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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环境保护(2015年)

发布时间:2018-01-05 浏览次数:358

城乡规划

  【城乡规划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以实施城乡统筹一体化发展为目标,科学谋划市域“一轴四带、四城七镇多点”的城镇体系空间发展格局和中心城区“一轴一带、两组团多片区”的空间结构,并对城市各类用地及设施进行合理布局。现已经由省住建厅召开的盘锦市城市总体规划厅际联席审查会议审查通过,下一步按照总体规划审批程序,待省政府批准后上报国务院审批。

  全年组织编制完成《友谊街南、双兴南路西控制性详细规划》《新工街南、泰山路西控制性详细规划》《石油天然气装备制造基地二期》《辽河西片区》《双台子区老城区更新改造规划》等90项控规编制工作,中心城区控规覆盖率达到70%,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深化和落实,同时也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和指导。

  组织编制完成《盘锦市绿地水系规划》《盘锦市电力专项规划》《盘锦市户外广告规划》《盘锦市域供水规划》《盘锦市域供暖专项规划》。

  组织编制完成《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规划设计导则》。编制完成盘山县、大洼县、辽河口、田庄台18个宜居乡村规划,面积1.8万亩。同时组织技术力量全面指导督察全市镇村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宜居乡村工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推进。

  组织编制完成《辽东湾新区起步区总体规划(95.49平方公里)》《辽东湾新区城市风貌研究》《红海滩兴隆奥莱圣地项目区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含章湖周边区域景观设计》《田庄台古镇恢复设计》《荣兴朝鲜族风情小镇设计》,完善提高新区功能和城市品位。完成行政中心周边区域、荣兴滨水社区、二界沟特色渔村、商服核心区等4个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专家审查。《新区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已完成初稿,在此基础上进行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进一步优化交通体系、空间布局。

  【健全完善规划管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制定完成《盘锦市建设项目规划报建阶段并联审批实施细则》,完成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梳理工作,简化了行政审批前置条件。

  依法行政,严格“一书两证”管理。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要求,市规划局依法办理各类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事项。全年共核发选址意见书23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1件,用地面积615.2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7件,建筑面积593.9万平方米;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24件。

  加大规划监察力度,加强批后监管。全年对有规划审批手续的89个在建项目进行巡查检查941次,下达规划监察通知单16份,对违法建设行为起到有效遏制作用,维护了规划的权威性。

  完善服务机制,推进项目实施。通过提前介入、现场走访、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等方式,市规划局对忠旺铝材、中储粮等重点建设项目提供事先咨询,了解项目审批中的存在问题,并及时予以支持和协调,切实做好规划服务。

  为争取兵器集团华锦项目落户辽东湾新区,责成专人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对已经取得的必要的前置要件,第一时间传送给编制单位。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选址可研报告的编制,保证了专家论证会的准时召开,为项目获得核准通过奠定了基础。

  【规划信息化平台建设】按照盘锦市政府出台的《关于推广应用“数字盘锦”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工作意见》,市规划局开发了“规划一张图”系统。目前,系统已经进入安装、培训和试运行阶段。

  规划信息化总体目标为建设盘锦市统一的规划信息化平台门户,实现市、县、区规划信息化一体化管理。以地理空间信息为基本载体,以“规划管理系统”和“规划一张图”为基础,建立一个数据中心、四个平台体系,实现各种规划信息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共享。已经完成项目中门户网站集成、城乡规划综合监管平台的搭建与规划编制管理系统开发工作,年底前完成系统安装与调试。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承担网格划分工作。经过调研论证,完成了建成区域的行政区划边界核定,确定了城区、街道、社区的行政管理边界,完成社区占地、人口数据的统计工作。截至2015年底已经完成兴隆台区和双台子区网格划分工作。

  市规划局利用2014、2015两年时间已完成中心城区及辽东湾新区地下管网普查工作。共普查管线1393公里,入库数据4300公里。目前,地下管线管理平台已搭建完善,并已投入实际工作运行。

  【规划及城市窗口形象】盘锦市规划展览馆以“辽东湾建设10周年”为契机,发挥规划宣传窗口作用,提升城市形象。全年接待参观团队1301批次,35419人次。其中:国家级接待1次,省级接待20次,市级接待136次。

  市规划局以规划展览馆为载体,与旅游局开展合作“党员群众辽东湾一日游”活动,鼓励党员群众参与到辽东湾发展中来。与市委党校合作,将展览馆作为培训教育基地,让党校学员学习了解辽东湾建设发展情况。通过与相关单位合作,拓展业务范围,开展多平台展示渠道。

  【城建档案管理】进驻辽东湾新区开展城建档案接收工作。制定完成《辽东湾新区基础设置建设项目档案接收范围和归档范围》《水务工程竣工技术档案归档范围》,先后开展11项档案业务指导,接收辽东湾城建档案2336卷。在两区城建档案的接收工作中,市规划局严把案卷质量关,做到无一遗漏、尽数收录。全年接收入库档案1650卷。目前,档案馆藏25944卷,数字著录率达到70%。

  【队伍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继续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创建“学习型”机关,采取自主讲坛、聘请专家专题讲座等方式,开展22期规划业务知识培训。按照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市委要求的必学篇目,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读原著与专题研讨相结合等形式,每月学习1次。借助市委党校教育资源,利用党员干部休息时间,举办2期规划系统党员干部理论培训班,通过学习,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各支部按照机关党委下发的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制定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全年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为内容的系统全体党员集中学习12次,集中观看《焦裕禄》《李新民》《周恩义》等先进事迹报告、电影3次。各支部及时分散学习消化,形成学习体会文章140余篇。

  【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化党建工作责任制目标管理,修订完善10余项机关规章制度,制定印发书记抓党建、双向述职评议、党建工作专题分析、领导干部联系点、督查考核通报等基层党建工作五项责任制,提高了机关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科学化、制度化水平。严格“三会一课”和党员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成员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基层党支部召开2次生活会,通过交流谈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目的。

  【廉政建设】坚持“一把手”亲自讲廉政党课,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严格执行市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印发了《盘锦市规划局党组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职责分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措施。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按照“一岗双责、层级管理”原则,局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科室和基层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人人身上有责任,落实责任无空档。贯彻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全年报告个人事项43人次,任前谈话5人次,集中述职述廉13人次。(宗妍)



城乡与住房建设

  【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大干辽东湾,完善主城区”的思路推进城市建设工作。全年共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工程76项,完成投资12.33亿元。其中:在辽东湾新区实施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58项,完成投资10.6亿元。包括:实施了金雁河、牡丹路等36项市政工程,完成投资8.07亿元;实施了翠霞湖北岸、雁河公园(二期)等22项园林绿化工程,完成投资2.53亿元。在主城区,全力做好基础设施收尾工作,共实施了林丰路大桥、友谊街绿化带等18项建设工程,完成投资1.73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功能不断完善。进一步理顺了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形成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良好格局,有力促进了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房地产业】房地产业平稳运行。年初以来,受全国经济形势影响,盘锦市房地产形势较为严峻。面对不利局面,盘锦市按照省政府“稳定销售、稳定供应、稳定预期、防范市场风险”的总体要求,迎难而上,创新思维,狠抓落实,全力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努力,全市完成房地产投资额239.5亿元,比上年增长14.6%;完成商品房销售额144.3亿元,投资指标增幅在全省排进前三,销售指标增幅全省排名第一。

  具体工作中,在出台十四条房地产新政的基础上,又研究出台了《促进盘锦市房地产业长远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力推动房地产持续健康发展,做到了“三个不放松”。首先,狠抓投资不放松。对房地产项目进行跟踪调度,确保项目及时入库。科学调整房地产结构,逐步降低住宅地产开发比重,提高商业、旅游、教育等非住宅地产比重,形成各类地产多箭齐发、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其次,狠抓销售不放松。搭建购销平台,成功举办2015年春季、秋季两届市级房交会,完成销售额57.07亿元,是2014年春、夏、冬三届房交会总和的3.1倍。再次,狠抓管理不放松。提高审批效率,实行审批事项集中办理、一站办结,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审批依法实施、快速推进。加强对开发企业监管,严格监管预售行为,严厉打击一房多卖、违法抵押等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

  圆满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任务。全年改造城市棚户区32807套,任务量超过全省四分之一,是全省棚改任务量最多的市,并积极向上争取国开行贷款105亿元,约占全省贷款总额的四分之一。为完成改造任务,采取政府操盘、封闭运作的方式,全力推动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成果显著,有效改善了群众居住环境。

  物业及房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强化物业管理,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全年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6366万元,审批使用804.72万元,维修资金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城乡一体化产权交易平台平稳运行,全年办理各类房屋登记4.5万件,完成全市房地产档案扫描整理,全市房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建筑业】建筑业不断发展。大力实施优化升级、做大做强战略,扶持企业快速成长,全市各类建筑业企业达到330家。其中:一级或甲级资质建筑业企业14家,二级或乙级资质建筑业企业57家,全年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54亿元,行业竞争力大幅提高。

  严抓建筑市场秩序的规范。以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为重点,深入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不断加大对未批先建、违法分包、非法挂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做好装饰装修工程监管工作,全年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300余项,建筑市场秩序持续好转。

  严抓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起重机械的监督检查,确保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分户验收制度,最大限度减少质量通病。2015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全年创省优质主体工程3项、省世纪杯工程2项、市优质主体工程8项、市鹤乡杯工程4项。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建设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严抓建筑行业管理。不断强化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管,积极推进电子化招投标,全面提高招投标管理水平,全年共完成招标项目197项,网上备案率、电子评标率及项目经理IC卡刷卡认证率均达到了100%。不断完善工程检测手段,丰富检测内容,完成检测任务量34657组,实现检测收入1300万元。认真做好施工合同备案,完善合同纠纷调节机制,全年共发布2380余种工程类材料价格,并不断强化工程造价监督管理,保护了建设双方的合法权益。

  【公用事业】供水改革工作取得新进展。根据市政府安排和要求,组建市级供水集团,优化全市供水资源配置,完成了水务集团工商注册、税务等相关手续,并已正式挂牌运行。同时,做好城市供水节水工作,全年全市实现城市节水420万吨,推广节水器具5500套。

  供气工作安全稳步推进。不断强化燃气特许经营权管理,优化全市燃气管理布局;按照“气化盘锦”要求,不断扩大全市供气覆盖范围,完成了国华燃气24.5公里铸铁管网改造工作,城区气化率已达到100%;加强安全监管,确保燃气安全平稳运行。同时,全力推进燃气进村工作,受到群众广泛欢迎。

  供热水平进一步提高。按照“三网三热源”工作要求,对全市现有供热资源进行整合,相关供热企业已按年度计划完成各供热区域移交及供热设备对接等工作,确保了冬季供热正常运行。加大拆小并大力度,实施了三厂地区拆小并大工程,完成建塑、禹王、锦江石化家属楼共3座小锅炉房、总面积3.62万平方米的拆除联网工程,确保盘锦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99.8%以上。同时,完成了70.7万平方米的“暖房子工程”改造工作,超额完成省厅部署的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了供热效能。

  大环卫体系基本建立。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与京环集团实现战略合作,在全省率先建成全市城乡垃圾一体化处理体系,实现了农村垃圾“户集、村收、合资公司统一收运处理”,全市垃圾处理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

  【宜居乡村建设】牢牢把握“全域、全面、常态、长期”的工作主线,举全市之力深入开展了环境治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建设、产业发展共四大类20余项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累计完成投资近47.1亿元,约64万农民从中受益。通过各项工程的开展,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升级换代,所有行政村全部建成了美丽村,全市农村面貌发生了根本转变,百姓自治意识、参与意识明显提高,幸福指数显著增强,宜居乡村建设工作在全省保持领先,全省宜居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在盘锦召开,盘锦成为全省唯一的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市。

  村屯环境根本改善。累计植树造林2.4万亩。清理各类垃圾105.7万吨,取缔垃圾堆6.5万座,建成300个垃圾暂存点和256座无害化垃圾填埋池,实现农村垃圾统一收运处理。建成生态氧化塘511个、133万平方米。完成柴草堆进院9.1万户、灰堆进院7.7万户、杂物堆进院6.7万户,取缔院外猪圈1.2万座,村屯环境实现根本改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高。在农村彻底消灭泥土路,铺装黑色路面2752公里,实现了农村主要道路黑色路面全覆盖。安装路灯2.84万盏,取缔院外旱厕4.9万座,推进无害化厕所进院、入室7.2万座,建设入户桥10.7万座,修建院落围(栏)墙178万米,村屯建设档次不断提升。在镇区累计铺设样板街路黑色路面18公里,修建边沟56公里、清理边沟101公里,建成广场15个,栽植各类树木56万株,建成小型水系景观3.8万平方米,镇区建设水平大幅提高。

  村屯公共服务功能显著提升。累计建成金社裕农连锁超市331个、村级公立卫生所310个、大众浴池109个,铺设天然气管线1375公里,建成调压室(箱、柜)391座(个),实现了村村通燃气。改造农村危房20855户,实施安全饮水工程13处,铺设输水管线44.2公里,部分乡镇群众已开始饮用大伙房水。

  宜居乡村建设促进农村产业优化升级。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利用镇村历史文化、地域优势,合理规划发展镇村现代农业、工业、旅游业、交通运输业等产业,形成了一批以观光休闲旅游、特色餐饮、享老产业、认养农业、民宿度假为代表的乡村特色产业,农村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农村产业业态持续创新,宜居乡村建设优势初步显现,为农村产业发展提档升级奠定良好基础。

  附:2015年盘锦市优质工程及优质结构工程

  一、市优质工程:

  工程名称:综合开发恒大华府一期A地块12#楼、13#楼

  施工单位: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二、市优质结构工程:

  1.工程名称:盘锦辽滨沿海经济开发区文化中心及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项目二标段、青少年活动中心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盘锦万达广场大商业

  施工单位: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3.工程名称:绿地世纪城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4#楼

  施工单位: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工程名称:绿地世纪城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18#楼

  施工单位:沈阳辰宇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工程名称:豪远名门H-11#楼

  建设单位:盘锦豪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工程名称:豪远名门G-10#楼

  建设单位:盘锦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赵东升)

  附: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

  一、经营工作。努力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拓展经营领域,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尝试新的经营模式。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力争扩大市场份额。在一些项目的运作上,尝试PPP、EPC、BT等项目模式,改变原有的施工承包的思维模式。

  二、财务工作。以狠抓现金流,保障资金链为重点加强资金管理;加强财务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财务信息化建设,着力推进项目财务管理;以“战略—预算—运营—考核”为主的全面预算管理模式积极开展公司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加强财务会计队伍建设,增强项目主管会计委派制管理力度,提高基地核算中心的管理水平。

  三、党群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强化党课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亲自为公司党员上党课。做好党员发展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做好公司党员、基层党组织、入党积极分子信息库的管理工作。建立老党员和困难党员走访慰问制度。加强党建工作,积极引导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

  四、信访、武装保卫。公司信访办、保卫处坚持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公司领导对信访工作的重视,许多关系到职工群众利益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解决,到访人员、信访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五、安全环境。1.2015年公司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交通事故为零;重大机械设备事故为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环保投诉为零;节能减排每万元营业收入能耗低于0.123吨标煤。

  对在建项目安全管理保障体系进行专项检查,预防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进行安全责任目标考核,对评分靠后的责任人员“一票否决”。标准化指导现场安全环境管理,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优化安全管理信息化平台。职业健康危害岗位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六、质量管理、确保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100%,组织开展质量监督检查,强化技术对质量的支持作用。

  质量创优,积极开展质量月活动。公司2015年荣获“新疆广汇3000万吨/年煤炭分级提质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碳化装置施工工地被评价为第一批化工工程建设安全文明工地”、“全国化工施工法(部级)证书”、“第十三届全国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机械租赁企业设备管理优秀单位”、“中化泉州1200万吨/年炼油项目优质工程奖”等奖项。

  七、机械设备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以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为中心,严格执行项目施工机械设备例行巡检制度,随时掌握设备安全及运行状况。

  八、信息化管理。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环境搭建,使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顺利上线;进行集团公司门户网站及协同办公系统维护,保证集团与公司之间的联系畅通;优化升级OA办公系统;制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九、技术管理。加强从各种信息渠道(网络、订阅的杂志)中收集、辨识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国家标准及各类行业标准,及时掌握它的时效性。

  工程竣工文件是公司业绩的重要证明文件。所以审查时一定要按照执行的标准及归档要求进行审核,特别对换证,体系认证所要查看的文件必须完整、齐全。

  十、法律事务管理。强化法律审核的重要性,凡是制度的发布实施均需律师审核,经营合同、分包合同,均需律师给出法律意见书后签订。

  在印章管理方面严格履行刻制、使用审批制度,强化法律意识,做好风险防控。

  做好法律诉讼与应对的管理,建立了法律诉讼案件管理台账,完善了基本资料。

  通过自学和外出培训等形式,加大了对法律和风险管理知识的培训。

  十一、实施完善内控体系。继续贯彻实施集团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总体工作方案》要求,对公司《风险数据库》进行梳理调整和完善,对公司内控体系进行自查,对发现的缺陷采取措施实施整改。

  十二、人力资源管理。通过有偿解除、特殊工种退休等途径实现劳动关系清理。招聘大中专毕业生,为公司的后续发展储备人才。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非在岗员工管理办法、劳动争议管理办法、员工离职管理办法;建立了劳动合同管理流程、劳动争议管理流程、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完善了内控制度。

  十三、审计工作。加大对工程项目和子公司的审计力度,对项目运行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控制,提高了项目经济效益和管理效率,规范了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开展专项审计检查工作,确保与业主双方账务保持一致,便于两清工作开展。开展分包工程结算审计,为公司增收,创效。配合上级单位对离任领导进行离任审计。

  十四、应急管理。完善了各类应急预案,利用网络培训、考试、年终管理人员集中培训对应急管理知识和要求进行学习培训;强化日常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十五、企业文化建设。

  加强企业民主管理、文化和品牌建设,紧密围绕中心任务,落实厂务公开,认真履行工会职能,做好宣传工作;以公司成立50周年为契机,开展系列活动。履行社会责任,关心困难职工生活,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公司施工生产服务。广泛开展有奖征文、远足踏青、歌咏比赛等文体活动,全面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谢秀丽)


中国化学工程第九建设公司领导成员名单

  总 经 理   胡家兴

  党委书记   汪月新

  副总经理   程湘洪

             王  惠

             汪全忠

             赵福安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王子和

  副总经理、总经济师  马明贵

  总工程师    张杰民

  总会计师    田  力



城市综合管理

  【城市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六项常态整治。市综合执法局以创城“百日会战”整治、“市容环境专项整治”等行动为契机,重点整治“乱堆放、乱扔吐、乱贴画、乱焚烧、乱搭建、乱摆卖”等违章行为。共取缔全市建成区占道经营16341处,清理乱堆乱放13041处,清理乱堆放的城市建筑和生活垃圾3000余立方米,查处污染路面修车厂、洗车场150余家,清理非法喷涂广告19万条,清除张贴悬挂条幅广告8310处,查处散发小广告560人次,收缴广告宣传单5万余张,清理销售冥品冥币摊点700余处,查禁临街私扒乱改79处。此外还重点清理了鹤乡小区、螃蟹沟沿线、东风、建设街道等区域违规种植的小菜园3112处、29万平方米。

  重点强化五项监管工作。强化户外广告监管。全年拆除城区范围内不符合城市规划、严重影响市容景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4377处。强化滴撒遗漏和施工扬尘污染监管。督导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定点排放,杜绝滴撒遗漏,查处污染路面车辆779余台次。强化早夜市和季节性商品市场的监管,加强临时性市场保洁管理,规范管理早夜市7处和蔬菜批发市场2处。强化露天烧烤监管。取缔建成区内主要街路、重点部位露天烧烤和室外占道摆餐桌1579余处。强化“门前四包”责任制监管。发挥社会参与力量,2015年新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600余份。

  【城市数字化管理】2015年以建设范围覆盖城市建成区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平台为核心,采取PPP运营模式,严格按照公开招标程序,低价签约集成商,节约了大量建设资金。同时为避免重复建设,方案设计依托平安城市视频监控系统,实现资源整合共享,节省了建设成本。目前已完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工程硬件建设、信息数据采集、软件开发工作,设备安装调试和已进入尾声,处于试运行阶段,12月中旬正式投入使用。在全国中等城市中数字化建设中建设方式和功能应用较为超前。

  【城市网格化监管】以启动城乡垃圾一体化收运管理的监管考核工作,以大队为单位划分9个管理区域,以中队为单位划分37个管理网格,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同时,为规范和指导辖区政府落实综合执法进乡镇、落村屯工作,先后制定了《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办法》和《盘锦市宜居乡村建设城乡垃圾一体化管理办法》,重点监察基层单位落实保洁制度和垃圾收运企业运行情况,确保监管及时到位。

  【人性化执法】坚持人性化拆违,针对辽东湾新区和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拆违工作主动参战,深入被拆业户中广泛动员,雇佣人力协助拆违,缓解执法矛盾,截止到目前辽东湾新区拆除违建1048处,面积40691.18平方米;辽河口生态经济区拆除违建271处,面积8464.36平方米,未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针对县区拆违,市局做到主动协调,局班子成员定点包片深入实地推动拆违工作。截止11月底共拆除城区内违法建设8204处,面积261128.04平方米。此外市局还积极推进油田矿区内的违建拆除工作,现已拆除了兴海电子城多年积存遗留的违法建筑。

  【城市社会化管理】执法力量向乡镇街道延伸,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向乡镇、街道级延伸,辽东湾新区执法分局完成了人员和权力下放工作,实现了多维度执法,有效解决违规抢建,等方面问题,破解基层执法难题。积极调动社会资源,市综合执法局2015年已从停车场规范管理方面探索市场化运营。目前已完成了《盘锦市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的调研、征询意见、社会风险评估、听证等程序,力争年底前正式颁布。通过政府有效监管,实现资源的合理有效应用,有效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

  【城管队伍建设】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实现执法案件“零过错”。加强精细化管理和提升队员责任意识,全年共开展业务和执法知识培训12次,提升了队员应对网格化综合执法工作的能力。梳理执法权力清单10大项,51子项,并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综合执法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细化制度建设,落实管理责任制,明确廉政风险点,加强监督考核,强化队员自律意识。(戴天晨)



环境保护

  【概况】2015年,盘锦市有259天达到国家二级标准,56天达到优级标准,达标率为71%,PM2.5和PM10浓度分别比上半年同期下降10.5%和4.7%,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双下降3%的目标。

  【环境影响评价与评估】全力推进重大项目环评工作。兵器项目和30万吨原油码头项目环评通过审批;14项市级重点项目和5个重点规划环评的审批已完成;辽东湾新区污水排放工程项目通过审批已经开工建设。加大审批权限下放力度。除污染较重或涉及环境敏感区的项目审批外,其余项目审批下放至县区,并制定管理制度,做好工作衔接。推进重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先后完成了省环保厅对辽东湾新区(起步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辽东湾西扩工业区规划环评、盘锦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和辽河口新城规划环评审查工作。完成全市4家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企业审核工作。加大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力度,完成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63个,具体包括:辽河油田钻采开发类项目22个,化工类项目13个,盘锦港集团有限公司7个项目,养殖类项目5个,输变电类项目4个,管线类项目2个,房地产项目2个,其他类项目8个。

  【环境管理】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为契机,围绕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力度,确保实现环境监察、环境监测工作全面发展。建立城乡一体化环境监管工作机制。研究制定了《盘锦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各县区同步制定本辖区《环境监管体系划分方案》,两县成立8个基层环保所。加大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成立了5个重点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组。同时加强相关环境专项排查,同步开展了扬尘污染整治、饮用水源地检查等8项执法检查。加强大中型企业日常检查,建立了企业环境日常检查工作制度,“一企一档”等环境管理制度。省环保厅、市民投诉中心、市信访局、民心网环境案件处理率、结案率均达100%。环境信访工作受到省环保厅高度评价和表扬。排污收费保持稳定,市本级征收排污费约3000万元。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全市环保部门移交移送公安机关19起案件,曝光19起。

  【环保绩效考核】全面实施蓝天工程。整合供热资源,严禁供热单位无手续新上锅炉,华润热电一期建成运行,主城区基本实现集中供暖;华锦集团循环水余热回收供暖项目建设完成,实现了盘山县新县城、辽宁北方新材料产业园等5个区域集中供暖;全市区、县城集中供热已达到99.5%。开展企业大气排放口规范化检查,实施辽东湾重点大气污染企业和重点工业企业24小时驻厂制;排查大气排放口90个,监测点位93个,淘汰建成区小锅炉80台。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对盘锦市境内36个搅拌站、50个建筑工地定期巡查。机动车环保检测工作全面铺开,2015年机动车污染排放检测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目前已淘汰黄标车10000台。减排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在2014年基础上减排COD1083吨、氨氮221吨、二氧化硫5161吨、氮氧化物5408吨,已完成“十二五”期间省政府下达给盘锦市总量减排目标。

  推进碧水工程建设。对两县水环境污染问题进行督办,督促各县区按时间节点完成治污任务。强化河流断面水质分析和动态监管,2015年度超标罚款450万元,上游补偿239万元,净罚款211万元,全省排名第三名。与省厅沟通,免去绕阳河、小柳河断面超标罚款,免扣绩效考核分数。积极推进“水十条”工作,年底前完成“水十条”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全市6个水源地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水源地勘界立标工作通过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评审,取得全省前两名的好成绩。完成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提标改造项目实施ppp运营模式。推进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欢喜岭污水处理厂2016年5月底通水运行,其余1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年底通水运行。

  固废管理工作取得进展。推动调整盘锦再生资源产业园区规划,组织开展调整后的规划环评编制和审批工作,制定了《盘锦市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加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严肃查处超范围、超能力经营和无证经营等行为,以及非法借证、倒证的行为。全年盘锦市企业产生危险废物130440.57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1284份。产生医疗废物415.47吨,办理医疗废物转移联单420份,处置率达到100%。

  【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推进盘锦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完成《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编制任务,并经盘锦市委六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同时做到了工作任务、责任单位、配合单位和完成时限“四个落实”。科学编制《盘锦生态市建设规划》,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两县通过省级生态县验收。盘锦市申报省级生态乡镇5个、省级生态村25个,被省环保厅认定为生态村镇创建工作唯一免检城市。利用在盘锦市召开全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乡村建设现场会为契机,展示盘锦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暨生态乡村建设工作成果,提升了盘锦市生态文明建设形象。开展畜禽粪污治理工作。2015年年底前完成各县区、经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2015年盘锦市14个农业源减排项目,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和农业源减排档案建立工作。在全省实现提前完成“十二五”农业源减排任务。

  【新《环保法》系列教育活动】开展纪念“六·五”世界环境日暨盘锦环保世纪行宣传,对盘锦市湿地修复退养还湿进行采访报道。制作宣传图版30块,开辟《“六·五”环境日专栏》,对新《环保法》及相关内容进行深度解读。加大主流媒体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电视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反面曝光。全年累计报送信息100余篇;在省、市电视台播出盘锦市环保专题新闻25篇,在《中国环境报》、《辽宁日报》等主流媒体刊登稿件150余篇,市环保局网站点击率超过15万次,发放新《环保法》与绿色出行宣传单5000份,《中国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试行)环境教育读本4000册,环境普法和环境问卷调查70份。组织盘锦市2所学校参加国际生态学校环境教育培训,推荐申报国际生态学校。

  【污染源自动监控】完成了盘锦市可实施监控的国控源基数确认工作。对盘锦市32家国控重点源企业进行调查,确认可控企业为21家,为减排有效传输率考核奠定了基础。盘锦市已安装自动监控设施的国控源和非国控源企业共计40家,水气自动监控设施81套。截至11月低,盘锦市2015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传输率为95.43%,传输有效率为86.27%,完成了国控源有效传输率75%的考核指标。组织市监测站,每季度例行对盘锦市国控重点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开展有效性审核工作,有效性审核合理率为100%。(罗丹妮)



辽河保护区管理

  【乡村绿化】2015年,乡村绿化围绕宜居乡村、辽河口攻坚计划和现代农业示范区三条主线同步实施,从四月初开始,到五月底已全面完成植树任务。经核查,全市共完成植树310.38万株,占年初计划植树180万株的172%,平均造林成活率为88.57%,超过国家合格标准3.57个百分点,在春夏旱情十分严重的情况下取得这样成果实属不易,涌现出高升边北、太平仙水、田家大堡子、清水锦红等一批村屯绿化提质提档典型。特别是辽河口攻坚计划把绿化美化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位置,以建设石新生态小镇为重点,努力打造全市生态后花园,“一带、一街、二园、六块、八点”的绿化任务全面完成,共植树141万株,营造杨树防风固沙片林2798亩,造林面积和植树株数分别为年初计划的2倍和3.2倍,11个美丽村绿化建设本着栽满栽严、大树进村、果树进院的要求全面推进,取得了良好效果。

  【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工作】2014年,辽河口湿地被列为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所有试点项目于2015年实施,共发放85334亩耕地补偿资金796万元,完成自然保护区重要物种栖息地恢复工程项目、湿地渠系改造清淤和扩大水域面积工程、实施16万亩湿地补水9600万立方米和周边环境整治工程。在完成2014年试点项目的基础上,经过不懈努力,在全国尚有100多个保护区没有得到政策惠及的情况下,盘锦市连续第二年争取到试点政策扶持,获得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资金和退耕还湿项目资金共3500万元,其中辽河口退耕还湿项目资金1000万元(任务1万亩,每亩一次性补助1000元),湿地生态效益补偿项目资金2500万元(补给农户或企业的耕地因鸟类取食而造成的损失,生态补水、湿地修复、湿地保护等项目),补偿资金已到市财政局。

  【辽河治理】2015年,辽河治理保护工程项目共九项,市本级项目4个,分别是:坝四线水环境治理工程、辽河干流曙光桥护岸险工治理工程、辽河干流治理工程(盘锦市老铺底上下游段)和绿苇红滩野鹤园项目;监管县区项目5个,其中盘山县为辽河干流综合治理工程(盘山县双桥子护岸)和辽河干流治理工程(盘山县高洪丁坝),兴隆台区为辽河干流双台子河闸左岸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大洼县为辽河干流治理工程(大洼县西岗子险工段),双台子区为辽河干流双台子区城市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年底前将全部完成。

  【保护区规范治理】为了强化湿地生态保护工作,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了湿地生态治理和恢复,清理废弃井场45个228.5亩,清理进井道路15条11公里,清理整改电力线路4条27.2公里,回填泥浆池108个50397立方米,地埋通信线路10条117.06公里,封闭进入保护区入口8个。

  【对上争取资金】2015年,市局承担争取资金任务为3800万元,截止到目前,共向省以上相关部门争取到各类资金5997万元,超额完成了市政府确定的任务。同时将退养还湿项目上报国家林业局,使8万亩海滩养殖池退养还湿纳入到国家林业局“十三五”规划项目库之中,为下一步资金争取工作奠定了基础。(梁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