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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提前做好中秋国庆期间餐饮食品安全督导和提示

发布时间:2021-09-18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45

  从本周一开始,全市市场监管部门针对中秋、国庆节期间餐饮和食品消费安全,展开了全面督导检查,通过加大监管力度、宣传指导消费等方式,确保人民群众节日期间的消费安全。

  随着中秋、国庆节临近,消费安全成为关注的热点。为切实规范餐饮经营行为,保障市民和游客饮食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市场监管,对热销食品和餐饮机构加强检查和指导。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近期全市各级市场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的检查方式,查处打击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

  组织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整治,对18家月饼生产企业和6个早市肉类瘦肉精进行抽检,确保节日市场食品安全,同时,向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发放了《旅游旺季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提示明白卡》,提醒全市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守法经营,营造文明安全的旅游市场环境,公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维权提示》,提升消费者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发现问题及时投诉举报。

  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就节日期间餐饮服务单位守法诚信经营给出如下建议:一是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扫码、登记、测温,采购、加工、销售经定点首站冷库贮存三证一码齐全的进口冷链食品;二是落实餐饮服务管理制度,亮证亮照经营,严格执行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进货查验、台账登记、清洗消毒、健康管理等制度,旅游团餐接待单位要根据自身供餐能力量力接待,100人以上就餐要全餐食品留样;三是不采购使用高风险食品,不采购和使用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来源不明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来源不明和未经检验检疫的肉及肉制品,不采购使用野生河豚鱼、野生蘑菇、发芽马铃薯,不加工和销售野生动物,落实长江“十年禁渔”要求,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野生水产品,不开展以野生动物和长江鱼鲜等为噱头的宣传营销行为;四是开展文明用餐活动,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践行光盘行动、打包剩余餐食,开展好公勺公筷和分餐制服务;五是自觉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不哄抬价格、串通涨价,销售产品明码标价,清晰标注价格和计量单位,开具销售凭证。公示经营服务性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六是如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引发事故,要立即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并第一时间拨打承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太平保险公司出险电话95589。

  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节日期间将持续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违法违规经营者,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