硬件准备工作。

【统计执法】
    一、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日常检查和集中检查相结合,全市共抽查194家企业,立案34件,并全部结案。通过日常与集中检查相结合,基层领导和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得到增强。

    二、统计“四五”普法教育。把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融入到各项统计业务工作中,通过经济普查和其他调查活动向社会公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统计年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向全市企事业单位领导、法人、统计工作人员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全面完成省局下达的“四五”普法任务,并超额完成。普法中注重实效,向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及统计人员发放普法教材2 360套并采取自学和培训相结合的形式,使学员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在此基础上,统一命题统一时间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国家“四五”普法合格证。普法工作取得全省第二名。

    三、上岗培训。由于统计执法力度较大,“四五”普法的不断深入,统计工作得到更多法人和统计工作者的重视和支持。在统计法制不断健全的情况下,统计人员的上岗培训工作得到顺利开展。全年全市新办证人员达到531人,全市有500人参加年检。市统计局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培训及考试工作连续8年获得全省先进单位。

【经济普查】
    2003年国务院做出决定,确定在2004年进行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范围包括从事第二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由于经济普查的办事机构设在各级统计部门,市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提前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并安排主要的力量从事这项工作。年末,前期的准备工作初步完成。

    一、经济普查工作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以摸清重大国情、国力为目的。年初,被纳入到市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县乡两级政府在年初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各级政府主要工作,同时在经费及人员和物资上给予一定的支持。

    二、在组织机构得到保证。市统计部门,积极主动与市政府及市政府的有关部门共同联系,同时与县区政府联系,保证工作的落实,在省政府关于开展经济普查的文件下发前,以市统计局下发文件,要求对经济普查工作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草拟关于开展盘锦市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同时对市级小组成员进行落实,到7月中旬,全市的市、4个县(区)、57个乡(镇、街),全部成立经济普查的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村级也全部成立起办事机构。

    三、全面完成普查的试点工作。作为全省14个市中的3个试点市之一,盘锦市进行全县(区)范围试点。全面的试点工作在大洼县进行,利用2个月时间,对普查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全程的模拟登记普查,对全县的953个法人单位2 000余个产业活动单位和14 700个个体经营业户(业户)进行全面的普查登记,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同时在试点工作中善始善终完成整个数据的处理工作。

    四、加强组织协调,保证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在系统的外部建立联络员联络制度,落实各单位联络人员,有近30个部门提供有关普查的记录4万条,保证普查工作的全面和准确。在系统的内部,实行全员参与普查工作,确定工作职责,落实岗位责任制,成立7个专业小组,明确分工,保证普查工作的稳步进行。召开全市工作会议对工作进行部署,与各县区主管领导签订工作责任书,县(区)主管领导与乡(镇街)负责经济普查工作的领导签订责任书,在领导上得到保证。辽河石油勘探局领导参加会议后,立即召开部门会议,亲自进行布置落实。为推动普查工作,向县(区)下发领导小组明传电报,得到全面重视。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普查办主任工作会议,全年召开21次主任工作会议。

    五、加强宣传工作,征得全社会对普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成立宣传领导小组,利用VCD宣传、普查员用的手提袋、普查员服装宣传、临街标语、市场广播、宣传车、加印宣传单及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宣传,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六、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单位清查。结合以往的实际工作经验,制定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清查登记原则,为减轻基层普查员的工作量,同时提高清查的工作质量,结合试点经验,制定并印制个体经营户行业规范性名称及卡片,收到较好的效果。第一轮的单位清查工作已经结束,全市有5 585家法人单位、8 069个产业活动单位和64 800余户的个体经营户参加了单位清查工作。

    七、培训工作。培训采取小批次,市以县(区)为单位到县(区)培训到乡级,县(区)根据村和社区普查员的数量同样采取分片培训的方法,对市直较远的地区,市普查办公室组织培训,采取由课堂到实际再到课堂的方法,针对实际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介绍。自行编写和印制培训资料,做到每个培训学员人手一册,并采取利用计算机培训的方式,制作教案,全市进行单位清查的培训30余次。

    八、深入基层,检查指导。市普查领导小组深入县(区)针对普查组织机构、人员、物质、经费以及普查工作中存在的数据情况进行调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试点期间,市普查办的各专业组到试点县(区)检查指导,与县(区)工作人员共同分析问题、审核登记情况表。

    九、普查工作人员的选调。年内,全市有约1万人参加经济普查的工作。

    十、制定相关方案,指导普查工作。在准备阶段,由于国家和省普查的正式方案没有下发,我们参考国家的及省有关规定及草案,制定盘锦市经济普查方案、经济普查试点方案、质量验收方案,以及时指导工作。

【百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
    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中国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又一次摸清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变化情况的全国调查。此项工作从2004年9月份开始,到2006年年底结束。其间,主要完成合乡并镇后的行政区划变更统计、乡级地图绘制、样本抽取、调查试点、调查摸底、登记和复查、数据处理、数据发布和数据开发等阶段性工作。年内,全市抽中18个乡(镇、街),100个调查小区,人口样本20 000人,样本抽取比例近1.5%,调查结果将用于推算全市人口总量及其他相关人口统计指标。本次1%人口抽样调查时点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主要已完成行政区划变更统计、乡级地图绘制、乡村调查样本框编制、调查试点等准备工作。市、县、乡三级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已全面展开。

 

技术监督

【质量管理】
    2004年,盘锦市技术监督局组织对全市企业技术基础工作进行综合调研,共调查生产企业1 154家,产品执行标准1 545个。在此基础上,起草《关于全面加强质量工作的实施意见》,由市政府批转给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

    开展“质量立市、名牌兴企”活动。推动县(区)政府制定并实施《兴隆台区质量兴区规划》和《大洼县质量兴县、名牌兴企实施方案》,质量兴县(区)数量达2个。由市技术监督局起草的《盘锦市名牌产品和名牌商标管理办法》,以市长令的形式予以公布,名牌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开展市级名牌产品确认工作,10种产品成为盘锦名牌产品。组织省级名牌产品推荐工作,全市有12种产品获得辽宁名牌产品称号。

    组织企业申报国家免检产品。5种规格型号的“禹王”牌防水卷材首次获得免检资格,“华锦”牌尿素通过审查,再次成为国家免检产品。2004年底,全市在有效期内的国家免检产品已升至4个。

    对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实行动态管理,继63家企业获准使用盘锦大米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之后,又有26家企业申请使用原产地域标志,并建议撤销15家企业的使用资格。年内,“盘锦大米”在北京召开的中欧地理标志保护研讨会上,成为知名地理标志产品。

【监督与打假】
    继续推行以食品质量安全为重点的市场准入制度。积极扶持企业取证,认真受理取证申请,组织审查食品生产企业50家,截至年底,全市共有180家企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认真组织取证企业自查和复查,严格把关,在全省5类食品监督抽查中,盘锦市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100%。

    继续推行从源头落实打假责任制。签订从源头落实打假责任状,在对“小炼钢”专项整治中,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日常监督,防止反弹,共出动执法人员1 650人次,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15次,出动执法车辆410辆次,没收劣质钢材600余吨,55家企业被载入制假“黑名单”,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开展食品企业调查及其专项整治。全市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43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仅有7家,多数中小企业产品档次低,卫生条件较差。市技术监督局建立“严把厂门、分区管理、责任到人”的监管机制,检查食品生产企业400余家,对近百家企业进行整改;开展大米等5类食品的无证查处工作;组织对肉灌制品、水发食品的质量监督抽查,监督检查13家企业23个批次的肉灌制品,合格率为52%;对全市较大“火锅城”所使用的黄喉、百叶、毛肚、鸭肠进行抽样检验,甲醛含量全部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在检查中,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公开曝光,引导正确消费。

    组织“查农资保生产”、“查建材保建设”专项打假战役。开展化肥市场质量抽查和防水卷材生产企业质量监督抽查,抽查17家企业24批次的防水卷材,抽样合格率为40%,加大对不合格企业的整改力度,省、市、县质量监督部门加强合作,政企联合,开展卓有成效的打假活动。

【标准化】
    一、农业标准化。抓好农业标准化规范的制定和农产品标准的备案工作,制定“绿芦笋”、“人参果”两项农业地方标准。加强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备案标准10个。

    进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大洼县被批准为国家第四批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盘锦大米标准化示范区面积60万公顷。

    二、工业标准化。加大采标工作宣传力度,盘锦中润化工集团公司生产的三聚氰氨产品已通过采标验收。提升主导产品的标准,促进企业标准向国家标准转化。市技术监督局与盘锦远东锦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承担二甲基亚砜产品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开展支柱产业主导产品标准化工作调查,按企业生产设备、工艺能力及其相关规定统一规范油品名称,聘请专家参加企业标准审定,提高标准制定水平。加强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引导企业制定反映市场需求的贸易型产品标准。对83家企业152个企业标准进行备案,其中10个企业标准为贸易型标准,对企业执行标准登记实行动态管理,完成登记31家企业54种产品。

    三、服务标准化。在加油站、物业管理行业继续开展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7家加油站和4家物业管理小区通过审查,被批准为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继续开展WTO/TBT通报咨询服务,完善技术贸易堡垒预警机制,实现网上下载标准文本。

【计量管理】
    一、组织医用计量器具普查和餐饮业计量监督检查。检查203家医疗卫生单位4大类41种1990台件在用计量器具和538家餐饮经营单位505台件计量器具。向企业宣传计量法律、法规,要求技术机构按规定建立检定关系,医用器具和餐饮行业计量器具受检率低的问题得到了解决。组织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抽查,定量包装商品抽查合格率首次突破90%。

    二、开展计量认证专项监督检查。组织50家计量认证单位进行自查。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查,抽查31家生产经销的62批次产品,抽查合格率达93%。

    三、治理整顿眼镜市场。全市38家眼镜制配、经营单位,有33家已按规定配备焦度计,20家配备验光仪。市技术监督局与盘锦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对全市33家眼镜店51名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考核,28人取得中级资格证,5名取得初级资格证。

    四、强化计量服务。制定创建盘锦市计量服务平台实施计划,重新组建计量测试学会,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对石油、天然气交接量等问题进行实地调研,走访4家耗能大户,与企业共同制定节能方案,促进了企业生产的节能降耗。

【锅容管特设备安全监察】
    开展专项检查。元旦、春节、“五一”、“六一”、“十一”等节日期间,组织7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共检查特种设备生产及使用单位120家,检查设备4 600多台(套),下达安全监察意见书78份,发现问题156处,查封特种设备4台,责令停止使用5台(套),要求限期整改61家。开展气瓶专项整治。全市41家充装单位注册气瓶25万余只,转移率90.8%。完成定期检验8.6万只,报废2.5万只。21家气瓶充装单位通过了辽宁省技术监督局的资格审查。完善压力管道普查工作,普查管道长度总数为847.46公里,完成率100%,计算机录入率100%,普查准确率95%。推行动态管理。完成全市特种设备普查登记工作,建立全市特种设备微机管理数据库,在各大中型企业、场、乡镇、社区街道等聘请110人作为特种设备的兼职监察员,建立全市安全人员监察网络,形成全区域覆盖,各设备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法制宣传】
    强化法制工作。清理实施行政许可主体,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年审等6个项目实施行政许可。加强案件审理,审理206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案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加强案卷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检查5个行政单位的577个案卷,逐一填写批语,对48个问题进行整改。加强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培训,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培训班、《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宣贯班、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等16个专题讲座,组织考试3次。设立质监行政执法咨询热线电话,接待社会法律咨询58人次,对系统内部行政执法进行指导106人次。强化宣传工作。组织百余名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了“3·15送法下乡”咨询服务活动。与市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发起“质量月”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并组织“粳冠杯质量知识有奖竞赛”活动,均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代码标识】
    盘锦市代码管理中心全年共检代码2 056户,换发代码证书1 198家,一半以上即办件。

 

国土资源管理

【概况】
    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土地市场及矿业秩序治理整顿取得明显成效,一次性通过省政府六部门联合检查组的检查验收;严格落实基本国策,全市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得到全面实现;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国土资源保障,全年共受理建设用地项目预审39件,办理农转用及征地手续7件,面积65.95公顷,其中占用耕地56.74公顷。年内,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53宗,面积89.52公顷,出让土地总价值53 330万元,出让土地收益9 232.43万元;清偿农民征地补偿费2 540.9万元,实现涉地信访结案率达到99.8%;不断夯实基础工作,国土资源管理法制建设、信息化建设、测绘管理、国土资源体制改革取得新的成果。

【市场整顿】
    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及省政府的要求,市国土资源局圆满地完成全市土地市场秩序阶段性治理整顿任务。通过开展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国土资源工作环境从根本上得到好转;乱批乱建各类开发区风得到强有力的遏制;国有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得到全面开展;集体组织、个人私自协议圈占土地和国土资源部门管理松弛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矿业秩序治理整顿有效防范和制止各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地热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全市砖厂、矿泉水厂、盐卤水厂等采矿企业未发生一起违法采矿案件。通过对辽河油田各采油厂周边秩序的专项整治,防止在油田矿区及周边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发生,维护油田的正常生产秩序。

【耕地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土资源部及省厅统一部署,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农业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大检查。摸清基本农田的底数和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补充落实情况,设立永久性保护标志378块。严格保护、合理使用和执法监察并举,有效地保护基本农田。全市耕地面积为12.94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11.12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到85.93%以上。实现全市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途不改变。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得到有效落实,2003年260公顷补造耕地项目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落实2004年补造耕地计划266.67公顷。争取省投资1 434万元,整理土地200公顷项目开始实施。坚持实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备案制度,杜绝和防止借产业结构调整用地为名搞非农业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用地不断规范,有效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

【资源保护】
    2004年,在国土资源部做出暂停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决定之后,市国土资源局积极争取,千方百计保证全市建设用地需求。审核完成全市2002年至2003年油田打井建站项目265件,面积129.60公顷;审查2004年油田井站建设用地119件,面积49.98公顷。全市共办理划拨用地12件,面积9.99公顷。积极申报实施地质环境勘查项目,向辽宁省国土资源厅申报《辽河油田矿区地面沉降遥感雷达干涉法监测与防治》、《盘锦市双台子河口红海滩生态修复试验工程》和《盘锦市双台子河口自然保护区湿地内废弃石油井场生态恢复工程》3个项目。组织实施《盘锦市双台子河口地区生态环境地质调查》、《辽宁下辽河地区西部凹陷天然碱普查》2个省本级矿产资源补偿费项目。

【资产收益】
    2004年,土地一级市场垄断能力有所增强,融资额度、土地储备量不断提高,累计融资额2.55亿元,储备土地面积261.06公顷。土地市场功能和服务能力不断加强。不断规范国有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程序。市区土地年租金征收数额实现156.8万元,面积17.62公顷。矿权市场建设取得新突破,全市粘土、盐卤水资源的开发已全面实行有偿出让,获得采矿权价款24.26万元。2004年,共为全市12家改制企业处置土地资产,面积12.95公顷,显现土地资产价2 208.48万元;共为全市41家中小企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面积86.04公顷,抵押额度达36 207万元。

【依法行政】
    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法律政策。严格按照法律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规定,提高征地补偿标准和对农民的补偿比例,加强对征地补偿费使用监管,确保农民征地补偿落实到位。加强土地信访工作。不断加大解决土地信访问题力度,年内共接待群众来访359批次,709人次;办理市民投诉50件、来信56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集中开展涉地信访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省、市政府交办的20起重点信访案件全部结案,其中息访13起,查处违法用地4起,拆除违章建筑3 080平方米,收缴罚没款35.4万元。坚决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27件,涉地面积57.24公顷。其中,制止3件,立案处理24件。特别对省厅交办的谷家村耕地撂荒、高家村菜地、盘锦生产资料市场及裴家小炼钢厂等违法占地案件加大调查和处理力度,震慑土地违法者。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以《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实施为契机,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及地质灾害状况宣传,提高全民对地质灾害危险性、危害性的认识。为有效防治和紧急应对地质灾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完成《盘锦市200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盘锦市2004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在坚持开展经常性宣传工作基础上,围绕“4·22”地球日、“6·25”土地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大规模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珍惜资源、保护地球、保护耕地的意识和自觉性。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对全市国土资源行政许可项目严格进行自我检查和评议,确定保留22项行政审批项目。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全面实行听证制度。

【基础建设】
    全面完成城区及周边居民点用地的权属调查和界址点实测工作,城镇地籍信息系统的属性数据录入正在进行。全市1∶10 000土地利用现状更新调查及土地利用数据库建设全面完成。组织开展土地证书年检,基本完成城市建成区个人住宅用地的复核、换证工作。按照省厅要求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价和修编的前期调研工作。辽宁省湿地资源调查、地籍管理规范化建设检查、2004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及数据汇总等基础工作顺利完成。矿产资源储量管理逐步完善,全面完成全市第一轮储量动态监测,40份储量动态监测报告全部通过省厅验收。测绘管理全面开展,实施全市测量标志普查、维修工作,普查测量标志339个,维修56个。完成28家测绘单位测绘资质证书、测绘作业证书初审并开展测绘成果专项检查。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启动。起草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完成对两县国土资源局的接收工作,理顺机构、编制、经费形式等问题,全市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正在抓紧实施。年内,在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设置的窗口收件量达到5 505件,全部按时办结。

 

油田工作

【专项调研】
    2004年,市油田工作办公室坚持强化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对油田油气资源情况和油田勘探开发、生产经营、产业项目建设等方面情况的深入调研,及时发现油地在经济发展中需要共同研究解决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油田领导反映情况,为油地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市油田工作办公室参加第六届中国矿业城市发展论坛,向市政府提交了《参加第六届中国矿业城市发展(阜新)论坛有关情况的报告》。先后与油田有关部门组团到沈阳、北京、上海等地考察产业项目,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设性意见。先后向市政府提交《辽河油田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情况的调查》、《辽河油田2004年勘探开发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等。该办公室负责人撰写出《关于资源型城市接续产业发展问题的思考》、《加强油地融合,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理论文章。

【协调服务】
    坚持“服务油田就是发展我们自己”的原则,加大油地协调服务工作力度,为油田海上、陆上勘探开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年初,市油田工作办公室主动到辽河油田分公司、辽河石油勘探局走访,了解掌握油田全年勘探开发工作安排情况,并依此制定为油田协调服务的工作预案。在工作中,实行跟踪协调服务。根据油田勘探开发工程情况,成立专门协调服务工作组,进行全程协调服务。年内,先后处理油田勘探开发引起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17起,召开协调会44起,出现场56次。在油田开展的新一轮三维勘探中,按油地勘探开发协调服务领导小组的要求,履行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协调处理工作预案,采取广泛宣传、责任到人、保证施工、事后处理等措施,保证油田勘探开发工作的进行。在油地双方配合下,新一轮三维地震勘探圆满结束。油田共计完成生产炮数18 352炮,合格率达100%,地震采集资料较以往有较大提高。

【推荐产业项目】
    年内,市油田工作办公室协调油地双方依托油田存量资本,以油田企业为主体开展产业项目推进和建设工作。共收集市场前景好、能够提供部分就业岗位的产业项目9项,通过第四次油地联席会议向油田所属企业推荐矿山和油气开采用泵等4个项目。调研推进的油田产业项目有50余项,重点推进的项目9项,负责市领导推进的项目有4项。其中,高压钢丝胶管生产技术改造项目进展顺利。市油田工作办公室结合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文件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市政府提出减轻油田企业办社会负担的总体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对油地双方共同关注的公交车互通、房地产开发、油田地下输气输油管线安全等问题进行研究,分别提出落实或整改方案,并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落实,为油田发展创造宽松环境。

【城区矿区共建】
    2004年,市油田工作办公室重点协调油地双方实施4项油地共建工程,即双兴路东段改造、辽河美术馆及石油广场改造、盘山新县城建设和赵家风景林带建设工程。其中,双兴路东段改造中的生态园道路、人民路(南路)工程已按计划完工。赵家风景林带已植树10万株。市油田办通过协调,使油地双方确定出辽河风光带建设、双兴路改造、市府大街西段改造等3项共建工程。

【油地联席会议】
    2004年,召开第四次油地联席会议。市油田工作办公室为此次会议召开,共向34个部门、31名相关领导发出议题征集函件65个,收集议题35项,向会议提交16项。议题涉及油气开发、产业项目推进等。对前三次油地联席会议议题任务进行督办。到年底,前3次会议研究解决的39个问题,已经落实35个,办结率达90%。其中,市政府重新认定油田改制企业为劳服企业50户,每年能为油田企业减免税金3 000余万元;油田在城市建设项目上投资近9 000万元,促进了城市功能的提升。

 

住房公积金管理

【概况】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市政府的副县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办公室、稽查科、筹资科、财务科、信贷科、业务大厅、盘山县、大洼县两县办事处,现有工作人员36人。年内,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文明机关”、“先进党支部”、“先进团支部”等光荣称号,有5人被授予优秀党员、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先进个人光荣称号,再次获得盘锦市“五一”劳动奖状。

【归集使用指标有新突破】
    年内,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归集住房公积金8 89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61.6%,同比增长23.5%,创历史新高。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3 466万元。其中,职工离退休提取1 000万元,职工购房提取2 466万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规模进一步扩大,使用效益明显提高。采取增加贷款额度,延长贷款年限等具体措施,适当地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规模,及时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使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得到明显提高。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5 826万元,到期及时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贷1 368万元,同比增长21%。为全市广大职工解决购房资金不足的困难,体现出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越性。

【清理逾期借贷款】
    采取抽调专门人员,实行分组、包户等具体措施,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加大清理逾期借、贷款工作的力度,共回收单位和个人逾期借、贷款现金和资产抵债50.5万元。

【货币化补贴发放】
    按照盘锦市政府确定的年度住房货币化补贴2 000万元额度进行补贴。其中,补贴无房户职工271人,金额1 301万元;补贴新职工575人,金额198万元;补贴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232人,金额501万元。

【强化服务】
    盘锦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进行系统、反复的学习《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真正理解其精神实质,全面掌握各项法律规定,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大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在社会上广泛宣传《条例》,走进直播间,向社会公布服务承诺制,为群众答疑解惑,进一步调动职工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积极性,促进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健康地发展。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狠抓机关作风建设,维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强化业务大厅的管理,提供“一站式”的优质服务。建立和健全业务大厅的管理制度,制定“文明服务公约”,规定“文明服务用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为全市广大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个人贷款等“一站式”的优质服务。

【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
    经市政府批准,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原来7%,调整为8%,提高1个百分点。为完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功能,经市政府批准,组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盘山县、大洼县办事处,进一步扩大全市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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