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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启动全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发布时间:2026-07-12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0

7月12日17时,盘锦市气象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根据《盘锦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7月12日17时起,发布黄色预警,启动全市防汛三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三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受强降雨和台风影响的区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当地《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结合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抓紧落实落细相关措施,各级各类责任人要立即到岗到位,全力做好本轮降雨和台风防范工作。市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区县要于每日15时前报送防汛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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