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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3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30

盘锦市人民政府关于防空警报试鸣的公告

按照省国防动员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2026年9月18日开展防空警报试鸣。警报试鸣期间,请广大市民注意识别防空警报信号,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

一、试鸣时间

2026年9月18日9时18分至9时21分

二、试鸣范围

全市城区

三、试鸣信号

防空警报鸣放信号为“解除警报”

警报试鸣的具体工作,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2680399

特此公告。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