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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积极探索巡视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15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141


为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大洼区通过量化指标、多维考核、综合运用的方式,积极探索巡视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工作,全面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出成效。

明确主体,解决“谁来评”的问题。整改质效评估工作在大洼区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出台了巡视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由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在被巡视巡察党组织巡视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通报和向社会公开后3个月内,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区委巡察办牵头,会同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等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巡视巡察整改成效评估组,对被巡视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评估。

量化指标,解决“评什么”的问题。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制定“4+2+1”评估指标体系,建立规范的量化考评机制。其中,4个专项整改指标,重点针对“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落实”等15项内容进行评估;2个满意度指标,重点通过民主测评和公共评价对被巡视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评估;1个个性指标,重点激励巡视巡察整改中的上级认可做法,并作为加分项纳入评估内容。在此基础上,分别赋予“4+2+1”指标分值,提高量化评估的操作性,压缩检查评估的弹性空间,力求整改质效评估客观精准、真实有效。

多措并举,解决“怎么评”的问题。根据被评估单位的实际,评估组按照7个维度的评估指标体系,对被巡视巡察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在专项评价中,采取听汇报、个别访谈、查看台账、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评估单位巡视巡察整改事项进行评估。同时,针对被巡视巡察单位干部职工和管理服务对象分别进行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民主测评和公共满意度评价。评价结束后,根据评分细则对被评估单位巡视巡察整改质效进行量化评分,形成巡视巡察整改量化评估表和质效评估报告。

评估定档,解决“怎么用”的问题。坚持整改落实与整改效果相结合,充分运用“量化评估表”和“评估报告”两把尺子,推动形成发现问题、量化评估、整改提高、成果运用机制。依据评估得分,将评估结果明确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评定为“一般”等次的单位,提请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评定为“较差”等次的单位,责令限期重新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实现问责一个、警示一片、教育一方的综合效应。同时将被评估单位存在的缺项漏项、未整改到位事项纳入日常监督内容,持续跟踪督办,进一步巩固扩大巡视巡察整改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