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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柔性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发布时间:2021-11-2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322

  “你的运煤车辆涉嫌非法改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应处5000元以上至20000元以下罚款。出于你车是运输取暖煤的车辆,且是首次违反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并未造成危害后果,按照省局冬季取暖煤运输车辆的文件精神,对你实行柔性执法,免于处罚,但非法改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请当场拆除非法改装部分。”近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的执法人通过柔性执法方式,教育车主,及时纠正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并保障能源物资安全畅通运输,让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市交通运输局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在执法工作中落实“721工作法”,推行柔性执法,不断转变执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坚持以人为本,保证交通运输执法既严格又有温度,真正做到“保畅通、有温度、优服务”。 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在开展日常执法检查中,发现某物流公司涉嫌使用私自改装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询问,该公司为某电力企业运输煤炭,仅运输2天。执法人员认真对照《盘锦市包容免罚监管实施办法》的适用条件,准确把握执法尺度,采取包容免罚监管方式,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进行批评教育,并现场监督其将车辆恢复原状。经过柔性执法和安全教育,当事人虚心接受教育,表示自己对车辆改装的违规违法行为非常后悔,当场拆除了非法改装部分,并做出了不再违法营运的书面承诺,保证以后一定规范从业、守纪守法。

  辽东湾新区执法大队成立以来,认真落实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出的“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规范执法、优质服务”的工作要求,全面加强大队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定期组织执法案例学习,每周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法规条例学习,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和“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着力破解交通行政管理执法难题和发展瓶颈,让交通运输执法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