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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开展宣传贯彻工作

发布时间:2022-03-02 浏览次数:169


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我市围绕《条例》的普及,紧锣密鼓开展宣传和贯彻工作。

据市市场监管局登记注册科负责人李云峰介绍,新《条例》全方位统一了市场主体登记规则,即解决了市场主体登记规则、标准和程序不统一、效力不明确的问题。此前登记注册,不同企业登记制度要求企业登记和备案的信息并不相同,登记程序和标准的不统一,往往导致不同市场主体被差别对待。如,在市场主体作出增资决议后,申请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若适用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无需提供增资验资报告;但若适用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必须提交增资验资报告。而新《条例》将各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进行统一规范,最终实现了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等登记管理制度的统一并轨。同时,明确了登记信息和备案信息的公示平台,提高了市场主体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

我市相关部门将以《条例》实施为契机,加强宣传、学习,让各类市场主体及时了解,规范执行,并享受《条例》带来的便捷高效,为助推盘锦经济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