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铿锵玫瑰绽放最美芳华 巾帼柔情撑起“法治蓝天”

发布时间:2023-01-04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46


——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荣获最高院“先进集体”纪实

送法进校园

合议庭法官研讨案件

合议庭法官与律师交流

与社区工作人员交流

进社区普法宣传

少年法庭开庭审理案件

在法庭之上,她们是法槌起落间的铿锵玫瑰,柔肩亦能担正义;在法庭之下,她们是摇曳生活里的簇簇牡丹,执掌公正且温情。作为公平正义的守卫者,她们的肩上担负着惩恶扬善的使命,装载着司法为民的初心。

法律面前,她们铁骨铮铮;当事人面前,她们细致耐心。穿上法袍,端坐审判台,她们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法官;换下法袍,洗手作羹汤,她们是孝顺女儿、温柔妻子、慈祥母亲。无论哪一种身份和姿态,她们都能将工作与生活完美融合,绽放出独特的魅力。

她们,就是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庭长刘玉荣,法官盖宏菊和何畅。前不久,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荣获最高院“先进集体”殊荣,辽宁省仅此一家。面对这份荣誉,她们感到无比骄傲和自豪,并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展现新时代巾帼风貌,传播司法正能量,弘扬时代新风尚,用巾帼柔情撑起“法治蓝天”。

探索新模式

建立“庭前+”“庭审+”“庭后+”

2021年7月21日,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挂牌成立,集中审理全市基层法院管辖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根据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特点和需要,该院决定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扎实的三名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身为人母的“60后”刘玉荣任庭长、“70后”盖宏菊和“90后”何畅任审判员,她们不但具有刑事审判经验,还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被称为“黄金组合”。2022年起,该庭负责审理全市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及大洼辖区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案件。

在审理每一起案件时,她们都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并结合涉案未成年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后的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等因素,建立“庭前 +”“庭审 +”“庭后 +”新模式,对未成年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开展庭前心理疏导、庭审教育感化和庭后跟踪回访,帮助其走出阴影,重拾生活信心,融入社会生活。

“你的父亲,迫于生计出去打工,没在身边关照和呵护你,但这并不是你犯罪的理由与借口,希望你能从这起案件中好好吸取教训,争取早日回归社会。”这是少年法庭在开庭审理一起电信诈骗案时,刘玉荣对未成年被告人李某语重心长的教育。

庭审前,法官刘玉荣等人了解到李某是单亲家庭,10岁时父母离异,跟随父亲生活,不爱与人交流,脾气十分暴躁。初中毕业后,李某跟随父亲一起打工,干了不足半个月就打起退堂鼓,而后从外地返回盘锦。2019年5月初,李某结交了比自己大10多岁的刘某,而后来到刘某的工作室,使用刘某提供的55岁以上老年人的相关信息和话术文本,冒充“中医研究院”专家、教授,给多名被害人拨打电话,推销保健品。与此同时,李某还向被害人推销虚假的“中医研究院VIP卡”,并谎称该卡可以享受购药优惠等服务,骗取被害人财物。经审计,在短短三个月时间内,李某参与实施诈骗数额达1万余元。

于是,刘玉荣、盖宏菊和何畅对被告人李某,开展庭前心理疏导、庭审教育感化和庭后跟踪回访。在庭审中,法官对李某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庭教育和引导,并与其法定代理人进行交流,如何对李某进行家庭教育、培养及预防犯罪给予指导。经过一番教育,被告人李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深刻悔悟,其法定代理人也承诺,今后一定加强对孩子的关注和教育,引导孩子汲取教训,回归正途。

构建新机制

建立“法官+帮教”“法官+疏导”

“刘姨,我这个月挣了五千六,多亏您啦!”刑满释放的少年犯小刘在电话里兴奋地告诉刘玉荣。

“小刘这个孩子,非常懂事还乖巧,干活不怕脏不怕累还不怕苦!”刘玉荣说道。接手小刘抢劫案这个案子后,少年法庭三位法官对其采取法官帮教,让其感受到家人般的温暖;法官疏导,抚慰其受伤的心灵。小刘因一时犯糊涂,酒后来到某超市偷槟榔糖,见事情败露后,将店主推倒后逃跑。当晚,小刘就被民警抓获归案。2021年3月22日,小刘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小刘刑满释放后,刘玉荣、盖宏菊和何畅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教和回访疏导。春节后,在刘玉荣的介绍,小刘来到一家民营企业就职,底薪每月四千元,绩效每月一两千元,感动得他和父亲热泪盈眶,并一个劲地说着感激的话语。工作之余,小刘经常给刘玉荣打来电话,详细汇报自己的工作及生活情况,并表示一定好好工作,绝不再干违法犯罪的事儿,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几年来,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的法官们,始终坚持定期对每一个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关注其成长、生活等情况,并联合司法局、关工委、共青团、妇联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帮教工作,多部门联动,群策群力,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帮助解决未成年罪犯在回归社会中存在的问题,使未成年罪犯逐步融入社会,避免重新犯罪。此外,她们还严格落实“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且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档案单独归档,专门管理。

实现新突破

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

在做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主动延伸司法服务,与相关部门联合打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

该站是集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回访帮教、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多项功能于一体,是对未成年人“不合格”家长提供全方位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加油站”,是对未成年人迷茫心灵进行专业心理疏导的“指路灯”,是抚平未成年被害人心灵创伤的“弥合剂”,是离婚纠纷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随着“依法带娃”时代的到来,大洼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与时俱进。依据2022年1月1日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到家庭教育中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现象发生时,她们用心用情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发出“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令”,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树立家庭责任意识,让其明白对孩子进行家庭教育不仅是伦理道德责任,同时也是法律责任。父母有责任呵护孩子的身心健康,身体力行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度化、常态化,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3位少年法庭法官分别在辖区中小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以此为契机,她们甘做青少年们的法治领路人,助力辖区内中小学生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