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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开展耕地“非农化” “非粮化”整治工作“再监督”

发布时间:2024-04-18 信息来源:盘锦发布 浏览次数:85


大洼区纪委监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有效推动全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多措并举推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切实守护百姓的“饭碗田”。

督促压实责任“不轻视”。区纪委监委一班人提高政治站位,心系“国之大者”,将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政治监督范畴,进一步压实各镇街主体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牵头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积极筹措土方,协调多辆挖掘机,扎实推进土地恢复工作,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行为;进一步压实行业监管责任,督促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加强行业监管,利用数据平台和抽查检查实时监控,动态监管;进一步加强区纪委监委各协作区和各派驻机构的“再监督”责任,明确将其纳入日常监督范畴,督促各镇街召开专项会议45次,警示教育会13次。

指导排查起底“不含糊”。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大洼区陆续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各镇街组建联合执法专班,对乱占耕地挖塘养殖、建房等违法行为逐一核实,采取深入田间地头动员讲解、利用宣传车、镇村大喇叭广播的方式,向村民宣传整改要求以及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整改,对拒不支持整治工作的违法当事人依法处理、坚决打击,杜绝违法占地行为的发生。

倡导建章立制“不敢为”。指导行业部门制定出台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将持续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有效防止耕地“非粮化”,坚决守牢耕地红线,切实保证大洼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督促各镇街建立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整治台账,实行周报告、月销号制度,制定耕地保护制度66个。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执纪职能,截至目前,立案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149人,书面检讨共160份,下发监察建议书13份,已收缴错发粮食补贴15.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