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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届兴隆台区委第四轮巡察全面完成进驻

发布时间:2022-08-18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22

8月15日,兴隆台区委派出的两个巡察组分别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全面完成了进驻工作。本轮巡察将对兴隆台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区文化和旅游发展服务中心)4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

兴隆台区委巡察组将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职能责任,强化政治监督。本轮巡察重点监督检查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党组织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市区委工作要求情况,打造“履约践诺”的信用环境、“文明规范”的执法环境、“阳光便利”的审批环境、“简约高效”的监管环境、“中立诚信”的中介环境、“公平竞争”的经营环境、“用心贴心”的政务服务环境等方面情况,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具体部署要求贯彻落实,为兴隆台区建设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先行区提供政治保障。

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表示,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把接受巡察监督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过程,强化政治担当,积极支持配合区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区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兴隆台区委巡察组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以及关于本地区及职能部门、党员干部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政治问题、责任问题、作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区委巡察组进驻巡察时间为两个半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