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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2016年)

发布时间:2019-04-08 浏览次数:614

  农业


  【概况】2016年,全年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24812公顷,其中水稻播种面积104557公顷,玉米播种面积14906公顷。全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8176公顷,其中油料作物播种面积104公顷,蔬菜及食用菌播种面积16453公顷。全年粮食产量111.3万吨,其中水稻产量96.7万吨,玉米产量12.8万吨。全年油料产量0.02万吨,蔬菜及食用菌产量112.82万吨。其中:水稻面积10.37万公顷,总产量103.20万吨(每亩单产661公斤),位居全省第一。设施蔬菜总产量完成95万吨,与上年持平,总产值22.3亿元。肉产量完成27.1万吨,比上年增长7.5%,位居全省前列,沿海四市第一。农产品出口额完成4000万美元,比上年增长4.4%。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4790元,比上年增长7.5%,位居全省第二。


  【转变农业发展方式】


  一、积极谋划农业转型发展。围绕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四个着力”全链条部署,制定《中共盘锦市委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引领全面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盘锦市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构建现代农业体系专项行动计划》。


  二、现代农业试点示范。2016年重点抓好盘山县示范带核心区扩建工作和大洼区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成功为大洼区申报2016年全国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县。


  三、大力发展认养农业、都市休闲农业。2016年全市认养农业面积达到21.24万亩,比上年增长394%。为进一步规范认养农业发展,出台了《盘锦市认养农业管理办法(试行)》。加快全市认养农业信息平台建设,盘锦认养农业网站于7月正式上线。大力发展都市休闲农业,2016年重点培育农业采摘园、休闲农庄10家,农家乐20家。


  四、深入开展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建设绿色防控生产示范基地面积5万亩;通过提供防治机械扶持植保社会化服务组织9家,全市统防统治面积达到6.66万公顷;全市化肥使用量增长率为0.8%;全市农药使用量增长率为0.6%,农药利用率提高1.6%;实施秸秆还田4万公顷;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0.66万公顷。出台《关于推进盘锦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意见(2016-2018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组织开展规范农村畜禽养殖工作,已有26个示范村退出庭院养殖50%。全市共拆除庭院畜禽圈舍6586处,指导养殖密集村建设散养户污水处理池40处。全市395个行政村实现街巷无畜禽粪污乱排乱放。


  五、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应用。加快现代种业发展,重点抓好北方粳稻育种创新基地和粳稻原种提纯基地项目建设。实验种植碱地系列新品种11个,引进蔬菜新品种6个。


  六、继续强化农产品品牌建设。完成“盘锦碱地柿子”“盘锦泥鳅”国家地理标志申报工作。完成省级著名商标2件、市级著名商标3件申报工作。


  七、大力发展“一村一品”。出台《盘锦市关于加快推进“一村一品”发展的实施意见》。2016年,示范村主导产业或产品收入占全村农业总收入70%以上的示范村达到20个。八、打造精品畜牧业,发展绿色健康养殖。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改造升级项目21个。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示范场,示范场新增2个。切实抓好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实现应免动物的免疫率100%的工作目标。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一、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调减玉米面积1260公顷。2016年建设设施蔬菜面积666.6公顷。


  二、农业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达到93家,2016年重点培育加工型、外向型龙头企业10家。完成盘山县高升经济区农产品加工园区省级农产品加工示范集聚区项目申报工作。盘山县、大洼区被纳入2017年国家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


  三、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在盘山县建设县级土地流转平台1个、镇级流转市场5个,出台《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2015年工作基础上,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


  四、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市家庭农场达到31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462户,种粮大户达到1041个。为规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出台《盘锦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试行)》《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标准(试行)》。年内重点培育出15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全市通过省级检查验收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达到25个,实现全覆盖。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认证面积年内稳定在10万公顷,占全市耕地果园面积的79%。出台水稻、草莓等7个绿色农产品地方规范。盘锦市成为全省唯一的农垦优势农产品质量追溯整体推进国家试点。


  【粮食储备】全面完成储备粮轮换计划,实现储备粮长储长新。完成新开粮库、鼎翔米业、千鹤米业等粮食仓储设施建设项目,新增仓容7.6万吨。建设农户科学储粮仓1400座。狠抓粮食安全工作,出台《盘锦市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农业农村改革】盘锦市被国家农业部农垦局确定为全省唯一的深化农垦改革专项试点,试点单位大洼区及时组建了盘锦新营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运行态势良好,各项试点任务有序推进中。市农委及时起草制定《盘锦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盘锦市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盘锦市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方案》等改革文件。2016年在盘山县高升镇3个村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权能改革试点工作,完成试点村人口排查和村级集体资产初步核实工作。


  【民生工程】


  一、继续实施农垦职工危房改造。2016年全市计划改造农垦危房改造11336户,11月底前全部完工。


  二、积极开展精准帮扶工作。针对享受低保待遇并有一定劳动能力和致富意愿的低收入人口,通过积极开展各类帮扶工作并安排就业岗位和致富项目,实现了低收入人口快速增收。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对上争取政府地方债务资金700万元。出台《盘锦市精准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追责办法(试行)》《关于构建长效机制深化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确保盘锦市贫困人口年度静态为零的实施意见》《关于巩固扶贫开发成果促进低收入人口快速增收的意见》等文件。会同中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盘锦北方沥青股份有限公司,对锦州市义县、葫芦岛市建昌县新开岭乡青山村开展定点帮扶。


  三、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积极推进“惠农贷”项目,全市惠农贷累计投放4342笔,总金额10.09亿元。全市完成种植业保险面积10.97万公顷,种植业参保面积达到79%以上,为历史最好水平。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额为1.72亿元,涉及13.3万农户、173.3万亩耕地。完成玉米生产者补贴和玉米种植大户资金发放工作,发放资金3559.65万元。继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完成省下达培训任务803人。


  【项目建设】为抓住新一轮东北振兴的重大历史机遇,充分利用这一政策窗口期,积极向上争取政策项目支持,市农委重点围绕12类项目进行精心包装,计划三年争取资金10.7亿元。年内,已有15个项目获得批准,累计争取资金4.6亿元。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全市亿元以上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项目总数31个,其中续建项目22个,新建项目9个。中储粮、益海嘉里、北大荒等9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顺利实施,意丰肉类、春秋生态养殖、兴牧肉联等5个项目已竣工。同时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已成功引进农业产业化及农产品加工项目4个。(金成明)


  农业综合开发


  【概况】2016年,全市共投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16107.36万元,实施土地治理项目13项,全部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项目,面积8.1万亩;实施产业化发展财政补贴项目3个;实施部门项目2个;实施贴息项目8个。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市共修建桥、涵、闸、站、渡槽等水工建筑物481座,节水衬砌107.12千米,疏浚渠道138.23千米;改良土壤5.27万亩;新修田间路88.19千米。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项目区实现了田成方、林成网、渠相连、路相通、旱能灌、涝能排,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有效地提高了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水资源利用效率,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项目达产后,全市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7.69万亩,改善除涝面积7.5万亩,新增节水面积6.84万亩,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785万公斤,项目区比非项目区人均增收500元。


  【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按照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产品生产优化布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2016年支持3家龙头企业实施产业化经营财政补贴项目,促进企业发展生产做大做强,建设了一批优质粮食深加工、畜禽养殖基地项目,提高了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项目达产可为全市年新增加工转化农产品3500万公斤,新增总产值20500.29万元,项目区农民人均增收700元。


  【农业先进技术引进推广】以科技为先导,以实现农业现代化为目标,按照“广覆盖、高含量”要求,加大科技投入和先进技术的引进。全年组织科技人员举办水稻高产栽培、水稻工厂化育苗、水稻节水增效、水稻病虫害综合防治等技术培训,培训农民0.9万人次,科技贡献率达到55%以上。同时注重狠抓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开发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


  【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前期准备】将项目前期准备工作经常化、制度化。依据市农业中长期规划和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政策,制定了盘锦市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及阶段性开发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实际认真调查研究,制订年度实施计划,建立了土地治理项目库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库。在立项过程中,邀请水利、农业、经济、环保等各方面专家进行评估论证,按规定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扩初设计,并严格按扩初设计组织施工,实现了立项高起点、设计高标准、施工高质量。


  【项目建设监管与资金安全检查】在项目区推行了项目竞争入选制、专家评审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后管护制、竣工验收制、绩效考核制、农民筹资投劳等十项制度,并重点推行了工程监理制和工程招投标制,确保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并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检查监督,进行定期检查和资金专项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加强预算执行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制度和县级财政报账制度。加强软件工程建设,完善项目库和资料库。对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图表齐全上墙,做到图上画的、表上列的、实际干的、档案装的、财务决的相一致。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组织专人围绕关键环节开展资金和项目管理调研,深入研究如何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优势,加强涉农资金整合,提高支农资金的积聚效应。


  【干部队伍建设】继续执行周三学习制度,加强“两学一做”活动,认真学习领会国家和省关于做好“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农发干部队伍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管理制度,教育干部正确对待权力,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关心和促进青年干部成长,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农业综合开发干部队伍,确保农业综合开发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于超)


  农垦


  【国有农场改革试点】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和《中共辽宁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辽委发〔2016〕3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盘锦垦区国有农场体制改革,盘锦农垦积极争取农垦改革国家试点工作。3月中旬,市领导孙占明、市农委主任梁建柏先后到国家、省农垦主管部门就盘锦农垦改革进行的先期探索和大洼区开展农垦改革专项试点工作进行汇报,得到了国家、省农垦主管部门领导的高度认可,并同意将盘锦市申报的组建区域性现代农业企业集团、组建专业化农业产业公司、改组组建农垦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农用地使用权抵押、担保等4个农垦改革专项试点项目全部纳入国家试点。大洼农垦集团已完成注册工作,正式名称为盘锦新营田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农垦集团已完成清产核资、人员划拨和资产债务的划拨,集团各项生产经营运行平稳。在大洼区王家农场农垦改革先期试点成功经验基础上,结合盘锦垦区实际,起草了《盘锦市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并按照省要求积极深入各县区、经济区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计划年底前提交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1次全体会议审议。


  【农垦项目建设】2016年盘锦垦区共落实省级农垦国有农场现代农业生产基地及优良品种培育项目12项、省补助资金430万元;国有贫困农场扶贫项目1项,省补助资金100万元。分别是坝墙子农场稻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胡家农场引水涵洞建设项目、大荒农场导水路清扩工程项目、清水农场棚菜种植小区道路建设项目、新立农场米蔬认养基地田间路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榆树农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西安农场稻田水利基础设施维修项目、赵圈河苇场棚菜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王家农场排干道路建设项目、东风农场良种奶牛改良项目、石山种畜场设施农业旧棚区道路修整项目、高家农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东郭苇场苇田给排水及道路工程建设项目;国有贫困农场扶贫项目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东郭苇场。项目建成后,可进一步改善盘锦农垦农业生产条件,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挥国有农场示范带动作用。


  【农垦优势农产品质量追溯整体推进试点】为全面贯彻中央关于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精神,农业部农垦局按照“生产可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责任可追溯”的原则,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信息监管系统,是国内较权威的质量追溯管理体系。2016年盘锦垦区作为全国地方垦区的唯一代表,被列入优势农产品质量追溯整体推进试点单位之一。追溯规模为水稻80万亩,河蟹70万亩,项目建设期3年(2016-2018年)。盘锦垦区作为水稻、河蟹主产区加入到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不但提升了农垦追溯农产品的品牌形象,


  而且提高了农垦优势农产品的价值、增强了企业的知名度和公信力。部分企业全面实施质量追溯制度后,在市场上树立了优质安全农产品的良好形象,追溯产品得到市场认可,产品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形成了质量与效益共赢的良好局面。为盘锦市农业转型、发展农产品高端市场、发展现代农业、都市农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现代农业示范场和宜居乡村建设示范场】在2015年开展提升现代农业示范场和加强宜居乡村建设基础上,2016年盘锦农垦继续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场建设和打造宜居乡村建设升级版工作。组织盘山县坝墙子农场、大洼县清水农场、新立农场编写了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场工作方案,组织辽东湾新区高家农场、大洼县榆树农场编写了宜居乡村建设示范场工作方案,并到现场督促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这5家农场经过一年的现代农业示范场和宜居乡村建设示范场建设,成效显著。市农垦局正联合区、县农垦主管部门开展联合验收。


  【省级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选】按照辽宁省农垦局关于申报2016年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通知(辽垦[2016]6号)要求,严格把关,积极推荐,通过省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选并经过媒体公示,大洼谷晟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大洼县曦然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盘山县金大地种植专业合作社3家单位被评为省级农民合作示范社。7月,配合省级中介机构对2015年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年底前整改到位。


  【农垦职工危房改造】年初,市农委、农垦局联合市审计局成立了联合审计检查小组,历时近两个月,对盘锦市2011年以来农垦危房改造项目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检查,形成危房改造问题清单,并要求相关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在对以前年度农垦危房改造项目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整改工作的同时,积极着手2016年全市农垦危房改造工作。


  在年初即召开了全市农垦危房改造工作会议,并制定下发了《2016年农垦危房改造指导意见》,明确相关责任,实行分级负责。进一步强化了县区政府、经济区管委会的责任主体和项目农场的实施主体地位;加大了农垦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工作力度。从5月开始,项目单位已着手按照程序开展工程建设,并根据省、市绩效考核有关时间节点的要求,定期上报工程进度。9月底工程已全部开工,11月中旬基本建成9841户,竣工率87%,超额完成省、市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年底前一定能圆满完成2016年11336户危房改造任务。(李明)


  城乡一体化建设


  【试点示范争取工作】根据国家、省安排部署,积极争创相关试点示范。申报国家、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指导胡家镇申报第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并通过省级评审;盘锦市成功入围首批辽宁省新型城镇化试点市,盘山、大洼和胡家镇分别入围首批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县、镇。申报国家特色小镇试点。赵圈河镇入选第一批全国特色小镇。


  【城乡一体化专项改革】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年度部署,协调市规划局等6家单位,推进城乡规划、建设、管理、生态等方面的10个改革项目。完成了大气、水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等2个改革项目,“多规合一”等7个改革项目取得突破,环保机构垂直管理体制改革项目根据上级改革部署及时做了调整。


  【宜居乡村建设】按照《打造宜居乡村建设升级版专项行动计划》安排,在除动迁村外所有行政村均建成美丽村的基础上,2016年以实施4个方面、11个大项、27个小项提升工程为重点,实施了美丽乡村升级版工程,打造139个示范村。截至2016年底,镇村规划、便民超市升级等8项工程实现“两年任务一年完成”,燃气入户、供水改造等16项工程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改造等3项工程稳步推进,139个村全部提升到位。村庄整体环境进一步改善。2016年,全市农村累计植树344万株,栽花种草475万平方米,基本实现应植尽植;2000余名农村保洁员基本全天候上岗,农村生活垃圾基本实现常态巡查、定点收集、定时清运、日产日清;各村不仅按标准全面建有氧化塘,还因地制宜实施了氧化塘景观化改造,特别是在田庄台等镇建设8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走出了一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路;院落治理任务基本完成,示范村家庭卫生合格率达到95%左右。农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2016年,在实现村屯道路黑色路面全覆盖的基础上,又实施路肩硬化225万平方米、砌筑边石2060公里以及边沟硬化231公里,同时清理、维修边沟6880公里,较为完善的农村道路通行及排水体系基本形成;全面推进农村24小时供水改造工程,累计铺设管线564万米,入户穿越15.2万户,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一样全部用上24小时自来水。农村公共服务更加便捷。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引导10余家较具实力的燃气企业全力推进燃气工程,建成主管网1554公里,支管网4366公里,全市各行政村均已覆盖了燃气管网并具备了通气条件;331家农村便民超市完成升级改造,为村民提供代网购、代缴费、代物流等增值服务,解决了“商品下乡”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政府年度重点任务】2016年,承担了重点课题研究和农村危房改造2项政府重点任务。完成“四个一体化”研究工作。在赴青岛等市考察和开展镇村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四个一体化”考察报告》等3篇研究成果。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2016年争取农村危房改造指标490户、国家补助资金268.5万元,全部下摆到县区、经济区,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改造任务。(王亮)


  畜牧业


  【概况】2016年全市生猪饲养量130.1万头,牛饲养量4.2万头,羊饲养量4.7万只,家禽饲养量14372万只,全年畜产品肉蛋奶总产量32.9万吨。其中肉类总产量为23.8万吨,禽蛋产量7.9万吨,奶产量1.1万吨,保障了全市肉蛋奶的有效供给。养殖环节畜产品质量检测合格率为100%,未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畜牧业资金投入】2016年共争取省以上项目资金2015.6万元,超额完成全年2000万元指标。其中争取国家生猪大县资金409万元,为大洼县生猪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争取省畜禽标准化生态建设项目资金255万元;争取畜禽标准化养殖项目资金100万;争取财政促进金融支持畜牧业发展创新试点项目资金100万;争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20万元;争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省补贴资金348万元;争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165万元;争取养殖业保险补贴资金340.6万元。争取基层动物防疫经费278万元。


  【畜禽标准化养殖】2016年,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为重点,着力提升畜禽标准化生产水平。开展了畜禽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2016年共创建国家级示范场2个。规范和引导新型畜牧业经营主体建设。2016年,培育畜牧业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1个。全面规范规模养殖场备案管理。已发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规模养殖场备案率达到100%。针对盘锦畜牧业发展实际,制定了《盘锦市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意见》及《村外畜禽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技术指导规范》,指导各区县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逐步优化产业结构。


  【畜牧业产业格局】到2016年末,共发展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畜产品加工企业18家,具有自主产品品牌企业16家。盘锦六和、正邦集团等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累计投资超10亿元。加工企业涵盖生猪、牛、肉鸡、肉鸭屠宰加工,安排就业5000余人,带动3万余户农户从事养殖业。初步形成以点带面,辐射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


  【生态畜牧业建设】2016年,配合环保部门完成禁养区划定工作,制定《全市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组织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改造项目5个;全市退出庭院养殖及养殖密集区粪污连片治理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共拆除庭院畜禽圈舍6586处,指导养殖密集村建设散养户污水处理池40处。全市395个行政村实现街巷无畜禽粪污随处堆积,村屯环境更加优美,有效提升了农村人居质量。


  【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全市现有有效期内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种畜禽场33家。其中,种猪场16家、种羊场1家、肉种鸡场5家,种鸭场2家、猪人工授精站点9个,为全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种源基础。按照政府简政放权工作安排意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市级行政审批权限已全部下放至各县区。


  【养殖业保险】按照辽宁省养殖业保险有关文件精神,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确定中国人保盘锦分公司和中华联合保险盘锦保险公司为盘锦市养殖业保险工作承保单位。全市2016年度养殖业保险参保头数13.1775万头(其中:奶牛0.1849万头、能繁母猪1.8831万头、育肥猪11.1095万头),实现保费总额523.93万元。


  【动物疫病防控】


  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四种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密度达到100%;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疫苗管理、档案、标识配戴等管理规范。动物疫病监测质量、结果准确率、检测时限、记录报告等符合要求;100%完成牛羊布鲁氏菌病检疫任务,阳性畜监管到位,扑杀及时,2016年布病检测8576头只,检出阳性奶牛26头,检出阳性羊85只。阳性动物全部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全市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二、动物疫病监测预警。根据监测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每个季度发布“重大动物疫情风险预警分析报告,进一步提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风险意识。根据春秋集中免疫实际工作需求,在春秋集中免疫工作结束后,对免疫效果进行评估,切实保证免疫质量。全年发布预警报告4次,免疫效果评估报告2次,下发各县区通报22个,针对存在问题开展整改、案例评查分析工作。


  三、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了动物疫情报告制度、应急值班值宿制度、免疫档案管理制度,科学、有效地应对国内外动物疫情发生,成功阻击了小反刍兽疫、海城炭疽、铁岭炭疽等多起动物疫病。动物防疫经费落实及时。疫苗、扑杀补贴及无害化处理等相关经费及时足额到位;预防、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情所需药品、疫苗、仪器设备等物资储备及时到位。


  【动物检疫监督】2016年1月1日起,由屠宰厂(场)工作人员完成入场动物电子登记工作正式实施。完善动物产地申报检疫制,屠宰前6小时进行检疫申报,不足6小时不准屠宰。确保了检疫工作的顺利实施,确保上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无疫安全。2016年共检疫生猪6.4107万头,检疫牛0.4469万头,检疫羊0.026万头,检疫禽类5223.8027万只。屠宰检疫猪4.8545万头,检疫牛0.7358万头,检疫禽2964.2343万只,无害化处理不合格动物产品137.794吨。


  【专项整治“蓝盾行动”】


  一、开展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集中检查专项行动。3月15日,开展了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集中检查工作。对停产期间的屠宰场,安排村防疫员,在巡查时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区域所执法人员每月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确保停产期间屠宰企业处于停产阶段。集中检查专项行动期间,共对1012头(只)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开展无害化处理设施清理整顿专项行动。3月20日开始,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对辖区内163家养殖场、15家屠宰场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进行逐家排查。全市共112个村安装无害化处理玻璃钢罐,对发现死亡动物村防疫员第一时间上报所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确保全市无随意抛弃和贩卖、加工现象发生。


  三、加大河道沟渠排查力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取得成效。组织全市官方兽医,“蓝盾行动”会同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专项行动一起开展。通过召开会议、成立组织、全面排查等一系列措施,使此次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活动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033人次,出动车辆270辆次,共无害化处理猪66头,禽类508只,其他动物28头、只。


  【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畜产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兽药饲料生产、经营环节的证后监管,共开展专项督查10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共抽检检测兽药155批次、饲料167批次,查处假劣兽药饲料案件20起,罚没3.4万元。进一步加大畜产品安全抽检力度,全年共使用酶联法检测“瘦肉精”2753余批次,共使用“瘦肉精”快速检测卡检测25400余批次,三聚氰胺快检卡检测590余批次,“瘦肉精”、三聚氰胺等违禁物质检出率为零,全市无一起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畜产品安全整体水平全面提升。


  二、无公害认证和证后监管工作。2016年,全市共有8家无公害畜产品认证企业进行了申报,其中无公害复查换证企业5家,新认证企业3家。年初以来,在大力发展无公害畜产品的同时,坚持严把质量关,对通过无公害认证的企业加强了监管,确保无公害品牌公信力。


  三、放心畜产品示范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放心畜产品生产单位示范创建活动,择优选择畜产品养殖基地,并定期在主流媒体进行公布。截止到年底,全市共有3家放心畜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示范创建,进一步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检测和企业自检能力建设,实施全程管控和可追溯体系建设,从生产源头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李爽)


  海洋与渔业管理


  【概况】全市海洋经济总产值完成317.26亿元,比上年增长6%;海洋经济增加值完成148.5亿元,比上年增长6.5%。全市渔业经济增加值完成38.19亿元,比上年增长3%;水产品产量完成36.2万吨,比上年增长4%。


  【海洋资源管理】提升用海服务水平,对重大用海项目全程跟踪、高效服务。积极协调中石油辽河油田分公司与华锦集团,就兵器项目在探矿权范围内进行建设达成一致意见,保障25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倾倒区选划和30万吨原油码头项目快速推进。盘锦港荣兴港区散货物流园区填海工程、铁路物流区填海工程、油3#泊位工程及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302#油品码头项目已获得省政府批复,台湾长春化工(盘锦)有限公司303#液体化工泊位码头、辽宁海航实业有限公司301#油品码头、盘锦联成仓储有限公司331#332#液体化工泊位码头等项目快速跟进。


  强化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推进。盘锦市养殖用海规划(2015—2020年)获得市政府批复。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滨海湿地鸳鸯沟生态站已建设完成,为碳汇交易提供支撑。建立盘锦鸳鸯沟滨海湿地实验工作平台,开展翅碱蓬保育研究、湿地修复评价、耐盐碱植物培育,为盘锦滨海湿地保护与开发提供技术支撑。蓬莱19-3溢油生态补偿项目辽河口受损生物种群修复项目、盘锦鸳鸯沟国家级海洋公园能力建设项目通过专家评审。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获得国家财政部和海洋局批复,成为全国2016年首批获得3亿元扶持资金项目。2016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辽宁主场活动在盘锦市隆重举办。


  【渔业经济结构调整】盘锦河蟹产业得到快速发展。河蟹养殖面积160万亩,产量达到7万吨(成蟹5.3万吨),实现产值40亿元。养大蟹示范区面积20万亩。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宁夏和新疆等域外养蟹面积达到160万亩。天猫、京东等各大销售网络“盘锦河蟹旗舰店”正式上线运营。成功主办第一届“中国盘锦互联网河蟹节”,全国100余家网络平台参与河蟹节活动。在中国水产品品牌大会上,盘锦河蟹荣获“2016最具影响力水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称号,“东牌”河蟹荣获中国“2016最具影响力水产品企业品牌”称号。


  首次参加2016中国品牌价值评价,盘锦河蟹品牌价值达到132.17亿元。市海洋与渔业局被中国渔业协会河蟹分会授予“河蟹品牌建设创新先进单位”。


  泥鳅鱼产业快速发展。全市泥鳅鱼养殖面积突破8万亩,完成产量6500吨,实现产值1.5亿元。“寸苗死”养殖技术难题攻关成功,泥鳅鱼养殖技术模式得到完善,完成养殖技术标准编制。盘锦鑫顺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盘锦满达食品有限公司泥鳅鱼加工生产线建设完成。


  技术服务推广得到保障。举办市、县、乡三级水产养殖技术培训班9期,培训人员840人次,发放技术资料1210份。依托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进村入户,对稻田工程、苗种放养、病害防治等方面进行现场指导和服务。


  渔业增殖放流力度逐年加大。放流中国对虾10亿尾,河蟹大眼幼体5亿只,扣蟹1100万只,梭子蟹苗1000万只,梭鱼110万尾,鲈鱼2万尾。


  水产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对辖区内水产原良种场、海参苗种生产场、水产品养殖企业进行整治,加强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严格养殖许可制度,整顿规范水产品生产秩序。共检查生产企业及个人45家,出动执法人员共计150人次。


  全省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工作现场会在盘锦市召开。


  【海上综合执法】切实加强海洋执法监察。深入开展“海盾2016”、“碧海2016”、“护岛2016”专项执法行动,加大重点海域巡查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好海域重点监视;对非法围填海、盗采海砂进行重点查处;对滩涂浅海水产养殖、石油天然气开发、滨海旅游及其他海洋工程的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实行日巡查制度。


  切实维护渔业生产秩序。实施海陆结合,突出重点渔港,建立协管机制,采取严格监管措施,切实强化伏季休渔管理。全面加强捕捞渔具规范化管理,清理取缔“绝户网、土亮子”等禁用渔具。强化涉外渔业管理,实行一票否决制,坚持属地管理和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各项管控措施,无涉外渔业事件发生。辽宁省2016年保护斑海豹座谈会在盘锦市举行。


  渔业安全生产态势持续平稳。“5·3”渔船遇险成功救援,无船员死亡、失踪事故发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共组织开展海陆执法检查行动142次,检查渔船1515艘次,查处各类渔业安全生产隐患148例。举办渔业船员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503人。办理渔船雇主责任险渔船528艘,参保船员2475人。转港渔船实施常态化管理机制。开展海洋捕捞渔船“船证不符”专项整治行动,检验渔船488艘。全省渔业船舶检验工作会议在盘锦市召开。(王玥)


  农机


  【概况】2016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81.3万千瓦。完成主要农作物机耕整地11.73万公顷,整地机械化水平为100%。完成水稻机插秧9.93万公顷,插秧机械化水平为95%以上,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完成水稻机收获9.01万公顷,收割机械化水平为86.3%,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全市水稻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超过92%。完成玉米机播种1.53万公顷,播种机械化水平为100%;玉米机收割0.93万公顷,收割机械化水平超过60%。


  全市主要农作物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为86%。在发展粮食生产机械化的基础上,大力向芦苇、棚菜等设施农业机械化方面拓展。6万公顷芦苇全部实现机械化收割。棚菜生产中的卷帘机、微滴灌设备应用水平稳步攀升。


  【农机装备总量增加】为更好地利用政策资源,用好用活用足国家和省级的项目扶持政策,根据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农机局对上争取资金已落实463.8万元,完成比例为4.64%。年内,全市实施农机具敞开补贴政策,已落实上年度结转的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3223.293万元。促进农机保有量不断增加,全市大中型拖拉机3920台,水稻插秧机8120台,水稻联合收割机1710台,全市育秧播种机组325台,芦苇收割机保有量648台,棚菜卷帘机等设施农业机械保有量达到4.1万台。农机具购置和更新趋于大马力高效能方向发展。


  【农机服务模式创新】盘锦市农机服务组织由成立初期的以水稻跨区机收和机插为主的单项作业,逐步向耕、插、收一条龙发展。由最初的水稻全程机械化为主体,逐步向芦苇、棚菜、畜牧生产及养殖业领域拓展。全市实际运营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82个,其中农机固定资产达到200万元以上的36个,500万元以上的27个,1000万元以上的7个。全市入社成员1475人,平均每个合作社服务农户的数量达415户。2015年,实现耕、种、收等作业服务面积达到123万亩,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总收入达1.31亿元,平均每个合作社的服务总收入达到163万元。部分农机合作社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向多样化发展。如:有的合作社延伸产业链,向大米加工延伸,生产高附加值大米;有的建立休闲基地,利用区位优势发展观光农业;有的成立农机有限公司、农机装配厂,实现生产、销售、作业一体化。部分合作社实现换档升级,如大洼长财农机专业合作社与沈阳农业大学农业工程学院合作,建立的“沈阳农业大学工程学院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沈阳农业大学工程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带来的新思维、新技术已经初显成效。以太平凯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大洼长财农机专业合作社为试点的“互联网+”农机服务网络平台技术项目已经初步建设完成,实现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四情”监测(即监测墒情、苗情、虫情、灾情)。


  【农机技术培训】举办大型现场会、培训班等方式,提高职业农机手操作水平和农机合作社理事长经营水平、管理水平。在培训方式上,充分利用农机生产企业、农机销售企业、农机合作组织、农机大户、农机科研院所的培训资源,提高农机化从业者素质,使他们向职业农民转变。通过培训农机户、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在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合作经营等方面逐渐形成新思维、新理念,使农机社会化经营更趋于科学合理。在不同区域召开大型现场会,引进各类农机新机具进行演示,农民感兴趣有需求的,通过试验,进行示范推广。例如,埋茬起浆秸秆还田机、自走式喷杆喷雾机等水稻生产机械化新机具新技术在盘锦市示范应用,为盘锦市农机装备结构优化打下基础。


  【农机安全生产】建立健全农机化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免费发放宣传资料、法规手册35000余份,广泛宣传,及时监管,提高了广大农机驾驶人、操作手的安全意识。年内,全市新增拖拉机上牌率达到100%,共完成拖拉机年度检验4200台,完成拖拉机隐患排查、集中整治3700台。农机安全事故隐患减少,杜绝了较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张微微)


  水利


  【防汛抗旱】受上年严重干旱影响,2016年春季旱情持续发展,省属水库蓄水严重不足,河道径流锐减,导致盘锦市农业灌溉缺水。盘锦市水利局全力做好水库、河道、沟渠、坑塘抢蓄和拦蓄桃花水各项工作,加强旱情分析研判、监测预报,努力实施跨河、流域调水工程,缓解供用水紧张趋势,保障了粮食不减产、农民不减收。成功应对“7·20、7·25、7·30”强降雨,有效防御了辽河及西部中小河流中等量级洪水,保障了全市人民生活生产安全。


  【农村饮水实现全天候供水】全面开展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完成投资5.3亿元(争取省以上资、基金3.5亿元),共铺设管线7826公里,安装水表16.6万块,全市一县三区两个经济区32个乡镇(街道)307个村(居)59.9万人,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域24小时供水。


  【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全面提速】年内完成双台子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清水河、螃蟹沟综合治理工程;完成辽河、大辽河险工治理工程6项、堤防维修养护工程8处,稳步推进辽东湾新区海堤工程建设,完成了年度投资计划,大伙房水库输水盘锦应急供水工程开工建设,计划2017年通水。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有突破】完成水田节水改造面积0.95万公顷。完成水田斗农渠衬砌工程,改造水田面积0.34万公顷。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计划实施水田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13万公顷,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年底前完成90%。辽河口经济区南井子站、三义站2座大型泵站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盘山县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按照省水利厅要求,年底前完成90%。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已经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项目建设91项,水库移民美丽家园建设模式,省水利厅在盘锦组织召开的全省移民工作现场拉练会上得到首肯。完成辽河口经济区土地开发项目配套水利工程建设,辽河口经济区水资源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湿地保护持续加强】持续落实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政策,完成耕地补偿、生态补水、退耕还河、滩涂植被恢复、水系疏通、废弃井场湿地恢复等湿地保护工作。建立国家级湿地公园(绕阳湾湿地公园)和省级湿地公园(锦盘河口省级湿地公园)实验点各1处。完成丹顶鹤繁育基地扩建工程,鹤雏孵化成活27只。科普宣传蓬勃开展,在中央、省、市级媒体播发稿件52篇。完成《盘锦市湿地条例》(讨论稿)起草工作,并按程序报市人大审查。开展春季候鸟迁徙期护航行动,完成春季鸟类迁徙调查。实时开展鸟类救助,共救护鸟类41只,包括国家Ⅰ类鸟类2只,国家II类鸟类5只。自然保护区内废弃井场、道路等生态恢复年度计划全面完成。


  【水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向好】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开展水质监测及水质状况评估。其中辽河干流盘锦兴安、曙光大桥、赵圈河三个断面,一级支流绕阳河断面水质均达到Ⅳ类标准;一级支流螃蟹沟为监督断面,水质达到Ⅴ类标准,一级支流一统河、太平河、清水河为监督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强化封育区管理,确保生态安全。2016年盘锦市辽河、凌河生态封育面积达到4277.6公顷,其中辽河3953.3公顷;凌河324.36公顷。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回租地资金的“一卡通”发放工作。


  【水利建设投资创历史新高】全市完成水利投资9.2亿元,为历史最高。年内争取省以上水利投资6.4亿元。其中:申请专项建设基金3.4亿元,争取省以上投资3亿元。年内征收水利非税收入1.2亿元,为水利建设提供了保障。(梁辰)


  气象


  【全年气候概况】2016年度平均气温9.9℃,比历年平均值偏高0.5℃,较2015年偏低0.2℃。年总降水量692毫米,较历年平均值偏多56.5毫米,较2015年偏多240.9毫米。年日照时数为2293.4小时,较历年平均值偏少371.9小时,较2015年偏多27.1小时。


  【全年总的气候特点】平均气温偏高,降水量偏多,日照时数偏少。年内主要天气、气候事件有暴雨、大雪、寒潮、大雾、大风等。2016年度极端最高气温为33.5℃,8月13日出现在大洼站;极端最低气温为-24.2℃,1月24日出现在盘山站。年内盘山站冻土深度最大值为96厘米,出现在2月8日~23日共16天,大洼站冻土深度最大值为77厘米,出现在2月6日~9日及11日共5天;冻土化通时间为大洼站3月19日,盘山站4月8日。年内降雪、霜日数较常年偏少,降雨、大风、大雾日数较常年偏多。



  【气温】2016年,全市平均气温9.9℃,较常年偏高0.5℃。除1月、10月、11月较常年同期偏低外,其他各月均较常年同期偏高,3月、12月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2℃以上,为气温明显偏高时段。8月2~5日,盘锦市连续出现高温闷热天气,平均气温达到27.7℃,较常年同期(25.3℃)偏高2.4℃,其中盘山站平均气温27.6℃,为该站有气象记录以来历史同期第一高值。



  【降水】2016年,全市总降水量692.0毫米,较常年偏多56.5毫米。本年度降水整体接近常年同期,但时段分布不均,5~7月降水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多,8~10月降水较常年同期明显偏少,其中5月降水量112.2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59.7毫米(偏多一倍),为降水显著偏多月份;8月降水量88.6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75.9毫米(偏少5成),为降水显著偏少月份。



  【日照】2016年,全市总日照时数为2293.4小时,较历年平均值偏少371.9小时。其中盘山站年日照时数2204.8小时,为该站有气象记录以来第一少值。年内1~3月日照时数较常年同期偏多,其他时段日照时数较常年同期偏少。3月日照时数最多为261.5小时,9月日照时数最少为128.4小时。



  【暴雨】2016年盘锦市出现3次区域性暴雨和1次局地暴雨天气,暴雨次数较历年(盘山站2.0次,大洼站2.2次)偏多,暴雨天气造成低洼地段积水,给城市交通、农业等带来短时不利影响。


  5月2日~4日区域性暴雨,盘山站降水量54.8毫米,大洼站降水量60.3毫米,全市平均降水量为53.7毫米,最大降水量出现在盘山县沙岭镇73.3毫米。7月20~22日区域性大暴雨,盘山站降水量123.3毫米,大洼站降水量121.4毫米,27个区域自动站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最大降雨量出现在盘山县吴家镇为159.4毫米。7月25~26日区域性暴雨,大洼站降水量70.8毫米,盘山站降水量96.8毫米。全市有12个区域自动站降雨量超过100毫米,最大降水量出现在盘山县陈家镇为181.2毫米。8月18~19日局地暴雨,盘山站降水量50.8毫米,大洼站降水量42.5毫米,全市有14个区域自动站降雨量超过50毫米,最大降雨量出现在盘山县陈家镇为58.3毫米。


  【大雪】2月13日出现一次局地大雪天气过程,盘山站降雪量4.7毫米,雪深3.4厘米;大洼站降雪量5.5毫米,雪深1.8厘米。大雪天气导致道路湿滑,对交通出行影响较大,给温室大棚等设施农业也带来不利影响。


  【寒潮】2016年,全市共出现3次寒潮天气过程,大风、降温给设施农业、交通运输和人们日常生活等造成不利影响。


  一、2月12日~14日寒潮天气,大洼站48小时降温14.1℃,最低温度-11.7℃,偏北风极大风速16.9米/秒;盘山站48小时降温15.2℃,最低温度-12.9℃,东北风极大风速18.3米/秒。


  二、10月16~18日寒潮天气,盘山站48小时降温11.8℃,最低气温3.0℃,偏北风极大风速11.5米/秒。


  三、12月25~27日寒潮天气,大洼站48小时降温10.4℃,最低气温-2.7℃,偏北风极大风速11.5米/秒。


  【大雾】2016年,大洼站大雾日数为16日(历年值为17.4日),较常年偏少;盘山站大雾日数为27日(历年值为15.1日),较常年偏多,最小能见度57米,2月8日出现在盘山站。大雾天气给交通运输和人们出行造成较大影响。


  【大风】2016年,大洼站大风日数为13日(历年15.2日),较常年偏少;盘山站大风日数为25日(历年17.7日),较常年偏多。最大一次大风天气过程5月3日出现在盘山站,最大风速19.2米/秒,风向为北西北;极大风速30.2米/秒,风向为北风。大风对城市交通及农事活动造成一定影响。


  【基本气象要素】(见下表)



  【气象服务】2016年,盘锦市气象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公共气象的发展方向,全面落实“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生态气象”建设任务,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和气象服务工作,持续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着力深化气象改革,圆满完成全年各项任务,在全省气象部门目标考核中取得第三名的好成绩。


  一、基本业务质量稳中有升。开展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建立和完善短时临近预报业务流程。发布精确到县区的气温、风向、风速预报产品,开展24小时逐小时精细化预报工作加强。本地预报指标方法研究工作,改进温度预报技术方法。全年各项预报质量均达到考核标准,城镇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为91.3%,最高、最低气温预报准确率分别为85.8%、85.6%;乡镇24小时晴雨预报准确率89.1%,最高、最低气温预报准确率分别为72.5%、78.5%;乡镇晴雨、最低气温预报准确率全省排名第一,乡镇最高气温预报准确率全省排名第二。


  预警信号平均准确率95.8%,提前时间量93分钟,均超过了年度考核指标。准确预报春季透雨,秋、冬季多次寒潮降温、雨雪等关键性天气过程。设备稳定运行率99.93%、到报率100%、数据可用率99.95%,地面观测质量综合指数99.97%,农业气象测报质量、大气降尘、土壤水分无错情。


  二、决策气象服务准确及时。全年共计发布决策气象服务信息113期,内容涵盖天气、气候、生态与农业、大气成分等诸多领域,其中重要天气报告31期,专题气象服务14期,生态与农业2期,气候公报、灾害公报等公报5期,其他天气分析、雨情、雪情等方面信息61期,为了让领导对天气情况提前掌握,提前采取决策措施,汛期每周一、周四均制作发布“一周天气展望”决策手机短信。汛期,面对复杂的天气形势,共计发布决策气象信息76期,2000余份,发布决策短信77条,发布各类天气预警信号11次,转发预警信号110次。


  三、气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加强对石化行业的专业气象服务,建立专业气象服务指标库,一对一、点对点为企业服务,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旅游专业气象服务稳步推进。在全市4A级旅游景区建设实景监控系统、六要素自动气象站和预警大喇叭系统,发布景区天气预报和预警信息;在唐家镇建立观光旅游采摘农业气象试验基地,安装小气候站1套、显示屏1个,开展旅游农业专业气象服务;针对“大洼稻草艺术节”、“插秧节”、“红海滩国际马拉松赛”等活动,提供专业的气象服务产品,有力地助推了盘锦市旅游业发展。气象为农服务扎实推进。针对我市水稻和设施农业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建立农业气象科研基地4个、气象服务示范点2个。完善《农业气象服务工作历》,发布水稻、设施农业、水产等农用天气预报和病虫害防御产品84期,为农民丰产、丰收提供气象保障。


  四、气象防灾减灾效益进一步凸显。春旱期间,实施人工增雨作业5次,出动人工增雨火箭发射装置24车次,共发射人工增雨火箭弹120枚,有效地缓解全市农业的旱情。汛期,全市气象部门24小时密切监测天气变化,“7·20”、“7·25”两次暴雨过程均做出准确的预报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市局党组成员赶赴各县区指导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两次到盘锦市气象局了解天气变化情况,并对盘锦市气象局的气象服务工作给予表扬。市委、市政府根据预报情况科学安排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气象现代化建设】坚持不懈地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将气象现代化建设任务按照项目方式管理,将任务落实到科室、责任人,现代化测评达到91.84分,在全省气象部门排名第三位,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


  一、气象现代化建设成效明显。气象综合防灾减灾基础进一步夯实。建设盘锦市防汛抗旱综合业务系统,整合各类业务系统,提高了预报员的工作效率和灾害性天气预报质量。完成盘锦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对接。建设盘锦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三期工程,实现分区、分乡镇预警,全面提升现有气象灾害预警短信发布能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短信接收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此项工作受到辽宁省气象局领导的表扬,并在全省进行推广。综合气象观测基础不断完善。完成了辽河口生态站业务用房建设。完成机房改造项目,气象数据交换存储能力显著提升。完成大洼观测场改造项目。完成盘山县观测站装修改造项目并投入业务运行。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工作不断加强。辽宁省气象局自筹科研课题立项2项,市局课题立项9项,验收项目4项。核心期刊发表论文4篇,国家正式期刊发表论文10篇。


  二、全面深化气象改革。进一步落实气象部门权利和责任,编制完成《盘锦市气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组织完善防雷行政许可办事指南,推进防雷行政许可网上受理和审批工作。取消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防雷产品测试报告作为防雷行政审批的前置要件。取消外地防雷工程专业资质备案核准、防雷产品备案。制定《盘锦市气象局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公车改革工作。推进内部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各岗位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全面明确岗位职责,编印《盘锦市气象局各部门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手册。出台《盘锦市气象局考勤办法》、《盘锦市气象局督察督办办法》、《关于重新规范盘锦市气象部门签订合同工作的通知》、《盘锦市气象局科研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盘锦市气象部门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盘锦市气象部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办法》等规章制度文件10余个,机关管理更加规范。


  【气象管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防雷装置检测覆盖率和执法到位率达到100%。全年累计出具检测报告470余份,建审项目完成报告53份,竣工验收项目完成报告137份。对辖区内75所学校进行为期2个月的校园防雷设施集中安全大检查,对不合格的学校下达整改通知,强化对学校师生的防雷知识普及宣传。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施放彩球执法巡查8次,防雷专项执法检查39次,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1件,存在问题单位均在规定期限内全部完成整改。


  【党建工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气象局各级党组织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4个,党组中心组专题研讨5次、党组成员及支部书记讲党课10次;党员集中学习14次;各党支部共开展研讨4次,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开展党日活动8次,进社区、扶贫帮困、走访慰问退休老党员各1次;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测试1次。完成了党支部换届选举。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累计开展巡查3次,对大洼区气象局、盘山县气象局和市局3家直属单位进行巡查。重点监督巡查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执行八项规定情况、廉政风险防控情况、收支纳入部门预算情况、执行财务支出审批情况、审计整改情况和项目建设情况。加强对各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和业务项目统一管理,制定出台《盘锦市气象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督查实施细则》《盘锦市气象部门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盘锦市气象局日常审计监督实施细则》,基本建设项目和业务项目统一由监察审计科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审计。


  (苗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