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盘锦市海洋功能区划(2014-2020年)》意见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市政府组织修编了《盘锦市海洋功能区划(2014-2020年)》征求意见稿。现将功能区划文本、登记表和图件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的意见,公示截止日期为2015年10月18日。
意见反馈单位:盘锦市海洋与渔业局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台街126号
联系人:刘迎新
联系方式:电话:2281099;信箱:pjhyhbk@126.com
附件一:盘锦市海洋功能区划文本
附件二:盘锦市海洋功能区划登记表
附件三:盘锦市海洋功能区划图件
盘锦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