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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住兜牢底线 持续改善民生

发布时间:2023-01-0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65


——2022年市民政局保障基本民生工作纪实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近年来,市民政局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牢记初心宗旨,强化使命担当,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办群众所需,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面对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迎难而上、奋力拼搏,战疫情、兜底线、保稳定、强服务、促发展,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工作,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逐年提高我市“四类”人群社会救助标准。2022年,我市居民低保标准由760元/人月,提高到776元/人月,增幅2.1%。继续实行特困人员供养、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1.8倍低保标准执行,达到1397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按3倍低保标准执行,达到2328元/人月。散居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按2.5倍低保标准执行,达到1940元/人月;20世纪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标准提高5%。新标准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目前,全市享受低保待遇的7669户、11684人,月人均救助额825.1元。我市各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均达到全省前三。

临时救助工作不断加强。2022年春节前夕,为有效保障困难群众节日需求,向全市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每户发放春节补贴1000元,全市共补助8302户,发放补助资金830.2万元;及时向困难群众发放7、8、9三个月临时价格补贴资金102.2万元;向全市13096名困难群众发放了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补贴200元,发放资金261.92万元。困难群众生活幸福感不断增强。

残疾人福利事业取得新进展。完成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从2022年1月1日起,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原70元/人月,提高到8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原55元/人月,提高到80元/人月。2022年,共发放两项补贴156970人次,发放补贴资金1255.76万元;在提标的同时,市民政局联合市残联等部门,将残疾人“两项补贴”在线申请升级为“全程网办”,实现补贴申领“一次都不跑”和“不见面审核”。

流浪乞讨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等工作及时有效。常态化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救助”。2022年,共救助554人次,救助率达100%。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市未保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严格落实个案会商工作制度。召开个案会商3次,采取“一人一策”方式,解决未成年人户籍办理难等问题,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鼓励引导10余家爱心组织和专业社工队伍参与未成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开展了“合力监护·相伴成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四进”等系列活动,累计关爱儿童1000余人次,实现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精准关爱全覆盖。全市5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为68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心理访谈等社区康复服务。

公益慈善与福彩事业健康发展。积极组织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申报工作,我市推荐的盘锦爱心志愿者发展促进会会长郭凤霞和盘锦鹤乡爱心协会会长周新功为“慈善楷模奖”候选人。开展了“盘锦市社会救助基金”募捐活动,向全市社会组织发起募捐倡议,累计收到社会救助基金19.27万元。不断扩展“慈善助医”“慈善助学”等品牌救助项目,全年累计救助患者7925人,资助困难学生211人。2022年,累计销售福利彩票2.2亿元。

常态化开展“三走进”专项行动。继续组织全市民政干部走进困难家庭、走进城乡社区、走进民政服务机构,精准掌握困难群众疾苦、基层工作问题,推动惠民政策全面落实。重点对低保、低收入、特困、孤儿等困难家庭进行了入户排查,切实解决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累计排查困难家庭20837户(次),排查中政策解答、解决问题618个。

积极开展绕阳河洪涝灾害受淹家庭帮扶工作。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开展转移安置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争取到省民政厅受淹群众帮扶资金196万元,动员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受淹群众捐赠款物累计220万元。通过实地精准摸排,对受淹的463户家庭进行帮扶。受淹困难家庭每户帮扶资金5000元,受淹的非困难家庭每户帮扶资金2000元,此外为每户受淹家庭帮扶1000元标准的生活物资。同时,号召志愿服务组织和社会组织在受淹群众返家后,与受淹家庭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协助受淹家庭恢复正常有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