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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深化网络市场监管 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2-03-16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66


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

随着网上消费的发展,网络市场监管成为重点工作之一。年初以来,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加大网络市场监管力度,通过健全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远程结合现场行政指导、新技术开展高效监测及部门联动协同管网等多项措施,持续深化网络交易监管,依法维护网络消费者及经营者合法权益。不仅严厉打击了网络市场突出违法问题,而且营造了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提升了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质量,促进了我市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

促规范,强化主体依法经营

根据《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托国家市监总局、省市监局两级监管系统对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开展专项监测,对经营主体数据库进行全面清理,着力规范主体资质,引导、督促网络经营者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相关行政许可,做好亮照、亮证、亮标工作,协助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非法主体互联网应用及未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等行为。督促幸福小站、盘锦沃商城、聚学郎等网络经营主体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好登记备案、身份核验、信息公共等相关责任,并对其主体网站、APP等进行了规范性指导。开展专线监测3批次,征集建库2批次,规范网络经营主体入库9447户,全市网络经营主体及外埠平台本地分站亮照、亮证率达到100%。

强指导,开展法律法规宣传

通过实地走访、线上指导等方式普及《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编制和发送《盘锦市网络经营主体履行法定责任义务指引》,指导幸福小站、美团(盘锦)、饿了么(盘锦)等平台及自营性网站、电商直播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审查核验义务;严格规范促销行为,设计简明易懂的促销规则并在显著位置公示,提高促销行为的公开化和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禁止采取“先提价后打折”、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违规方式开展促销;严格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禁止销售假冒伪劣、违法违禁商品,及时妥善化解网络消费纠纷。

抓重点,精准高效实施监测

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和热点问题,突出“元旦、春节、三八妇女节”等网络集中促销期等重点时段,以主体信息、交易规则、知识产权、网络宣传、刷单炒信、集中促销、消费者权益等为主要监测范围开展网络市场定向监测,并根据本地电商产业特点,专门建立了热销商品监测和价格监测,及时发现风险并有效处置;同时,加强对各类移动APP、社交电商、直播平台等网络交易新模式、新业态的关注,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调查、研判和处理。其间,共开展网络交易主体及行为监测21批次,监测预警风险点122个,指导规范网站(店)11个/次,消除消费风险12个。

重联动,形成协同管网合力

加强部门协作,共同深入打击网络违法违规行为,联合市网信办扩展网络经营主体核查登记;联手公安部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协调林湿局开展禁止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同时,结合市场监管各业务条线,上下联动开展网络传销、网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正当竞争、侵犯消费者权益等网络市场违法行为主体信息和问题线索的落地核查。其间,以保健食品、防疫用品、特供专供商品、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及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等公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经营行为作为重点,对我市3户电子商务平台、12户自营性网站及281户重点网店开展网络交易客体及违法行为监测10批次,发现问题信息数据8条,涉及网站(店)7户,目前正在核查处理中。

2022年,盘锦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市场监管总局“智慧网监”和辽宁网络交易监管系统为核心,积极构建覆盖各业务部门、各县区局、基层所的监测及线索分流网络,探索构建以网监为中心,互联网广告、两品一械、知识产权保护、网络餐饮等多领域监管联动机制,形成线上线下全覆盖、各业务领域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网络交易监管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