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县区动态

大洼区纪委监委“项目化”监督精准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0-08-31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226

  近日,大洼区纪委监委向相关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对在干部作风建设专项察访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这是大洼区纪委监委开展干部作风建设“项目化”监督中的一项举措。截至目前,共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17份,督促相关部门单位整改问题56个。

  今年以来,大洼区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在坚持日常监督基础上,变“大范围、广撒网”的监督模式为“集中力量、聚焦重点”的“项目化”监督模式,实现一项一方案、一项一清单、一项一目标,不断提高监督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

  建立“1+6”项目化监督制度体系,即一个项目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整合各纪检监察室,组成六个工作组,形成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一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协调、跟进指导,各工作组挂图作战、分头推进的工作格局。通过制定工作方案,画出“路线图”“时间表”,明确监督事项清单、步骤方法和任务目标,大幅提高监督工作质效。

  为避免工作组各自为战,区纪委监委实施周例会制度。各工作组每周一次工作碰头会,由工作组组长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重点。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及时总结推广经验、调整工作重点和下一步努力方向,确保监督精准有力、务实高效。

  今年以来,已围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保障脱贫攻坚、优化营商环境、庸懒散慢拖瞒“六治”等开展项目化监督20余次。通过监督发现问题270余个,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63个,制定整改措施284个;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为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区纪委监委运用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对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建立整改工作落实责任制,不仅明确相关单位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而且坚持“谁发放谁跟踪”的原则,由发放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的工作组具体负责建议落实的督促整改工作,压实各工作组的整改落实监督责任。工作组通过电话提醒、限期报送整改情况和现场突击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监督复核,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

  据了解,大洼区纪委监委下一步将进一步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项目化”监督,实现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的工作闭环,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项目化”监督精准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