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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位居全省前列 优势不断扩大

发布时间:2023-02-22 信息来源:盘锦日报 浏览次数:721


2022年,盘锦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485元,同比增长2.4%,总量位居全省第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234元,同比增长2.9%,总量位居全省第二。

盘锦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总量优势不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22年,盘锦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485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482元,总量位居全省第三;收入同比增加1087元,增长2.4%。从2016年起,历年盘锦市城镇居民收入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446元、1491元、1769元、1798元、2412元、2347元、2482元,总量优势不断扩大。

四项收入三升一降,工资性收入贡献最大。2022年,盘锦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四项构成呈三升一降态势,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同比分别增长3.1%1.6%1.9%,仅经营净收入下降2.4%。其中,工资性收入仍占据主导地位。受疫情影响,经营性收入下降。城镇居民理财意识增强,财产净收入持续增长。民生保障加强,转移净收入稳定增长。

盘锦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实现稳步增长,农村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数据显示,2022年,盘锦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234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326元,总量位居全省第二;收入同比增加651元,增长2.9%。从2016年起,历年盘锦市农村居民收入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964元、2191元、2480元、2782元、3129元、3366元、3326元,总量优势明显。

四项收入实现全面增长。2022年,盘锦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四项收入呈全面增长态势,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同比分别增长4.2%1.0%5.1%5.3%,分别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136元、1927元、159元和104元。从四项收入占比情况看,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占可支配收入比重分别为36.9%46.3%2.5%14.3%,结构不断优化,占比趋于稳定。