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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洼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23-08-23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529


自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大洼区纪委监委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部署要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坚持政治引领,高位推动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始终把专项整治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中央一号文件等重要政策精神。研究制定《大洼区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划分4个阶段、38项重点任务,既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做到监督、办案、治理一体推进。组织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层层压实做好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

贯通监督力量,提升监督质效。注重发挥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优势特点,建立重点关注基层点位工作联系机制,通过参加会议、实地调研、调阅文件等形式,加大对涉农镇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的检查指导;发挥“监督探头”作用,紧盯农村“三资”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中的部门责任,对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现场调研;对村级改造项目、政务服务窗口履职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推进案件查办,深化源头治理。开展线索“大起底”“回头看”专项行动,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涉农信访案件台账和问题线索台账。建立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坚决查处发生在低保救助、征地拆迁等环节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零容忍。坚持以案促改促治促建,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通过制发提示提醒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进一步堵塞漏洞、改进措施、防范风险,着力构建乡村振兴领域“三不腐”制度机制。

大洼区纪委监委将按照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持续压实各级党组织乡村振兴主体责任,力度不减继续推进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系统治理等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