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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区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监管

发布时间:2021-01-19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27

  2020年12月11日,兴隆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走进30余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冷库经营企业,指导经营单位把好疫情防控关,强化疫情防控的冷链环节监管。
  
  每到一个进口冷链食品经营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都详细解读《盘锦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0号》《关于全面清查非首站定点冷库的紧急通知》《兴隆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9号》等文件内容,要求各经营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制度和查验制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自查自纠、个人防控、提前报备等环节,贯彻全市冷链食品“人盯库”清单管理责任制,按时完成系统录入工作。
  
  在冷库管理环节,监管人员要求冷库经营场所必须设立公示板,进口食品必须设立独立库房并进行醒目标注,不得与国产食品混放。进口冷链食品进货24小时前要向市场监管人员报备,来货入库必须有监管人员在场监督。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必须向供货商随货索取相应货物的通关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首站冷库出库单、核酸检验阴性证明等单据。
  
  为了加强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控,冷库专管人员要做到每周至少检查1次,食品入库必须检查后准予入库。各相关经营单位要及时录入信息至辽宁省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系统,并组织直接接触人员每周进行核酸检测。
  
  监管中,30余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冷库负责人签订了《疫情防控承诺书》,他们表示,要认真落实好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彻底阻断新冠肺炎病毒冷链传播途径,让冷链食品安安全全地端上百姓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