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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次对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中心评等级

发布时间:2021-12-0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416

  盘锦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年初工作安排,盘锦市民政局委托辽宁省老龄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对全市申报的30家养老机构和5家养老服务中心进行了等级评定。截至目前,等级评定工作已圆满完成。

  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工作在我市尚属首次。在评审过程中,辽宁省老龄咨询评估有限公司严格依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通过实地查看设施设备、佐证材料、现场操作和问询等方式,对涉及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和服务等四部分,按照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评定复核打分汇总,并做出最终认定。

  此次评定,全市共30家养老机构和5家养老服务中心申请参评,其中在养老机构中,盘锦市社会(儿童)福利院、双台子区社会福利院获评为4星级。兴隆台区颐福康养护院、盘锦市爱心养老院、大洼区养老院、盘山县红升养老院、兴隆台区诚福敬养老院、兴隆台区唐王府老年公寓、大洼区西安镇敬老院、大洼区唐家镇敬老院获评为3星级;在养老服务中心中,兴隆台区辽河佳苑养老服务中心获评为5星级。兴隆台区胜利乐居康养中心、盘锦宝石花医养中心(兴隆台区永祥社区)、双台子区河岸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获评为4星级。双台子区新建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获评为3星级。

  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是助推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中心提升的过程。在评定过程中,评审成员切身感受到,所有参评机构和服务中心无论在硬件设施建设上还是软件管理上都有明显提升。通过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中心等级评定,推动了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中心学标准、用标准,不断规范和改进养老服务与管理,在制度建设、规范服务、服务记录、适老化改造等方面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